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赫山区督学责任区学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育局 作者:教育局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13000/2017-0020 发布机构: 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7-04-01 16:41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各督学责任区,局相关股室:

  为加强督学责任区管理,充分发挥督学监督、指导、帮助、服务的工作职能,经研究,特制定《赫山区督学责任区学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赫山区督学责任区学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2.赫山区责任督学学年度考核细则

        3.督学责任区和责任督学民主测评表

   

   

   

   

   

   

   

   

   

  益阳市赫山区教育局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7年4月1日

赫山区督学责任区学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试行)

   

  为加强督学责任区管理,增强督学责任区工作实效,充分调动责任区督学的工作积极性,发挥督学监督、指导、帮助、服务的工作职能,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赫山区六个督学责任区;全体责任督学

  二、考核内容

  (一)常规督导工作情况。是否引导学校树立正确的办学理念和发展目标,引导和监督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严格执行课程计划,规范办学行为;责任督学是否对挂牌督导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检查教学常规工作,指导教师教学,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课堂效率。

  (二)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随访督导工作情况。是否及时填写督导检查记录表,写好督导评估报告;每次督导结束后,是否当场将督导结果向学校(幼儿园)反馈(除有保密要求外),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是否将督导活动中发现的可能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以及违背教育规律的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报告,并提出意见与建议。

  (三)应急处理情况。是否立足服务与指导,为学校排忧解难,及时发现危及师生安全的重大隐患,督促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对各种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责任督学是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了解并上报有关情况。

  (四)内部管理情况。是否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好切合督学责任区实际情况的出勤、财物管理、档案管理等相关制度,并认真执行;责任督学是否作好督学工作计划、总结,年终整理好工作资料并及时归档。

  (五)遵守工作纪律情况。是否严格遵守督导工作纪律,树立督学良好形象,维护督导权威。

  三、考核形式

  在区教育局学校工作学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组织对督学责任区和责任督学进行学年度工作考核,每学年度进行一次,考核时间为每年7月。考核主要采取查阅资料、访谈、民主测评等方式,注重平时工作,由督导区域内乡镇中心学校党总支成员、公办学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参与对督学责任区和责任督学的民主测评。考核结果由局考评办汇总,报局党委会审定。督学责任区根据考评细则在每年6月底前完成自评。

  四、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8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评小组以综合得分为主要依据从合格责任区和合格督学中评选出2个优秀单位、4名优秀督学,对优秀单位和优秀督学给予奖励,在《赫山教育》《赫山教育网》《赫山教育督导网》通报。对被评为优秀督学责任区的主任和优秀督学,在干部任用、职称晋级方面优先考虑;对被评为基本合格的督学责任区,督学责任区主任由局党委进行约谈;被评为不合格或连续两年评为基本合格的督学责任区,督学责任区主任免职;被评为不合格督学或连续两年评为基本合格的督学,取消其督学资格。

附件1:

赫山区督学责任区学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考核指标

(分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核

得分

常规督导

(20分)

    1.责任督学对挂牌督导学校实行常规督导每月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8次,每期听课不少于20节,并填写好常规督导记录表。

    1.查阅《常规督导记录表》《听课笔记》。达到要求记10分;常规督导每少一次扣0.5分,听课每少一节扣0.2分,扣完为止。

    2.对倾向性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发放《督导通报》,每季度通报1次。

    2.每年发放通报不少于4次,内容具体,具有指导性。达到要求记10分;每少一次扣2.5分,内容不具体、指导性不强酌情扣分。

综合督导

随访督导

(15分)

    3.根据督导室要求按时完成好综合督导工作,按时完成好《督导评估意见》,及时上交。

    3.按时完成评估工作并认真完成《督导评估意见》。及时上交记10分;《督导评估意见》质量不高或上交不及时,酌情扣分。

    4.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示和社会举报适时开展随访督导;认真填写随访督导记录,及时上报和反馈情况。

    4.及时完成随访督导记5分;否则酌情扣分。

日常工作

内部管理

(20分)

     三

日常工作

内部管理

(20分)

    5.制定《督学责任区工作计划》和《督学工作计划》。

    5.工作计划具体,措施有力,执行到位,记5分;少一项(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

    6.每月上交1份《督导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月工作情况总结,存在的问题与困惑,工作意见与建议。

    6.及时完成月工作报告,每年不少于8次,记5分;每少一次扣1分,质量不高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7.及时完成半年度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

