政府信息公开

赫山区农业局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30 10:11 浏览次数: 字体:[ ]

  依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赫山区农业局编制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报数据统计时间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完善机构,明确职责。

  20154月26日、74日局党组就依法行政、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进行了两次专题研究和部署,成立了以孙尚明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刘耿仁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以及各股、站、室负责人为组成人员的依法行政和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法规股长为法制专干,负责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和落实全年依法行政年度工作安排、全局干职工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和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日常工作。党组会议还决定凡局重大决策必须由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参加,同时列支工作经费,切实保障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正常开展。

  (二)依法履职,民主决策,加强服务。

我局依照职责公布了我局公共服务和管理服务的内容《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时健全电子政务平台和电子政务服务平台,优化政务环境。6月,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制定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收费清单,并在赫山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开。同时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全面履行职责,依法正确行使权力。

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重大行政决策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并严格实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决策方案在提交研究决定前必须交局法规股进行合法性审查,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为此,我局印发了关于全局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性文件《赫山区农业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益赫农发(2013)50号】,制定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首问责任制、监督检查制度、投诉受理制度等,有利于实现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化、法制化。

(三)文件制定,重大决定,严格把关。

根据《规范性文件制订程序规定》,做到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必须先审查,再签发,报区人民政府登记后再公布,严把法律关、政策关,为局领导正确决策及时准确地提供法律意见。2014324日、59日我局先后发布了《赫山区农业局委托各乡镇、会龙山街道办事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行使部分行政执法权实施方案》、《赫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2个规范性文件,经局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按规定向区政府法制办备案,报区人民政府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同时及时清理了4个必须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保证了我局规范性文件及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促进了我局各项决策的法制化。

    20131月至今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1起,农药经营条件审查确认(前置审查)131起,无一起乱许可事件。对违反相关农业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要求办案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益阳市赫山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进行处罚,同时发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要求办案单位参照执行,凡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所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必须经局法制机构审核,经案审委和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为搞好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5月6日我局召开班子成员会议。指定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凡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规范性文件等信息必须上网公开。本年度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热点问题,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在赫山公众信息网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收费清单、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22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咨询情况

    2015年赫山区农业局政府门户网站、热线共收到咨询、求助、投诉类信息5条,依法受理回复5条,回复率100%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工作中,我们还存在着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内容不够丰富,形式比较单一,公众参与度不高等问题。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企业的重要途径,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司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0163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