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赫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6-03-30 09:55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5年,赫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坚持以规范服务、公开透明、依法高效的原则,努力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切实抓好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级职责。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领导,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完善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区级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也成立了相应机构,由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政务卫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形成了党政领导齐抓共管、各级人员全员参与、社会群众民主监督的整体联动机制,确保了卫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严格日常管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认真开展政府信息收集工作。二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的网上信息录入。三是坚持重大决策公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由局办公室组织公示,听取群众意见。
  (三)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政务公开程序。一是按照“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主动公开制度、审核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对群众提出的政务公开申请,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在一定时限内予以回复的公开承诺。二是严格按照赫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公开内容、公开程序,推进政务公开依法规范化、制度化。
  (四)加强监督检查、增强政务公开实效。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赫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知等制度和规定,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评议。二是设立行政效能投诉箱,畅通政务公开局长热线电话(0737-4423642)。三是加强政务公开督查。由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区属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全系统目标管理内容实施考核奖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局认真落实《条例》和区委、区政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了党务信息、机构信息、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工作信息、人事信息、社会监督、办事指南等。通过广泛宣传、强化教育,使政府信息公开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通过赫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赫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信息网发布。
  2、纸质媒体公开。利用编制的卫生计生信息公开政务信息。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卫生窗口、疾病控制中心、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显着位置放置有办事指南、健康知识手册、宣传手册等10余种公开资料供办事群众免费领取。
  3、公开栏。在局机关及全系统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设有政务公开栏20余个,对卫生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办事程序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累计公开政务信息30余条。
  (三)在赫山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的要求,我局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卫生计生系统政务信息内容。截止20151231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相应栏目中及时主动公开发布了各类卫生信息49条,其中:机构信息4条,人事信息1条,法规文件及解读5条,规划计划1条,财政信息1条,工作动态34条,通知公告2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接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扩大覆盖领域,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6年,我局将按区政务公开办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