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科学技术局内设机构及其职责

信息来源:科技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2-1597197 发布机构: 赫山区科技局 发文日期: 2022-05-06 11:16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区科学技术局设办公室、计划技术与成果股、农社发展与人才股3个内设机构,其职责如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务、信息、安全生产、保密、信访维稳、财务、政务公开、信息化、督察督办、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新闻宣传、区长热线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机构的政工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编制等工作;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统筹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监督实施,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

计划技术成果股。拟订全区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并协调实施;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承担区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工作,实施全区科技报告制度;协调区级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提出区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基地和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建议并监督实施;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实施全区创新调查制度,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工作;承担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组织起草相关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区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做好全区科普宣传工作;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统筹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建立科技金融服务的统筹协调机制;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全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建设;负责研究制定全区技术市场措施办法、市场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技术交易合同认定等工作;负责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

农社发展与人才股。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外国专家服务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计划和政策,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出国(境)培训项目;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区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拟订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以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承担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负责公派出国(境)科技团组的审核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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