    7.工作总结内容详实,重点突出,记5分;否则酌情扣分。

    8.制定和完善内部管理各项制度,包括上下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且执行到位。落实了人员岗位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8.制度健全,且内容具体,执行到位记5分;否则酌情扣分。查阅出勤登记表及各项记录。

点评工作

创新工作

(20分)

    9.积极配合局中心工作完成专项督导任务,及时总结汇报,督查情况真实、具体、能发现问题。

    9.按时完成专项督导并写好总结,为工作点评提供详实资料,记10分;否则酌情扣分。

    10.创新性开展督学责任区工作,工作经验和做法在区级以上会上作交流或媒体、网络公开报道。

    10.有工作经验交流,公开报道区级2次,市级以上1次,记10分;少1次扣5分;有督导室认可的创新工作做法,每次记2分。

信息宣传

调研工作

(15分)

    11.按月上报工作信息,全年不少于10篇,在《赫山教育》《赫山教育网》及其他媒体公开报道不少于5篇(次)。

    11.核查相关原始记录,达到要求记5分;达不到要求按比例扣分;每少一篇扣0.5分,扣完为止。

    12.督学责任区每年组织自主调研不少于1次,并形成调研报告,积极协助完成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调研。

    12.按要求完成记5分,达不到酌情扣分,未完成自主调研报告扣3分,未完成协助调研扣2分。

    13.每名督学每年撰写督导论文(调研报告)1篇;督学区每年论文(调研报告)获市级以上奖励不少于2篇。

    13.按要求完成记5分;少1篇扣1分,扣完为止。

民主测评

(10分)

    14.满意度民主测评从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督导工作对学校工作的指导性和实效性、督学队伍整体水平和工作能力、遵守督导工作纪律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14.计分办法为:很满意记1分,满意记0.8分,基本满意记0.6分,不满意记0分。(测评总分/实际调查人数)×10为本项考评分。

总 评 分

   

   

   

   

附件2:

  赫山区责任督学学年度考核细则

考核指标(分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核

得分

常规督导

(30分)

  责任督学对挂牌督导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不少于1次,每期听课不少于20节,填写好《常规督导记录表》,及时评课,对课堂教学具有指导性。

  查阅相关记录。每所挂牌督导学校全年督导不少于8次,每少1次扣1分,听课每少1节扣0.5分。

坚持工作

报告制度(15分)

  制定了督学工作计划(分学期),按时完成督导工作情况报告,每学期完成1篇督导工作总结。

  全年督导工作情况报告8篇,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1分,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每少一篇扣2分,扣完为止。

综合督导

专项督导

随访督导

(15分)

  按要求及时完成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随访督导工作任务;及时上交督导评估意见和专项督导、随访督导情况报告。

  达到要求每项记5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学习研究

与培训

(10分)

  坚持督导理论学习,积极撰写督导论文(调研报告),获市级以上奖励(或发表)实行加分。

  有学习笔记5000字以上记3分,按要求参加培训记2分;完成督导论文记3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不重复加分。

出勤情况

(10分)

  遵守上下班制度,督导日志记录详细规范;全年无违反工作纪律情况,出满勤。

  全年无违纪,出满勤记10分。违反工作纪律,一次扣1分;被举报造成不良影响一次扣5分;督导日志不完整、不规范的每次扣1分。

民主评价

(20分)

  采取走访、座谈、问卷等形式,对责任督学的满意度进行评价。

  根据学校领导及教师评价情况进行综合计分。(非常满意记1分,满意记0.8分,基本满意记0.6分,不满意记0分.(测评总分/参评人数)×20为本项记分。

总 评 分

附件3:

督学责任区和责任督学民主测评表

   

  一、督学责任区满意度民主测评表

  督学责任区:

    从督学责任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督导工作对学校工作的指导性和实效性、督学队伍整体水平和工作能力、遵守督导工作纪律等四个方面对督学责任区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分为很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请在相应栏内打“√”。

测评等次

很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测评结果

  二、责任区督学称职率民主测评表

  从品德修养与廉洁自律、督导水平与工作能力、服务意识与敬业精神、工作业绩对责任督学进行测评,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进行评价,请在相应栏内打“√”,同时推荐1名优秀督学候选人,请在相应栏内打“√”。

    等次

对象

优秀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

推荐评优

  参与测评人员:督导区域内乡镇中心学校党总支成员,公办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