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统计局关于印发《2020年益阳市赫山区统计局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益赫统发〔2020〕19号

信息来源:统计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0-1308628 发布机构: 赫山区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0-12-15 09:10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2020年益阳市赫山区统计局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为认真做好2020年统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高质高效服务全区统计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统计工作《意见》《办法》《规定》的施行,切实转变统计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坚持将统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作为统计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努力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统计违法行为,构建良好的的统计生态。

二、抽查范围

全局的工业、建筑业、贸易业、房地产业、服务业等专业的一套表联网直报调查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是否存在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

(二)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和统计制度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干预企业独立真实报送统计数据的行为;

(四)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五)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

(六)是否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抽查方法

(一)检查对象随机选定。按照统计工作的需要,确定统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领域和范围,将抽查领域和范围内所有调查项目的调查对象作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的抽样框,按照事先确定的随机抽取方式,选取抽查对象。

(二)执法人员随机选派。执法人员从赫山区统计局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

五、抽查时间、频次和组织形式

(一)抽查时间。2020年4月份至11月份。

(二)抽查频次。一年1次。

(三)组织形式。由局领导带领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组建的检查组,到被抽查单位开展检查工作。检查前召开抽查工作会议,布置抽查工作。

六、抽查方式

按照抽查单位名单,执法人员到抽中单位逐一进行现场检查。

七、随机抽查结果的运用

抽查结束后,及时公示抽查结果。对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立案查处。对严重失信的统计调查对象,在赫山区人民政府网和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平台上予以公示,并按要求将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信息推送至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形成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被检查单位、局内各有关股室、有关责任人员要高度重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法规股要全面履行职责,在确定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时,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

(二)规范检查程序。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要求,执法检查前向被检查对象发出《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主动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统计执法证》;如实填写《现场检查笔录》;检查过程自觉接受社会和被检查对象的监督,同时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加大惩处力度。按照行政执法的有关程序,在执法检查中统计违法违纪情节较轻的检查对象要求其认真纠正、整改;在检查阶段被查出情节较重的统计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进行处理,需要立案的,及时立案;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统计违法行为要予以公开曝光,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做好股室协调。局内各相关业务股室要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执法检查工作,保证执法检查用车,确保年度执法检查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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