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赫山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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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3000/2016-0024 发布机构: 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16-05-04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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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赫审字〔2016〕4号

关于印发《2015年度赫山区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2015年度赫山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赫山区审计局

2016年4月20日


 

2015年度赫山区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5年度赫山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审计工作方案。

  一、审计目标

  通过对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把握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揭示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实施和财政预算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反映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风险隐患;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促进深化财政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提高预算分配的规范、公平、公正性,推进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

  二、审计范围

  审计2015年度区级预算编制、批复、调整、执行情况,部门预算编制、批复、执行情况,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必要时,对重大事项在时间和范围上适当延伸。具体审计范围是:

  1.区财政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非税资金管理情况;

  2.赫山地税局和国税局2015年度区级税收征管情况审计调查;

  3.区财政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4.区水务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结合徐智敢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5.区林业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结合张健前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6.区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建设项目投资情况;

  7.2015年度就业和再就业资金;

  8.2015年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9.龙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区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政府融资平台资金运行情况审计调查。

  三、审计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一)区财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准确反映全口径预算执行总体情况和工作成效。审查2015年度财政收支总体规模和结构、预算执行进度、转移支付管理、资金实际支付、管理绩效、预算公开、债务管理等情况,揭示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预算执行的特点和预算约束状况,全面评价预算执行效果。

  1.总体情况和工作成效。总体把握区级财政2015年预算执行结果,反映财政收支的总体规模和结构及财力分布、预算执行进度、资金实际支付、管理绩效等情况,分析预算支出总体结构、增长幅度与变化趋势,以及财政收支总体平衡情况;分析支出结构是否优化,是否体现政策效果,是否保障了农业、教育、科技等重点支出,是否加大了对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生态环境等民生方面的投入,全面评价预算执行的总体效果。

  2.政府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与规范性。审核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情况;掌握未纳入预算编制范围的资金规模;关注各类预算收支划分及功能定位情况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收支的完整性;审查是否需存在年初预算不完整、代编预算不规范等问题。

  3.预算执行情况。

  ①收入预算执行情况。掌握收入规模,分析收入结构,了解营改增对区级收入的影响;检查全部政府收入是否纳入预算管理,重点关注国有资产资源经营收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是否存在执收不规范,多征、提前征收或者违规减免,划缴不及时等问题;检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统筹情况,是否按规定将地方教育附加等9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

  ②预算分配情况。检查年初预算到位情况,计算年初预留资金(含科室待分配)的规模和比例,以及各部门系统财务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的预算总额的增减变化;检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是否完整、合理,基本支出是否满足部门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需要,项目支出预算分配方法是否科学公正,是否存在混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边界,以项目支出安排基本支出的问题;是否按规定建立财政项目库,安排支出是否从项目库中遴选。

  ③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审查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统计12月25日后下达及挂网的指标总量,着重反映资金未在规定时限内下达或拨付不及时、预算执行迟缓、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年底支出金额过大和突击拨款花钱、年终结转或结余过多等问题,关注政府采购情况和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情况;关注支出安排是否与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支出结构是否有效解决了“越位”与“缺位”的矛盾;审查扶贫、社保等民生支出、水利交通科技等重点项目支出的规模和增长变化情况,关注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④预算审查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重点关注预算批复、变动。审查区财政是否及时将人大批准的预算批复到预算单位,是否存在年初支出预算批复比例过低,预留大量待分配指标的情况;有无年初可预计的支出不列或少列预算,年终大量追加预算的现象;财政用超收财力、调入资金、调整预算等财力性调整安排是否按程序报批,有无越权随意增加支出预算的现象;预备费的动用是否合规;向一级预算单位调整预算的项目、数额、方式、原因、措施等情况是否真实、合法、可行;预算资金科目间的调剂使用是否合规,对确定当年预算不能执行的项目,是否及时调整预算。

