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湖南省益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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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9030009/2021-1605914 发布机构: 赫山区卫生局 发文日期: 2021-10-21 16:22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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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益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湖南省益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益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坚持改革、发展和管理相结合,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运行效率的有机统一,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实行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实现医院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

(一)作为赫山区区域医疗中心,负责辖区内基本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危急重症病人救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社会救助、承担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完成当地的卫生支农工作、承担教学科研任务。

(二)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依法规制度管理,按规范标准行医,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让政府满意、社会满意、群众满意。

(三)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及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设置

益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医务部、纪检监察室、后勤保障部、院感预保科、经管科、护理部、事业发展部、医保科、保卫科、设备信息科、采购中心、财务科、人力资源部

(二)决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仅为本单位,无二级单位,本单位已纳入财政预算。

 

第二部分:

益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36857.20万元,与2019年(23799.39万元)相比,增加13057.81万元,增长54.87%。主要原因是:抗击新冠疫情财政资金的投入,抗疫国债基本建设收入增加。

2020年度支出36502.89万元,结余分配164.3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90万元,总计36857.20万元。与2019年(23506.73万元)相比,增加12996.16万元,增长55.29%,主要原因是:三医院南院区建设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6,857.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57.67万元,占13.4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00万元,占23.06%;事业收入23399.53万元,占63.4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6,50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77.66万元,64.32%;项目支出13025.23万元,占35.6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457.67万元,2019年(399.85万元)相比,增加13057.82万元,增长3265.68%主要原因是:南院区建设资金投入。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267.67万元,2019年(399.85万元)相比,增加12867.82万元,增长3218.16%主要原因是:南院区建设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67.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3.06%。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427.82万元,增长1300%,主要原因是:南院区建设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67.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7.76万元,占0.16%;卫生健康(类)支出4759.91万元,占99.8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767.67万元,支出决算为476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2.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3.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4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78.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5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无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850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23.06%。本年支出85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3.29%。其中:项目支出85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医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益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机关运行经费78.92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会议费、培训费开支。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益阳市第三人民医院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5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5.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6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5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5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益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共有车辆9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8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我院的财务工作在区卫健局的关心、支持、指导和医院党委的直接领导下,严格执行医院财务制度,遵循财务工作为医疗工作服务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严控支出,较好地完成了20206月调整制定的2020年预算”明确的——2020年按照中央整体部署,我院2020年的预算目标调整为收入与支出力争与2019年持平”的预算目标。现将2020年度全年的收入支出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收入方面

(一)2020年度我院总收入36857.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57.67万元;医疗收入23131.73万元;其他收入267.80万元。

12020年预算报告中的工作量预算完成情况如下表。

序号

项目

2020年预算数

2020年实际数

1

门急诊人次

135000

159590

2

出院人次

27700

26179

3

病床使用率

87%

84%

4

每门急诊人次收费水平(元)

218

204.34

5

每床日平均收费水平(元)

910

919.35

2、与2019年度医疗业务收入23454.40万元相比,2020年下降1.38%。各项目增减率如下表:

序号

收入项目

2020年发生数

2019年发生数

增减数

增加率%

门诊收入

3,261.06

3,051.47

209.59

6.87

1

诊察收入

67.17

72.94

-5.77

-7.91

2

检查收入

1,176.78

1,089.13

87.65

8.05

3

化验收入

357.98

351.65

6.33

1.80

4

治疗收入

525.53

463.7

61.83

13.33

5

手术收入

66.07

63.41

2.66

4.19

6

卫生材料收入

61

71.97

-10.97

-15.24

7

药品收入

633.08

686.34

-53.26

-7.76

8

药事服务费

51.88

 

51.88

100.00

9

其他门诊收入

321.58

252.33

69.25

27.44

住院收入

20,110.86

20,531.2

-420.39

-2.05

1

床位收入

801.54

914.79

-113.25

-12.38

2

诊察收入

467.77

551.44

-83.67

-15.17

3

检查收入

2,343.56

2,223.80

119.76

5.39

4

化验收入

3,639.99

3,515.61

124.38

3.54

5

治疗收入

2,693.38

3,026.62

-333.24

-11.01

6

手术收入

1,740.10

1,587.03

153.07

9.65

7

护理收入

730.74

835.76

-105.02

-12.57

8

卫生材料收入

2,955.99

2,281.85

674.14

29.54

9

药品收入

4,667.90

5,473.42

-805.52

-14.72

10

其他住院收入

69.9

120.93

-51.03

-42.20

结算差额

-240.2

-128.32

-111.88

87.19

从上表可以看出:

1)门急诊收入中

门急诊次均费用由2019年的185.87元增加到2020年的204.34元,主要是:药事服务费、治疗、检查的影响;而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诊察收入随之下降、受到医保局药品耗材带量采购、取消耗材加成的影响药品及卫材收入出现政策性减少。其他收入的增加主要是体检收入增长。

2)住院收入中

2019年,受到新冠疫情和医保局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双层影响,住院收入中的床位、诊察、治疗、护理收入均出现了10%以上的下降,同时新技术的开展也导致手术和卫材收入出现正增长。而检查与化验收入在住院人次下降15%的情况下,分别增长5.39%3.54%,住院次均费用由2019年的6685.09元增加到2020年的7667.76元,与此两项费用大有关联。

3)收入增长前五位项目对比

2020年正增长的项目

增长比例

2019年增长前五位项目

增长比例

卫生材料收入

28.39%

卫生材料收入

56.29%

检查收入

6.26%

手术收入

16.36%

手术收入

9.44%

床位收入

14.35%

化验收入

3.38%

药品收入

12.51%

(正增长只有四项)

---

检查收入

9.71%

4)医疗收入权重分析

序号

收入项目

发生额

占医疗收入的比重%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1

药品收入

5,300.98

6,159.76

22.92

26.24

2

化验收入

3,997.97

3,867.26

17.28

16.48

3

检查收入

3,520.34

3,312.93

15.22

14.11

4

治疗收入

3,218.91

3,490.32

13.92

14.87

5

卫生材料收入

3,016.98

2,353.81

13.04

10.03

6

手术收入

1,806.17

1,650.43

7.81

7.03

7

床位收入

801.54

914.79

3.47

3.90

8

护理收入

730.74

835.76

3.16

3.56

9

诊察收入

534.94

624.38

2.31

2.66

支出方面

2020年度我院实际总支出为23636.37万元

(一)与预算23400万元相比,预算完成率达到101.01%

(二)与2019年度总支出23406.73万元相比,增长率为0.98%

收支结余

2020年度实际医疗结余164.31万元,达到预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预算目标。

资产负债情况

2020年末总资产为47655.15万元,较2019年末的26361.11万元增加21294.04万元,增长率为80.78%

2020年末总负债为22514.51万元,较2019年末的15496.03万元增加7018.4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是指用于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项目,包括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取暖费: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说明:卫生系统做了整体绩效评价,本医院未单独做绩效评价。

益阳市第三人民医院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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