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9030009/2025-2047352 | 发布机构: | 赫山区卫生局 | 发文日期: | 2025-03-20 12:18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密、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负责综合协调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接待工作。
(二)组织人事股。拟定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管理干部岗位培训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干部援外与援藏援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党建工作;负责管理与指导行业党建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委。负责医疗卫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党群工作。
(三)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体制改革股)。贯彻执行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 综合评价、短缺药品监测预警;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承担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管理和建设项目管理。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四)财务股。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参与健康专项资金分配,指导和监督卫生健康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拟订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相关规范,组织落实政府采购工作;提出服务价格政策建议。
(五)医政医管与中医药管理股(医疗应急办)。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拟订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区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和保健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和标准,对其他医疗机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贯彻执行中医医疗、保健等人员的执业资格标准和服务规范;承担中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工作;拟订全区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和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中医药重点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推广;拟订全区医养 结合的有关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参与医养结合机构备 案,指导和监督医养结合机构的运营和管理,推动发展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负责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拟订老年健康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拟订全区精神 卫生健康管理服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全区保健工作;拟订全区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 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承担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医疗安全、医疗监督、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标准,监督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政策规范的实施,组织、协调、督办重大医疗违法案件的处理,负责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的监督管理。
(六)基层卫生健康股。拟订全区基层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标准和规范;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区乡村医生的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七)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统筹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八)疾病预防控制股(综合监督股)。负责协调推进全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拟订全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风险评估,提出预警决策和启动应急响应建议,提出相关应急状态下物资需求和分配意向;审核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拟订的应急预案并指导开展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全区血吸虫病防治知识宣传普及、业务技术管理和督导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血吸虫病的综合防治工作;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 全标准跟踪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会商。
(九)妇幼健康股。负责拟订全区妇幼卫生健康服务规划,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服务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全区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母婴保健监督管理。
(十)法规与政务服务股。贯彻落实国家、省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日常管理;负责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实施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相关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政务服务窗口管理等工作。
(十一)宣传与爱国卫生工作股。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文明创建和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爱国卫生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爱国卫生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责任的落实;组织开展卫生创建和管理工作;负责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和城乡环境卫生评价工作;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负责全区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承担健康赫山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开展健康促进活动。
纪检监察室按有关规定设置。
工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