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益阳市赫山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区管单位 统计局 作者:统计局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13000/2019-0032 发布机构: 区管单位 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19-03-28 11:35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为切实加强统计监督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有关要求,结合赫山区统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2018年度全区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审定的单位。

  二、检查内容

  (一)是否存在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

  (二)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和统计制度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干预企业独立真实报送统计数据的行为;

  (四)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五)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

  (六)是否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检查方式

  统计执法检查采用常规执法检查、重点执法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三种方式进行。

  (一)常规执法检查

  常规执法检查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开展执法检查。

  1.确定检查对象。根据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区统计局以我区“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为重点,用随机抽取的形式,在全区确定20个执法检查对象进行检查。

  2.确定检查人员。根据统计执法工作任务和要求,从区统计局随机抽取统计执法骨干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各专业人员配合调查。

  (二)重点执法检查

  1.及时组织力量对群众举报、领导批示、媒体披露和国家局、省、市局批转的统计违法现象进行认真检查处理。

  2.加大对拒报、迟报和指报、代报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

  3.加大对统计数据波动异常、存在问题突出的地方、行业和部门的执法检查。

  4.加大对局机关专业股室提供的统计违法线索的执法检查。

  (三)专项执法检查

  主要围绕“四经普”中需要检查的对象进行执法检查。

  四、检查时间

  统计执法检查时间从4月开始至10月结束,按照准备、检查及处理和总结三个阶段安排。

  (一)准备阶段(4月初至6月中旬)。研究制定本年度统计执法工作计划和措施;按照行政执法工作的新要求,做好统计执法文书资料的更新,开展统计执法培训。

  (二)检查及处理阶段(6月下旬至10月中旬)。按计划深入报表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对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统计违法案件要及时进行纠正,按程序及时立案处理,切实提高办案效率。

  (三)总结阶段(10月下旬)。对本年度统计执法查处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专题报告报送上级统计部门。

  五、检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法规股要全面履行职责,在确定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时,要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

  (二)规范检查程序。遵循程序法定要求,执法检查前向被检查对象发出《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主动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如实填写《现场检查笔录》;检查过程自觉接受社会和被检查对象的监督,同时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加大惩处力度。按照行政执法的有关程序,在执法检查中统计违法违纪情节较轻的检查对象要求其认真纠正、整改;在检查阶段被查出情节较重的统计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进行处理,需要立案的,及时立案;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统计违法行为要予以公开曝光,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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