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赫山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赫山区2021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益阳市赫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作者:益阳市赫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1-1451899 发布机构: 赫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发文日期: 2021-08-16 14:49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益赫政20211

 

 

益阳市赫山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赫山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赫山区2021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

赫山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赫山区2021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已经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益阳市赫山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

2021812

赫山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三高四新战略,坚持稳进高新工作方针,认真落实《益阳市20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深化提升赫山区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以“主动公开”为中轴,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主动公开各类规划信息,推动规划更好落实

1.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公开工作,充分展示党和政府“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

2.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适当方式归集整理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的规划,更好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工作。

(二)深化决策信息和权责清单公开

3.加强政府常务会议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第一时间公开解读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准确公开会议决策事项,正确释放政策信号,幼小引导社会预期,加强对政府常务会议信息公开的集成管理,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连续性,确保群众看到政府的工作。(区政务公开办牵头,区直各部门落实)

4.规章、规范性文件持续公开。严格落实三统一规定,建立健全政府门户网站文件库,统一发布本级政府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公开管理,明确文件时效期和有效”“失效状态等信息,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调整更新;提升文件库智能化水平,丰富检索、下载功能,确保文件底数明、易查询、好获取。(区司法局牵头,区直各部门落实)

5.及时调整公布权责清单。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简政放权情况,动态调整公布部门权责清单;乡镇街道园区要全面开展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公布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等信息。(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直有关部门落实)

(三)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6.涉企政策信息集中公开。全面梳理、打包集成涉企政策文件和复工复产政策,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专栏集中公开,或通过手机APP定向推送;各级政务大厅设立政策兑现窗口,主动送达涉企政策信息或真金白银;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出台涉企政策时,主动向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征求意见,使涉企政策更贴近实际、更具操作性。(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政务公开办等部门牵头,区直各部门落实)

7.市场监管信息及时公开。抓好“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信息公开,各部门无缝联系、联动、联通,精准做到资源信息随时共享。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特别是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等设计人民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抽查、查处结果应及时准确公开。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企业信用信息公开,落实企业“黑名单”制度。(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直各部门落实)

(四)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及绩效水平

8.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社区)延伸。(区财政局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9.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按照规定模板,编制地方政府性债务综合报告,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10.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务公开有效衔接。(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区直各部门落实)

(五)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坚决守好疫情不反弹底线

11.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针对性,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重点围绕高中风险地区入黔人员物品排查管控、冷链运输、流调溯源、疫苗接种、假期人员流动等,科学精准发布权威信息。(区卫健局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提高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实事求是、步调统一对外发声。(区卫健局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引导群众合理出行、减少聚集、做好个人防护,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区卫健局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紧扣重大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4.加大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中央、省委、省政府交办、督办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和污染防治攻坚战“2010年夏季攻势”等信息;全面公开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和环境监管等信息。(赫山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直各部门落实)

15.加大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强化12件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的公开;加强促进就业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信息的公开工作;依法做好高考综合改革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和公办幼儿园建设、收费等情况;加大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公开力度,对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调整提标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公开医疗服务、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考核结果等信息;加强文化、旅游、体育工程项目和公益性设施开放情况的公开;依法做好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应急救援和食品安全、药品召回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赫山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广体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

16.加大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布公共卫生、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突发事件发生时,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内容把关等职责,及时回应关切,主动引导预期。(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赫山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直各部门落实)

(七)不断改进政策解读方式

17.区人民政府网站参照省市标准,制定操作性强的政策解读制度,进一步明确解读责任,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统筹利用一问一答、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让公众看得懂、易接受、好执行。(区政务公开办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园区具体负责)

18.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政策制定机关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依托12345热线、实体政务大厅和政务服务网等互动渠道,探索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主动推送热点政策问答,及时回复公众提出的政策咨询。(区政务公开办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园区具体负责)

(八)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19.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政府债务、欠薪欠资、经济金融、征地拆迁、环境污染、食药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政务舆情,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公众关切。(区政务公开办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园区具体负责)

20.提高政务舆情回应针对性权威性,避免转载无关信息代替政府自身回应,重大政务舆情回应要实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商业网站等多点联动,增强回应信息传播实效。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制度,逐一对照检查并及时公开已作承诺的落实情况,维护政府公信力。(区政务公开办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园区具体负责)