  4.财政管理情况。

  ①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检查是否制定预算绩效管理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科学规范、符合实际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和工作流程,健全有效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循序渐进开展重大民生支出、社会公益性较强以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的重点评价。是否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专项资金分配依据;考核结果是否按要求公开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②国库集中收付管理情况。分析国库集中支付范围与资金支付比例,评价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管理现状;审查是否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达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达商品、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有无截留、转移预算资金和支付不及时问题;审查国库集中收付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摸清财政资金在商业性金融机构的账户开设和资金规模及管理情况。关注各类财政专户资金的安全性。

  ③财政借垫资金管理情况。审查财政借垫资金的程序执行情况。符合制度规定的临时性借垫款是否及时收回,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借垫款是否采取了限期收回措施,是否存在对非预算单位及未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借款和垫付财政资金等问题。重点检查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借垫款项是否按批准的用途使用。

  (二)本级税收征管情况审计调查

  1.税收收入计划执行情况。主要核查税收入库的真实性、入库税种的准确性,分析并评价税源结构变动情况。

  2.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主要调查税务部门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情况。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虚报资料骗取减免税收;有无违规制定执行减、免、缓税政策,变相包税,越权办理减、免、缓税等问题。

  3.税收征收管理情况。调查是否严格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按照税收征收期限足额征税,有无违规少征、缓征或多征、预征当期税款等问题。抽查部分纳税企业是否及时、足额申报纳税。

  4.税收稽查情况。主要抽查税收稽查档案,重点调查税收稽查中发现的偷、逃、欠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理情况。

  (三)区财政局、水务局和林业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1.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审查部门预算编制是否完整、科学,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部门预算,有无漏报、少编预算的问题;支出预算是否科学,基本支出能否满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项目支出是否细化,是否合规,有无虚报、多报的问题。

  2.部门财政财务收支的合法性。预算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执行财经法规情况,揭示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法问题。重点关注:一是违规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或未及时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基金和收费项目,特别是涉企乱收费、乱摊派;二是违规减、免、缓征非税收入,执收不严;三是预算约束力不强,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四是巧立名目或利用虚假经济业务,套取预算资金,划转到特设专户或其他实有资金账户,或者违规出借预算资金,统计特设专户及其他银行账户数量及其沉淀资金总量,分析特设专户存在的必要性。

  3.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主要检查:财政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专项资金拨付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财政资金是否安全,有无失控点或薄弱环节;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有无资金账外核算情况。

  4.厉行节约及专项治理情况。一是检查“三公”经费及其他行政运行性经费等专项治理情况。全面掌握预算执行单位“三公”经费及其他行政运行性经费的总体规模和各项开支情况,重点分析增减变化及预算执行情况;检查“三公”经费及其他行政运行性经费的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执行是否到位;分析各项经费上年实际支出、年初预算和当年实际支出的差异。二是检查奖金和津补贴发放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巧立名目发放奖金,利用会议、培训、加班等名义发放或变相发放津补贴,年终突击花钱滥发津补贴、奖金或实物等问题。

  5.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主要检查:项目资金管理的安全性,是否存在挤占、挪用、截留等问题;涉及税收缴纳或扣缴的,是否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分析评价项目资金使用绩效。

  6.部门预算公开情况。重点关注部门预算、决算结果的对外公布情况。

  (四)就业与再就业资金及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计

  1.专项资金管理的安全性。一是专项资金是否按“收支两条线”政策执行;二是有无专项资金之间相互挤占,或被挪用的情况;三是有无超范围超数量开设银行账户存放资金;四是是否定期审核享受城乡低保待遇人员的资格。

  2.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一是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有无擅自扩大或缩小开支范围;二是待遇计发办法和发放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待遇发放是否足额及时;三是待遇发放对象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虚报冒领和重复享受待遇等问题。

  (五)区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建设项目投资审计

  1.项目建设程序执行情况。主要审查立项计划、勘察设计、投资评审、招标投标、合同签订、工程监理、工程变更、工程验收、工程结算、交付使用等建设程序重点环节的合法合规性。

  2.建设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审查建设资金来源与使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有无隐瞒、转移、挪用建设资金,挤占建设成本等违规行为。主要检查:征地拆迁款项和工程价款支付情况;债权、债务情况;资金来源冲转情况;税费计缴情况;建设项目成本及其他财务收支核算情况;资产交付使用情况,已完工但长期未交付使用的应查明原因。

