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赫山区卫健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20-01-07 15:51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9年,区卫健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卫健部门关于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为纲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结合全区卫健工作实际,完善组织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卫健工作信息,持续推动我区卫健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发展,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工作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区卫健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相互配合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共部署、同推进,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将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分解到股室,形成了纵到底、横向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责任四落实,针对政务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

(二)深化主动公开,持续稳固和提升政府公信力

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本局网站、微信、报纸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强化信息的公开和互动。一是加强重点信息公开管理。结合《条例》,落实责任股室,明确了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程序等内容。工作中坚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相补充,长期、定期、即时公开相结合,特别是在财政预决算等敏感问题上,卫健局通过公告、公示等方式及时公开,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推动政风行风日益好转。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健康赫山”全年累计发布信息85条,全面系统地报道了局机关、区属各单位动态,优秀医护人员、医患好故事等专题信息,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风廉政建设和卫健系统先进典型,加强对意识形态的宣传,弘扬社会正能量。三是加强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医疗机构诊室及职能科室均设有明显标识,显著位置设立公示板,对常规医疗服务、常用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进行公开,使患者在治疗、护理、检查、手术等环节都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促进了各项卫健工作健康协调发展。医务人员在岗时均佩戴注有本人姓名、职务的胸牌。部分医疗机构还在住院处走廊两侧设置有宣传图版,门诊各检查室门旁设置有相关检查须知。四是按时上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于2019年末归纳整理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内容,并及时向政府网站上报了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强化沟通协调,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

对于群众的咨询、投诉及建议,卫健局通过各种渠道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及时办理回应各类诉求,实行办事承诺制。针对服务对象的需求和热点问题,公开切实可行的承诺,按照承诺的内容和标准履行责任和义务,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建立一次性告知制,将申请事项的必备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情况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有效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来回跑、反复跑的问题,确保“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增12

 1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8

增2

 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减5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0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区卫健局严格按《条例》及赫山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对信息实行了及时、有效公开,但还有部分股室和局属单位主动公开的自觉性、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区卫健局将继续加强对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及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并继续秉承高效便民原则,进一步做好卫健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区卫健局在政府信息网站公开的政务信息共计100条,除上述45条外,还包括:信息公开规定、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领导信息、机构信息、规划计划、财政信息、业务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