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益阳市赫山区 桃花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赫山区卫生健康局 作者: 浏览量:83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分享到:
索引号: 4309030009/2021-1604165 发布机构: 赫山区卫生局 发文日期: 2021-10-21 14:51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基本医疗服务

开展安全有序医疗基本服务;严格执行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承担本辖区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普及卫生健康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实施本辖区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本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对本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对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负责本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三)完成区卫健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

桃花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属赫山区桃花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机构,所设科室:办公室财务后勤室党建办网络信息室、全科诊室、中医理疗科、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室、预防保健科、妇幼保健室、儿童保健室、健康教育室、内外科、综合科、口腔科、放射科、B超室、心电图室、检验科、公共卫生服务办公室、慢性病管理室精神病管理室门诊药房等。

人员编制情况:本单位在职职工87人,其中在编人员48人,临聘人员39人,其中全科医师、执业医师3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27人。退休人员24

(二)决算单位构成

桃花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仅为本单位,无二级单位,本单位已纳入财政预算。

 

第二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总收入合计1496.33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99.53万元,增长7.13%。主要原因是: 抗击新冠疫情财政资金的投入,公共卫生收入增加及医院业务收入的增加。

2020年支出1477.29万元,结余分配19.04万元,总计1496.33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80.49万元,增长5.76%。主要原因是:抗击新冠疫情支出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96.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6.77万元,占45.9%;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31.74万元,占2.12%;事业收入760.80万元,占50.84%;上级补助收入17.02万元,占1.1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77.29万元,其中:医疗支出911.53万元,61.70%;公卫支出457.20万元,占30.9%;管理支出107.29万元,占7.4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18.51万元,2019年(564.91万元)相比,增加153.60万元,增长27.20%。主要原因是: 抗疫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以及公共卫生方面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18.51万元,2019年(564.91万元)相比,增加153.60万元,增长27.20%。主要原因是:抗击新冠疫情支出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6.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6.49%。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153.60万元,增长22.3%,主要原因是抗击新冠疫情支出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6.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基本支出686.77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86.77万元,支出决算为686.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6.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5.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7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1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2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无形资产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74万元;支出3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4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111.6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医院无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接送病人;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突出绩效评价管理,牢固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积极推进区域医共体建设,医疗收入稳步发展。

2、加强科室基础建设,完善医院的附属建设,加强医疗设备的配备。

3.公共卫生工作有了新的起色。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一是做好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是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到位;

三是加强党务、行风建设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素质,不断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行风评议和综合治理;

四是要充分挖掘现有人力设备和技术潜力,扩大医疗和预防服务项目,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技术水平,增加业务收入,保障职工各项待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是指用于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项目,包括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取暖费: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说明:做了卫生系统整体的绩效评价,未单独做绩效评价。

 桃花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决算报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