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9030009/2020-1222406 | 发布机构: | 赫山区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20-07-31 1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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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已成工作常态,现将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赫山区水利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水利工作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拟定全区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区确定的重要河湖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有偿取得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湖泊、水库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人员情况
我局设办公室、规划计划与科技股(招商办、移民管理股)、政策法规和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监督股(政务服务股)、财务股、人事股、水土保持股6个内设机构;下设赫山区库区移民事务中心、赫山区湖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赫山区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赫山区山丘区水利工程建设站、赫山区水资源河道湖泊站、赫山区村镇供水饮水服务中心、赫山区砂石市场管理办公室、赫山区水政监察大队、赫山区机电排灌站、赫山区河长制工作站、益阳市志溪河水利工程管理处、赫山区新河电力排灌站、赫山区小河口电力排灌站、赫山区新河大闸事务中心、湖南省烂泥湖区水利管理所(新泉寺)、赫山区水利水电工程队、赫山区综合经营站17个事业单位。
2019年,局机关共有全额拨款人员69人,退休人员56人;所属二级事业单位共有差额拨款人员85人,自收自支人员103人。
(二)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完善了预算管理制度,按规定的预算编审程序科学进行预算编制,依据区财政预算批复适时进行预算调整,并在单位内部进行指标分解和审批下达。严格预算制度,加强预算收支管理,预决算信息按要求及时、完整公开。
2019年,赫山区财政局年初批复赫山区水利局部门预算总收入2615.5521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1484.1305万元、非税收入41.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5万元、其他收入1014.9216万元;预算总支出2615.55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9.4521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2363.05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0.2164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16.1796万元)、项目支出116.1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2、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部门决算收入总额24892.30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90.93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万元、其他收入4578.3661万元。2019年部门决算支出16722.3926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95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3257元、节能环保支出108.788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3万元、行政运行1891.1477万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88万元、水利工程建设10472.4155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131.1万元、水土保持564.0447万元、防汛1068.583万元、农田水利186万元、农村人畜饮水1171.3012万元、其他水利支出资金522.833万元、其他扶贫支出245.9856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20.4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2601万元。本年年末收支结余8169.9082万元。
(三)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实行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单位目标任务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益阳市赫山区水务局财务管理制度》、《益阳市赫山区水务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对经费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开支范围、结算方式、票据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单位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和益阳市赫山区水利局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统一管理、计划使用、逐级审批。在严格执行财政财纪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财务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有关规范执行。
基本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力行收支平衡。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坚持“专账核算、专项使用、国库支付”的原则,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禁擅自调项、扩项、缩项,严禁用于项目规定外的其他支出,严禁长时期滞留(沉淀)资金。自觉接受区财政局全程监督和资金运作、审计部门跟踪审计。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要求。凡建设项目均明确项目法人,负责合同管理、资金监管、进度控制等日常工作,对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资金,严格执行事前、事中、事后合理性控制。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考核单位年初计划完成情况,发现部门预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单位运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不足,进一步提高单位工作效率,创造更大的社会效益。
(二)绩效评价过程
赫山区水利局为加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成立了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财务股和各项目股室站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按照文件要求,以绩效考核的各项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整体绩效支出为内容,对各项支出的质量指标,数量指标,对指标内容进行一一的评价。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评分指标对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自评,主要包括基础工作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管理等方面。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预算管理
1、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收入年初预算数是2615.5521万元,决算收入总额为24892.3008万元。2019年预算总支出2615.552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722.3926万元。年初预算与决算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预算编制内容基本只涉及到人员经费、三公经费、单位运行费及部门小型专项资金,大型项目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非税收入无法事先控制,决算中非税收入的收支情况与预算编制存在较大偏差。
2、“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降低一般运行经费、加强项目支出管理。完善了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有效的实行“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实际支出没有超出预算规模、范围和标准,无挤占、摊派、乱收费和转移“三公”经费支出的行为,所有“三公”经费支出合法、合规。“三公经费”年度预算10.5万元,实际支出2.05万元,为预算的19.52%。
(1)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我局公务接待工作按照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明确招待用餐档次和限额,根据接待函、介绍信,填写接待清单报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接待及报销。 2019年公务接待费年度预算9.2万元,实际支出2.05万元,为预算的22.28%。
(2)严格规范公务用车。我局公务车辆保险及加油由财务股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审批、里程登记和统计报告制度,对公车油耗、维修保养实行单台汽车核算。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度预算1.3万元,实际支出无,未超出预算。
(3)严控外出考察学习费。对公务人员因公外出(国内)考察学习,在人数和次数上严格把关,完备审批手续。对可出可不出的做到一律不出,对以学习为名行旅游之实者坚决杜绝。2018无因公外出(国内)考察学习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9年年末收支结余8169.9082万元,比上年减少1580.9618万元,减少16.21%。主要变动原因:部分项目在本年度完成进度快,结转到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减少。
(二)总体评价
我局的整体绩效评价:一是严格落实上级政策。津补贴严格按照区里政策要求发放到位,未超标未减少。二是强化了资产管理。固定资产明确了专门管理部门和人员,建立资产管理系统实行专门审批、登记、核销和管理,做到账账、账证、账实相符,基本无闲置浪费现象。三是严格执行了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在年初预算指标内,没有超过上年预算安排,比上年支出减少。四是加强了预算管理。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按照区财政统一部署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建立单位评价监督机制,对预算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我局能够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日益完善,取得了较好的预算执行效果。认真完成了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和汇总工作。对资金的有效使用与管理,保障了单位正常运转及全年水利工作任务的完成,取得了一定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总之,通过加强绩效预算,使用财政资金得到有效使用,行政效率得到提高。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机关虽然根据本单位职能、职责结合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预算,但在2019年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有些项目及支出具有突发性,以致无法预计和列入年初预算支出,需要在年度中间进行预算追加和调整。
(二)非税收入执收项目无法事先控制,致使非税收入预算编制不准确。
(三)预算编制内容基本只涉及到人员经费、三公经费、单位运行费及部门小型专项资金。水利专项工程一般在6至8月份才能争取立项,立项后资金是否能及时足额下达也不能确定,因此,无法准确纳入部门预算。
五、工作建议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局整体绩效水平,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过程中,提出如下建议: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根据项目进度进一步细化经费下达时间;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加强财务核算工作,严格按照预算口径进行经费支出核算,确保预算口径和核算口径一致,便于预算的执行和预算分析工作的开展。
(三)在日常预算管理过程中,按照区财政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与区财政预算编报、审核的衔接,强化内部预算支出管理、跟踪,按月对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益阳市赫山区水利局
2020年7月24日
附件三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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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自评分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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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入(20分) |
目标 |
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
2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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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 |
2.5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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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
在职人员控制率(5分) |
5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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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 变动率(5分) |
5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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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支出安排率(5分) |
0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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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程(30分) |
预算 (20分) |
预算完成率(4分) |
4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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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调整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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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进度率(2分) |
2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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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结余控制率(4分) |
4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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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经费 控制率(2分) |
0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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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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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执行率(4分) |
4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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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管理 (5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
2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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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 合规性(1分) |
1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0.2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0.2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0.2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0.2分;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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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信 息公开性(1分) |
1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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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 完善性(1分) |
1 |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0.4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0.3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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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5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
2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1分;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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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 安全性(2分) |
2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计0.4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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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利用率(1分) |
0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率为100%的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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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出(30分) |
职责 |
实际完成率(8分) |
8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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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及时率(4分) |
4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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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达标率(8分) |
8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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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办结率(10分) |
10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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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果(20分) |
履职 |
经济效益(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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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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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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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 象满意度(5分) |
5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