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9030009/2021-1604152 | 发布机构: | 赫山区卫生局 | 发文日期: | 2021-10-21 14:40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目 录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中医医院(益阳市赫山区血防专科医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中医医院
(益阳市赫山区血防专科医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赫山区中医院始建于1953 年,先后三次更名,2009年正式命名为赫山区中医医院,座落在赫山区青年路156号,占地19.6亩,建筑面积4400 m2 。编制床位200张。现有职工总人数130人,在编职工73人.卫生专技人员102人,现有职工正高级职称1人、副高级职称9人、中级职称25 人。赫山区名中医3人、区级学科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4人。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
医院设有内科、老年病科、肝病科、外科、健康管理中心等共5个独立病区;建有富含中医药文化特色的“中医综合治疗区(针灸推拿室、康复训练室)和中医“治未病”科。其中针灸科、肝病科为市级重点专科,医技科室设有放射科、检验科、功能科、药械科。拥有CT 、DR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彩超、麻醉机、呼吸机、耳鼻喉科综合治疗机等万元以上医疗设备36台件,中医特色诊疗设备26台件。
(二)决算单位构成。
赫山区中医院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仅为本单位,无二级单位,本单位已纳入财政预算。
第二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中医医院(赫山区血防专科院)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中医医院(赫山区血防专科医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3289.93万元,与2019年(2343.83万元)相比,增加946.1万元,增长40.37%。主要原因是: 抗击新冠疫情财政资金的投入、医院业务收入及捐赠收入增加。
2020年度支出3289.93万元,与2019年(2343.83万元)相比,增加946.1万元,增长40.37%。主要原因是: 抗击新冠疫情支出增加,医院经费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289.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6.9万元,占31.8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万元,占0.1%;事业收入2038.6万元,占61.97%;其他收入201.23万元,占6.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28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89.93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50.1万元,与2019年(577.49万元)相比,增加472.61万元,增长81.84%。主要原因是: 抗击新冠疫情财政资金的投入、医院业务收入及捐赠收入增加。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50.1万元,与2019年(577.49万元)相比,增加472.61万元,增长81.84%。主要原因是:抗击新冠疫情支出增加,医院经费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4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3289.93万元)的31.82%。与2019年度(574.49)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72.41万元,增长82.23%,主要原因是抗击新冠疫情支出增加,医院经费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4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万元,占0.4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万元,占7.64%;卫生健康(类)支出877.9万元,占83.86%;住房保障(类)支出84万元,占8.0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46.9万元,支出决算为10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7.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5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59.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4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无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3.2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1%。比2019年(3万元)增加0.2万元,增长6.67%。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559.25万元,与2019年(225.92万元)相比,增加333.33万元,增长147.54,主要原因是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支出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开支会议费8万元,与2019年(3万元)相比,增加5万元,增长166.67%,主要原因是用于召开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开支培训费8.1万元,与2019年(8万元)相比,增加0.1万元,增长1.25%,医护人员专业知识培训等培训支出增加。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益阳市赫山区中医医院(益阳市赫山区血防专科医院)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0.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0.34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0.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50.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益阳市赫山区中医医院(益阳市赫山区血防专科医院)共有车辆3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突出绩效评价管理,牢固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赫山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医院服务有序、高效的开展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置各项目专干,具体分工,责任到人。优化绩效考核方案,分类分组实行月绩效量化考核,2020年医院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完成业务指标完成情况:门诊人次10688人次,住院人次4239人次,床位使用率95%。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全年完成经济收入2038万元,其中门诊收入715万元,住院收入1323万元。
(三) 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抢抓“优质服务基层行”机遇。中心以“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医院建设,使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环境实现了质的突破,达到国家基层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单位。
严格按照区卫健局整体工作安排部署,以两不愁三保障为核心,落实各项健康扶贫政策,做实做好贫困户和重点人群的医疗保障和健康随访等工作,在大病、慢病排查上下功夫,建立台账、确保不漏一人,健康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心在区卫健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党建为统领,全体干职工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第一时间设立预检分诊、发热门诊,24小时轮班值守,严格执行发热病人接待筛查流程,认真落实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制度。为所有到院患者及家属免费发放口罩、发放消毒液等;积极参加汉庭酒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疫情防控,圆满完成上级赋予的使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是指用于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项目,包括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说明:做了卫生系统整体的绩效评价,未单独做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