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030009/2020-890244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0-12-16 1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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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区教育局是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教育事业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指导、检查、监督乡镇人民政府和各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
2.研究制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落实。
3.管理和指导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工作;指导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
4.统筹规划全区教师队伍建设,负责管理教育系统人事、人员编制。
5.负责全区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6.负责教育基本建设、事业经费、后勤服务、安全办学的管理;负责教学设施设备的装配。
7.负责审批和管理民办教育机构。
8.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招生计划;负责各类教育考试的组织实施。
9.依法管理其他教育事务,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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