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整治“两非”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卫生局 作者:卫生局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17-898954 发布机构: 卫生局 发文日期: 2017-08-07 10:33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各乡、镇、街道、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直有关部门,区属各医疗单位:

为推进全区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7年7月25日至29日组织对全区各乡、镇、街道、园区卫计办、区直有关部门、区属各医疗单位落实打击“两非”有关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领导重视,为活动开展提供有利保障。各单位高度重视,把打击“两非”工作纳入了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内容。制定了打击“两非”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任务,制定了奖惩措施,落实了工作职责。特别是益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会龙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兰溪镇卫计办、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等单位打击“两非”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制度落实到位。

(二)深入宣传,为开展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广泛开展了宣传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危害性等内容的形势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了打击“两非”的浓厚氛围。利用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各医疗单位都加强了对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设置了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加大督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区卫计局、区食药监局、赫山公安分局等部门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设立了“两非”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通过巡查和突击检查行动取缔无证诊所,查处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药店,收缴非法医疗器械和药品一批。对两家诊所未取得卫生行政许可擅自开展终止妊娠手术情况进行了联合查处,责令立即整改并处罚金,对群众投诉的 1家医疗单位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情况进行了联合调查。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对1家医疗单位在开展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前未查验登记受术者的相关计生证明材料已立案查处,予以行政处罚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处理。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医疗单位禁止“两非”警示标识上的举报电话是空号,悬挂预防“两非”相关工作制度宣传牌不齐全。

(二)个别医疗单位B超检查和产前染色体诊断检查双签名制度落实情况不完善。

(三)部分医疗单位没有及时向区卫计局上报手术季度报表。

(四)个别医疗单位对14周以上妊娠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把关不严。在抽查个案中发现泉交河镇卫计办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出具的对不符合法定条件妊娠14周以上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证明把关不严。沧水铺镇中心卫生院对妊娠14周以上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特殊病历产前诊断意见书须由两名医生签名把关不严。

三、工作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整治“两非”工作的认识。整治“两非”工作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重要举措,事关人口均衡发展和民族发展大计,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切实提高认识。要加强对整治“两非”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加强互通互动,增强合力。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各单位要立即开展整治“两非”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的全面自查自纠,对专项检查存在问题马上整改,重点落实。各医疗单位要落实好孕妇B超检查、终止妊娠、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和查验制度,及时收集整理B超室监控和影像资料并保存6个月以上,及向卫计部门通报相关计生信息。

(三)加强教育,提高医务人员自觉性。各医疗单位要加强对B超技术人员、药品调剂人员、妇产科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教育,自觉抵制和反对涉及“两非”的违法行为,加强相关设备使用的学习和培训,熟练掌握操作技术。

(四)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落实管理职责和工作责任。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要会同乡、镇、街道、园区卫计办、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所加大对辖区医疗机构,尤其是民营及个体诊所的监管力度,加大打击“两非”行为的案件查处,迎接省、市计划生育年度考核。

 

     益阳市赫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7日

 

 

 

 

 

益阳市赫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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