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030009/2020-1222266 | 发布机构: | 赫山区科技局 | 发文日期: | 2020-07-30 1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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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自评分 |
具体指标 |
评价标准 |
项目 决策(20分) |
项目 目标(4分) |
目标 内容(4分) |
4 |
设立了项目绩效目标;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 |
设有目标(1分) 目标明确(1分) 目标细化(1分) 目标量化(1分) |
决策过程(8分) |
决策 依据(4分) |
4 |
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某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某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某一实际问题和需求 |
符合法律法规(1分)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1分) 部门年度工作计划(1分) 针对某一实际问题和需求(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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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 程序(4分) |
4 |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履行了相应手续 |
符合申报条件(2分)项目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管理办法(1分) 项目调整履行了相应手续(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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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分配(8分) |
分配 办法(3分) |
3 |
根据需要制定的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 |
有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1分) 办法健全、规范(1分) 因素全面合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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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 结果(5分) |
5 |
资金分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公平合理 |
符合分配办法(2分) 分配公平合理(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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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管理 (25分) |
资金到位(5分) |
到位率(3分) |
1 |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
根据项目资金的实际到位率计算得分 |
到位 时效(2分) |
1 |
资金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到位及时(2分) 不及时但未影响项目进度 (1分) 不及时并影响项目进度(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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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10分) |
资金 使用(7分) |
7 |
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项目支出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无超预算情况 |
虚列套取扣4-7分 依据不合规扣2分 截留、挤占、挪用 扣3-6分 超标准开支扣2-5分 超预算扣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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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管理(3分) |
3 |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制度执行严格;会计核算规范 |
财务制度健全(1分)严格执行制度(1分)会计核算规范(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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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实施(10分) |
组织 机构(1分) |
1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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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实施(3分) |
3 |
项目按计划开工;按计划进度开展;按计划完工 |
按计划开工(1分) 按计划开展(1分) 按计划完工(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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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制度(6分) |
5 |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健全(2分) 制度执行严格(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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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绩效(55分) |
项目 产出(15分) |
产出 数量(5分) |
5 |
根据该项目实际,标识具体明确的产出数量 |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数量率计算得分(5分) |
产出 质量(4分) |
4 |
根据该项目实际,标识具体明确的产出质量 |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质量率计算得分(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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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时效(3分) |
3 |
根据该项目实际,标识具体明确的产出时效 |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时效率计算得分(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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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成本(3分) |
3 |
根据该项目实际,标识具体明确的产出成本 |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成本率计算得分(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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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效果(40分) |
经济 效益(8分) |
8 |
根据项目实际,标识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效益 |
对照绩效目标,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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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效益(8分) |
8 |
根据项目实际,标识所产生的社会效益 |
对照绩效目标,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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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效益(8分) |
7 |
根据项目实际,标识对环境所产生的积极或消极影响 |
对照绩效目标,按对环境所产生的实际影响程度计算得分(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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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8分) |
8 |
项目产出能持续运用;项目运行所依赖的政策制度能持续执行 |
项目产出能持续运用(4分) 所依赖的政策制度能持续执行(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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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对象满意度(8分) |
7 |
项目预期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
按收集到的项目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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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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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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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第十批创新型省份建设即市县创新驱动发展项目是以“科技支撑产业发展”为主题的项目,坚持自主创新和引进转化相结合、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整体推进相结合、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科技创新与体制创新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将赫山打造成为创新发展样板区、创新创业引领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科技惠民标杆区。2019年赫山区获得市县创新驱动发展财政奖补资金200万元,全部统筹用于赫山区科技创新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为激励全区企业进一步加强科技投入,促进创新驱动发展,设立科技创新奖励资金和创新型赫山建设资金,金额分别为86万元和114万元。其中科技创新奖励资金主要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排名前15名的分档次奖励13.5万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排名前10名的企业分档次奖励11万元,技术交易合同认定登记额排名前5的各奖励1万元合计5万元,科技创新平台奖励10万元,当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各奖励1万元合计20万元,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合计16.5万元,科技创新标杆企业、先进企业合计10万元,创新型赫山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湖南省创新型区建设规划、指导技术服务费25万元,建设赫山区科技成果在线咨询、交易服务平台16万元,举办“赫山区创新创业大赛”20万元,举办培训费13万元,开展创新型乡镇(街道、园区)创建活动25万元,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创新平台建设10万元,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创新体系建设5万元。截止6月底,根据区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已拨付符合项目要求的相关资金18万元,其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创新平台建设经费10万元,统计业务培训经费3万元,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创新体系建设资金5万元。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益阳市赫山区科技发展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和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遵循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类支持、讲求绩效,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切实提高专项资金绩效水平。对于取得了专项资金的单位,我局会同区财政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抽查检查。
三、项目绩效情况
通过对项目支出情况的概述和实际支出情况的分析,2019年度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值为94分(详见附件),自评结论为“优”。具体评价如下:
1.经济性和效率性分析:
通过省级创新型区的建设,我区创新发展环境全面改善,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全社会科技投入进一步提高,产业机构更加优化,科技服务体系基本完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更加浓厚,科技惠民全面深化,全区科技综合实力进入全省县域城市前列,基本形成科技、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2.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分析:
市县创新驱动发展项目能有力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增效、财政增税。企业进行新产品研发、产品中试,解决部分就业问题。企业的技术创新,节能减排,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改善。可持续发展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有利于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积极为企业争取相关政策和资金的支持,服务企业的满意度上升。
四、存在的问题
2019年第十批创新型省份建设即市县创新驱动发展项目从立项到资金分配,都严格按照立项文件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来执行,暂无问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待剩余资金审批后,及时、准确拨付到各单位,并加强资金的监管。
益阳市赫山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