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5年度赫山区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25 09:54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区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赫山区青年路91号二楼;邮编:413002;电话:0737-2621596;传真:0737-4401902)

  一、基本情况

  2015年,我局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认真按要求编制,并通过网站等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同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并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等规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规定,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6条,内容涵盖机构信息、统计数据信息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的途径:

  一是通过网站公示。我们在赫山公众信息网关于区统计局的信息公开中,将信息按规定应该向社会公开,统一由专人上传,实现了科学分类、集中公开,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同时,也安排专人对本单位的网站进行维护管理,及时收集、整理本单位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上网公开。

  二是通过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三是通过赫山统计信息网,公开统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依申请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所有政府信息免费公开。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工作主动性、前瞻性有待加强。

  2.由于对《条例》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某些信息更新不及时。

  ()改进措施

  1.加强监督和督办。继续组织专门人员查找政务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程序和结果为重点,督促不断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2.丰富公开形式。在进一步提升赫山统计信息网站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开辟政务信息公开专栏等途径,不断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务信息。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益阳市赫山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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