三、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九)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21.全面推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扩大政府文件公开的范围和类型,切实解决公开文件缺号过多、范围过窄等问题。(区政务公开办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园区具体负责)

22.规范重点领域信息管理,对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板块进行升级改版,确保栏目定位清晰、信息发布精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含金量”,召开会议、开展调研等工作动态和程序性报道原则上不在重点领域栏目发布。(区政务公开办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园区具体负责)

(十)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23.巩固拓展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成果,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提升站内检索精准性,加强日常运维监管,不断提升办站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务公开专题页面,确保各级各部门都有标准规范的公开平台。(区政务公开办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园区具体负责)

24.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重复建设、“娱乐化”和“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行政机关在每个新媒体平台原则上只保留1个主账号。在多个平台开设有政务新媒体账号又确实无力维护的,要及时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开办、变更、关停、注销情况要及时录入“湖南省新媒体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功能,确保更新及时、服务可用、互动有效。(区信息与数据中心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园区具体负责)

25.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区政务公开办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园区具体负责)

(十一)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26.2021年9月底前,各各部门要结合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标准规范清单应用情况,对标准规范清单和各项制度机制开展一次集中修订。强化标准规范刚性约束,持续推动标准规范体系建设与政府网站栏目建设有机融合、协同发展。(区政务公开办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园区具体负责)

27.、驻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情况,按要求推进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及时完善相应领域标准规范体系。(区政务公开办牵头,区直、驻区相关单位具体负责)

28.2021年9月底前,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公布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清单,明确参与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全面完成村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梳理工作,持续推进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公开窗口建设,支持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区政务公开办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园区具体负责)

(十二)持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

29.严格落实《湖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用好全省统一的依申请公开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相关数据录入,丰富完善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库,增强答复的及时性规范性。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区政务公开办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园区具体负责)

30.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公布后,各行政复议机构要严格执行统一的案件审理标准,切实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区政务公开办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园区具体负责)

31.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项检查,推动各级行政机关严格落实年报格式和内容要求,向社会公开更多有价值的基础数据,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功能作用。(区政务公开办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园区具体负责)

四、紧扣抓落实强化指导监督

(十)加强工作指导

32.各级各部门要密切关注本地区、本系统推动工作、狠抓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依法规范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专项考核等,改进工作方式,加强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评估的“指挥棒”作用。(区政务公开办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园区具体负责)

(十)加强队伍建设

33.严格落实政务公开“AB岗”制度,各部门政务公开人员发生变动,要第一时间报政务公开备案。保持公开队伍相对稳定,工作交接要设置过渡期,“老同志”要做好“传帮带”,“新同志”要尽快胜任岗位要求。区直各部门、乡镇(街道、园区)原则上年内至少开展1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区政务公开办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园区具体负责)

(十)狠抓任务落实

34.2021年9月底前,各各部门要根据本要点明确的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要点或实施方案,配套建立工作台账,实施跟进督查,确保落实到位。对2020年工作要点及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超期未完成或进度滞后的要立即着手整改。各各部门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赫山区2021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纵深推进“放管服”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全面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打造“极简审批”模式,持续优化营商政务环境,大力实施“三高四新”“东接东融”战略,打好“十四五”开局第一仗。

一、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一)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全面推进省第三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落实落地,并对省第一批、第二批和“六稳”“六保”政策兑现等“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进行“回头看”,巩固深化跨层、跨域办理成果。积极优化“出生一件事”“新生入学一件事”“身后一件事”“村民建房一件事”“企业开办一件事”“二手房过户一件事”等高频套餐办理流程,让企业群众享受“一件事一次办”的便利。(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卫健局、区教育局、赫山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依职责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继续落实《益阳市深化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和《益阳市政务服务窗口零权限“清零”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确保“三有”(即审改科室有审批事项、首席审批员有审批权、综合服务窗口有受理权),实现企业、群众只进“一扇门”,只跑“一个窗”,办好所有事。探索利用一体化平台固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成果,实现智能监管。继续扩大首席审批员的审批权限,明确即办事项首席审批员有审批办结权限。(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科服务窗口建设,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项目交办、指定代办、部门快办、联合督办”制度,确保行政审批办结期限在现有承诺期限基础上再提速50%。提升省级、市级和区级区域评估成果的应用率,开展评估事项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出台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容错免责机制。推动“用地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以及规划审批制度性改革,并对社会投资园区工业项目实现带方案出让“拿地即开工”。推进联合勘验、“多测合一”、施工图“多图联审”、联合验收工作(区工改办牵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等区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四)推行事项清单化管理。进一步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动态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推行证明事项清单制管理,完善证明清单并加强监管,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探索推行政府政策承诺制、企业法人承诺制。梳理各类强制登报公告事项,对必需的公告事项在政府门户网开设专栏实行网上免费公告。(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依职责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攻坚。对本系统本行业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及其业务办理项、实施清单逐项梳理规范,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业务办理项设置规范化、实施清单要素标准化、办理流程便利化。推行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域通办”和“全程网办”,逐步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区直相关单位牵头,各乡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行涉企审批服务便利化改革。推进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实现“一门进出、一次告知、一窗受理、一套表单、一次采集、一网通办、一次办好、一次送达”。试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探索“一业一证”“一业一照”改革。探索向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首套公章。(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直相关单位负责)。

