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赫山区统计巡查方案

信息来源:统计局 作者:统计局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13000/2017-0117 发布机构: 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17-12-05 12:37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统计法治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的实施,强化统计工作管理,规范统计工作秩序,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结合赫山统计工作实际,特制定《2017年赫山区统计巡查方案》。

  一、巡查目的

  全面贯彻国家、省、市统计局和区委、区政府对统计工作的新要求,认真执行全省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统计工作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统计服务保障。

  二、巡查对象

  一是辖区内的部分乡镇(街道);二是近两年未进行巡查的部分区直单位;三是部分其他企事业单位。对年度数据波动异常,反映问题比较突出,社会关注相对集中的情况,再另行确定。

  三、巡查组织

  巡查工作在区统计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区统计执法巡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承担对各单位的统计巡查工作。 

  四、巡查内容

  (一)统计工作组织领导和保障情况。对统计工作的支持情况:各乡镇(街道)统计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班子配备,政府是否保障了各类大型普查所需经费;各区直单位和其他企事业单位是否依法设置统计机构、配备统计人员、保障统计条件等。

  (二)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执行情况。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情况,有无典型统计违法和统计上严重失信的情况。

  (三)国家统计制度和省、市统计制度执行情况。各类统计报表布置情况、统计报表收集方式和渠道情况,联网直报一套表执行情况,报表上报率和有效率。

  (四)统计数据质量情况。统计数据质量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统计报表保存情况;统计报表催报建立及执行情况;统计台帐、原始记录和统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指报冒报、代填代报、虚报瞒报情况,统计数据是否与上报区统计局的一致。

  (五)统计行风建设情况。开展统计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强化统计服务意识、规范统计工作行为、遵守统计法规等情况。

  (六)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统计调查管理、统计资料公布管理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统计信用信息收集报送、以及政务公开工作等情况。

  (七)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开展情况。对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重视支持情况,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组织开展、经费保障等情况。

  (八)其他工作职责履行情况。

  五、巡查时间

  统计巡查工作从3月份下旬开始,8月份结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巡查程序

  (一)听取巡查对象统计工作情况和自查情况汇报。

  (二)根据巡查内容逐项进行检查,重点进行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

  (三)抽取1-2个村或辖区内单位的部分报表进行检查。

  (四)巡查组向被巡查单位通报巡查情况,听取有关意见,各单位要求分管领导参加汇报,乡镇街道要求人大或政府参加。

  (五)巡查组根据巡查情况撰写巡查通报,呈区统计局领导审示并在网上公布。

  七、巡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听取被巡查单位统计工作情况汇报。

  (二)查看资料。查看巡查内容涉及的所有相关资料。

  (三)现场查验。抽取部分统计调查对象了解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及相关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四)交换意见。召开巡查座谈会,通报巡查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发现的典型,及时通报,并听取巡查对象意见和建议。

  八、巡查反馈

  巡查组将巡查情况向区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出专题汇报,经审定后,形成《统计巡查意见书》发被巡查单位,抄送当地人大、政府。

  被巡查单位要针对统计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在收到《统计巡查意见书》后30日内向区统计局提交整改落实方案。

  九、成果应用

  巡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由巡查组将有关材料转区统计局法规科依法处理。对巡查中存在的一般性问题,必须整改落实;对巡查中存在的严重问题,进行公开约谈;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严肃处理。各单位要对照巡查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巡查结果直接与年度法治工作考核、数据质量考核挂钩;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