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简介

信息来源:赫山区卫生健康局 作者:赫山区卫生健康局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1-1357577 发布机构: 赫山区卫生局 发文日期: 2021-03-23 18:40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区卫生健康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均为股级)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密、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接待工作。

(二)人事股。拟定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管理干部岗位培训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干部援外与援藏援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体制改革股)。承担健康赫山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承担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管理和建设项目管理。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四)财务股。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参与健康专项资金分配,指导和监督卫生健康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拟订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相关规范,组织落实政府采购工作;提出服务价格政策建议。

(五)法规与政务服务股。贯彻落实国家、省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区政府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组织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日常管理;负责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实施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有关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政务服务窗口管理工作。

(六)综合监督股。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交流;负责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工作。

(七)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健康股(卫生应急股)。拟订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拟订全区妇幼卫生健康服务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服务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全区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八)医政医管与中医药管理股。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拟订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区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和保健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和标准,对其他医疗机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贯彻执行中医医疗、保健等人员的执业资格标准和服务规范;承担中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工作;拟订全区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和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中医药重点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推广。

(九)基层卫生健康股。拟订全区基层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标准和规范;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区乡村医生的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十)宣传与科技教育股。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拟订全区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一)老龄健康与保健股。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全区保健工作。

(十二)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十三)血吸虫病预防控制股。拟订全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全区血吸虫病防治知识宣传普及、业务技术管理和督导工作;承担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血吸虫病的综合防治工作。

(十四)爱国卫生工作股(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省爱国卫生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爱国卫生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的落实;组织开展卫生创建和管理工作;负责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和城乡环境卫生评价工作;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负责全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技术指导;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五)党建办。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党建工作;负责管理与指导行业党建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委。负责医疗卫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党群工作。

工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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