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9030009/2021-1604128 | 发布机构: | 赫山区卫生局 | 发文日期: | 2021-10-21 12:28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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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
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办公室、财务室工作职责:负责拟定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综合协调本局行政事务与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业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接待、印鉴、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承担政务公开、综合治理、安全保密、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人事信息管理等工作;负责后勤管理、车辆申请调度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对本局相关工作采访和新闻发布工作;牵头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及本局新闻发布工作;承担本局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和资料整理保存。负责财务、统计、资产管理、非税收入征缴、专项经费监管、住房公积金、工资福利、职工保险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卫生监督稽查与信息科工作职责:负责拟定卫生健康综合监督稽查、信息、法制建设、卫生监督协管和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本局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业务及人员工作考核;承担本局内部稽查和卫生监督协管的检查督导;负责本局行政执法案件审查;组织案件合议、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工作;负责投诉、举报、交办案件的调查处理和大案要案督查督办;负责拟定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应急工作制度和预案;综合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事务性工作;组织参与卫生健康综合监督相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负责维护和管理卫生健康信息网络平台,组织实施全局卫生健康信息、数据审核上报工作;协同做好本局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和本局重大活动摄录像、视频制作工作;负责科室工作资料的汇总、核实、分析、上报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医疗职业卫生监督科工作职责:负责拟定医疗机构的日常卫生监督、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医疗广告卫生监督、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医疗卫生监督、打击非法行医、血液安全和医疗广告监督工作;负责区卫生健康局审批的医疗机构医疗执业行为、传染病防治、实验室生物安全、消毒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开展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采供血和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执法检查;负责医疗机构创文、创卫相关工作;负责科室工作资料的汇总、核实、分析、上报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环境卫生监督科工作职责:负责拟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环境卫生监督工作;负责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相关工作;负责科室工作资料的汇总、核实、分析、上报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传染病防治与学校卫生监督科工作职责:负责拟定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治、消毒卫生、生活饮用水、建成区二次供水、涉水产品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治、消毒卫生、生活饮用水、建成区二次供水、涉水产品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开展专项检查、查处违法行为;负责科室监督工作资料的汇总、核实、分析、上报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计划生育监督科工作职责:负责拟定计划生育和母婴保健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话;负责计划生育监督、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监督;整治“两非” 工作;指导协助乡镇、街道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负责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征缴系统网络平台和湖南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平台(计划生育)。负责办理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两非” 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案件查处;负责办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含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社会公众人物、信访举报等影响较大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的征收工作;负责申请区人民法院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的强制执行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职业病卫生监督科负责拟定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监督工作;负责区卫生健康局审批的放射诊疗许可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和职业病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医疗机构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控制效果评价的审核、审查与验收;负责本科室工作资料的汇总、核实、分析、上报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设有8个科室:办公室、财务室、卫生监督稽查与信息科、医疗执业卫生监督科、环境卫生监督科、传染病防治与学校卫生监督科、计划生育监督科、职业病卫生监督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赫山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仅为本单位,无二级单位,本单位已纳入财政预算。
第二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480.06万元,与2019年(442.9万元)相比,增加37.16万元,增长8.39%。主要原因是: 抗击新冠疫情财政资金的投入增加。
2020年度支出480.06万元,与2019年(442.9万元)相比,增加37.16万元,增长8.39%。主要原因是: 抗击新冠疫情财政资金的投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80.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2.43万元,占94.2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万元,占0.33%;上级补助收入26.03万元,占5.4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8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6.03万元,占总支出的80.4%;项目支出33.25万元,占总支出的6.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人总计454.03万元,与2019年405.05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人增加48.98万元,增长10.20%。主要原因是: 抗疫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54.03万元,与2019年405.05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8.98万元,增长10.20%。主要原因是: 创卫支出的增加,抗击新冠疫情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4.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480.06)的94.58%。与2019年度(405.05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06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支出、重大公卫及创文经费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4.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万元,占8.80%;卫生健康(类)支出360万元,占79.30%;住房保障(类)支出7.78万元,占1.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52.43万元,支出决算为45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2.