  3.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主要检查:应招标工程是否依法招标;招标文件是否全面;是否按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单位的资质和投标文件是否合格有效;招标文件是否全面反映了基本合同条款。

  4.施工承包合同订立和履行情况。主要审计:订立合同的主体和内容是否合法,程序是否合规;合同是否成立、有效:无效合同财产后果的处理是否合法、合规;合同的履行程度;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是否具备;施工索赔的发生原因及责任是否明确;施工索赔的要求和金额是否真实、合理、合规。重点审查是否背离招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订立合同输送利益,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问题;是否依法执行了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5.工程价款结算情况。主要审查工程结算的编制依据是否合规;审查工程计量、计价和取费及税金结算准确性。

  6.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其他费用。勘探、设计、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是否符合项目建设要求;合同签订是否符合《合同法》的规定;费用支付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7.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情况。关注债务的规模和结构,揭示债务风险控制的重点和薄弱环节。

  (六)龙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区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政府融资平台资金运行情况审计调查

  1.政府融资平台资金的整体规模、来源及结构。

  2.政府融资平台资金的管理运行情况。

  (七)检查上年度同级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本次预算执行审计中,对上年度同级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依据审计报告逐条落实。对上年度同级审查出的问题没有整改的,要分析具体原因,并提出采取措施的具体意见。

  四、审计工作组织安排

  (一)审计组织与分工

  本次审计由闵益华任审计组组长,蔡伯军、熊誓辉、赖奇术、樊华、何正湘任副组长,共分设四个审计小组和一个督查小组。

  审计一组:由樊华任组长,邹维政担任主审,审计组成员为李懿、蔡荣。主要负责:区财政局具体组织的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区财政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编制审计工作方案;起草审计通知书;撰写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二组:由熊誓辉任组长,孙习枚担任主审,审计组成员为刘晓琦、易尚鹏、陈莉、曹建先。主要负责区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建设项目投资审计;区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政府融资平台资金运行情况审计调查。

  审计三组:由赖奇术任组长,阳慧兰担任主审,审计组成员为陈晓玲、孙娟。主要负责:赫山区地税局和国税局的本级税收征管情况审计调查;区水务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结合徐智敢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015年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审计四组:由何正湘任组长,夏资平担任主审,审计组成员为周丹、王敏。主要负责:区林业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结合张健前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015年度就业和再就业资金;龙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政府融资平台资金运行情况审计调查。

  督查小组:由蔡伯军任组长,督查组成员为岳昕雯、臧明珠。主要负责:对审计现场的督促检查,了解审计一线的进展情况,听取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组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协调现场审计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

  (二)时间安排

  1. 本次审计进点时间统一为2016年4月20日。现场审计结束时间预定为2016年6月20日。

  2.审计二组、审计三组、审计四组必须在2016年6月25日前向审计一组提交专项审计报告,审计一组最迟在2016年6月30日前出具审计结果报告初稿。

    五、工作要求

  (一)统筹实施,整合资源。一是各审计小组要在搞好调查,掌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按照本工作方案和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尽可能将方案内容表格化,以利于审计实施、结果汇总和成果利用。各参审单位要及时反馈信息,互通有无,发现重大问题要即时向局主要负责人报告,举一反三,全面铺开,查深、查透;各参审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审计目标、内容和重点实施,严格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审计任务。

  (二)注重质量,提高实效。各审计组现场实施时要将项目做实,围绕审计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收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依据恰当。要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意见,防范审计风险,确保各项审计目标的有效实现。

  (三)严守纪律,保守秘密。所有参审人员要严于律己,自觉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审计纪律和有关廉政规定,审计中获悉的电子数据、工作机密和商业秘密,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得用于与审计无关的事项,未经局党组批准,不得对外披露审计情况和相关数据,自觉维护审计机关良好形象。 

   

   

           

                                益阳市赫山区审计局                                       2016年4月20日     

   

  益阳市赫山区审计局办公室        2016年4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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