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3.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5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28.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4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3万元,支出决算为1.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83万元,支出决算为1.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3万元,占0.4%。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3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3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局2020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1个、接待人次35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1.6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33%。本年支出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33%。基本支出1.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67万元,与2019年度(65.85万元)相比,增长62.82万元,增长95.4%。主要原因是抗击疫情支出的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会议费开支。培训费开支6万元,与2019年6万元持平。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益阳市赫山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4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卫生执法局根据绩效评价管理要求,牢固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赫山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对疫情防控、重大公卫、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创卫等专项,实行了全方位的管理,大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们卫生监督执法局在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时,迅速反应行动,在全区启动疫情防控,第一时间开展对下面医院及诊所进行地毯式的卫生监督,益阳市赫山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出动车辆2918台次,出动监督人员6192人次,检查各类单位3926家次,其中公共场所3153家次,检查医疗机构647家次,消毒企业4家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次,饮用水单位71家次,药店消毒产品14家次,学校36家次。为落实上级防控工作,场所监督科对辖区内城区所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逐一开展传染病防控排查工作,关停53家。同时,为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好了疫情防控工作舆情监控,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科学认知。我局加急印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健康科普小知识》宣传册、《摸排走访装备指南》宣传折页3万册分发到乡镇、医疗机构、公共场所。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一、年初召开了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纪监等部门联系会。落实了打击“两非”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度执行情况,对监管单位禁止“两非”行为相关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乡镇、街道进行数据分析,强化监督工作力度。在全区开展了整治“两非” 行为的专项行动,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54份,并针对专项行动检查情况发出了检查通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严查“两非”行为案件,做到发现1例, 查处1例;起到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作用。
二、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任务。全年共有国家“双随机、一公开”任务147个,对147家监管单位进行了监督监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将结果全部在赫山公众信息网和国家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网上进行了公示。
三、开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美容服务市场秩序和医疗美容机构执业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8部门关于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文件的通知》(湘卫监督发【2020】2号),科室于2020年8月开始在全区范围开展了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检查各类医疗机构是否依法取得许可开展“医疗美容科”;生活美容机构是否违法违规开展医疗美容,是否存在非法行医行为,是否超范围行医,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执业资格等。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6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3台次,共检查单位总数51家,其中医疗机构9家,生活美容机构42家。本次执法检查发现各类违法行为单位6家,其中责令整改6家。
四、开展了打击“两非” 行为 的专项行动
年初召开了卫健、公安、妇联、市场监管、纪委监委等部门联系会。今年4月下旬、5月初在全区开展了打击“两非” 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医疗机构预防“两非” 机制建设情况、禁止“两非” 警示标识张贴情况、具有胎儿性别鉴定功能医疗设备备案情况、B超检查和产前染色体诊断检查双签名制落实情况、是否凭处方使用终止妊娠药品及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情况等;建立举报制度,对被监管单位禁止“两非”行为相关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乡镇、街道进行数据分析,强化监督工作力度。出动车辆12台次,出动监督员40人次,检查医疗机构34家(含民营医院)。出示医疗机构预防“两非” 和信息通报情况检查表34份;对专项检查存在的问题及时返馈被检单位,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发出了打击“两非” 行为 的专项行动检查通报。对 “两非” 行为零容忍,做到发现1例, 查处1例;起到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作用。
五、有效开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专项行动工作
为有效解决当前尘肺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坚决遏制尘肺病高发势头,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根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印发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湘卫职健发(2020)3号)文件的精神。我局于2020年6月开展了对辖区内有粉尘危害的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共出动卫生监督员30人次,车辆10台次,共检查粉尘危害的企业10家。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情况、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情况、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培训情况、煤矿、非煤矿山、治金、建材等重点行业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指导企业做好尘毒危害防护和职业卫生工作。对此次检查中部分企业存在未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上岗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等问题,卫生监督员共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10份,限期整改。对1家企业劳动合同中未见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的告知事项的违法行为予以了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是指用于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项目,包括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取暖费: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说明: 做了系统整体的绩效评价,未单独做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