(七)推行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根据上级建立的网上中介服务管理机制,持续打造服务高效、公平竞争、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切实履行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服务指南、办理流程、时限管理、收费管理和信用监管等标准化。(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区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

(八)推进实现基层政务服务“一门式”全覆盖。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园区)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的通知》(益赫办发电20203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乡镇(街道、园区)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管理,加强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体系功能建设,开展基层政务服务示范乡镇(街道、园区)和样板村(社区)创建工作。各乡镇(街道、园区)要统筹优化机构设置,按照《益阳市深化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益审改发20201号)文件要求,将本辖区内所属的审批服务职能向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归并,厘清相关职责边界。围绕服务群众的高频事项,按照1+N模式(1即综合服务窗口,N即市监和户籍等窗口)优化乡镇(街道、园区)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设置。要对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充分授权,根据工作量安排1-2名正式编制人员专门负责行政审批工作,彻底解决“多头审批”“体外循环”等问题,确保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办成所有事。(区委组织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依职责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放权赋能精准化。围绕“一件事一次办”和群众各阶段人生事件,推进将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放权,重新梳理和持续完善乡镇权责清单和村(社区)“就近办”事项目录,并进一步区分出村级直接办结、镇级直接办结、上下联办办结三个事项清单。切实加强园区放权赋权工作,结合我区实际,针对性地制定并下发赋权文件,重点加强对文件的解读、宣传以及督促整改力度。督促各职能部门通过赋权、指导和监管三到位,做好赋权事项的对接指导工作,建立健全后续监管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权限承接到位后实现全链条审批服务。各园区要加强技术资源、人才队伍等保障措施,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用得活。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基层承接能力提升。业务主管部门要通过赋权、指导和监管三到位,做好赋权事项的对接指导工作,建立健全后续监管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权限承接到位后实现全链条审批服务。乡镇(街道、园区)要加强技术资源、人才队伍等保障措施,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用得活。区直相关单位牵头,各乡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增强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十一)优化升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根据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一体化平台的升级改造安排,积极做好测试反馈工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进政务服务全流程“一网通办”。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逐步建成“横向到边全覆盖、纵向到底全贯通”的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以公共数据资源整合、业务协同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和流程优化再造为基础,推动实现所有面向企业群众的政务服务“进一网、能通办”。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力争达到100%,网上办理深度三级以上(含三级)事项比例达到85%以上。区直相关单位牵头,各乡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快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应用。建立健全并动态调整政务数据共享清单、标准清单、管理运维清单“三张清单”。加强数据“提供、获取、使用”闭环管理,有效满足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需求。着力解决市大数据平台急需的综治网格化、人口、婚姻、营业执照等数据资源的归集。加快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推动实现50%以上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结果电子化。探索利用区块链等新技术促进电子证照共享复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委政法委、赫山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人社局等区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切实提高监督效能

十四强化行政效能监管。加强线上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的应用管理,紧抓政务服务数据归集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监管覆盖度、法定提速率、承诺压缩比、红黄牌发生率等指标的有效监管,推动行政效能电子监管工作不断精准化、规范化、系统化。加强线下日常监督,畅通监督渠道。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完善“好差评”制度。推动“好差评”落地生效,进一步畅通“好差评”评价渠道,持续提升评价范围覆盖率、差评有效处置率、群众实际评价率、数据汇集及时准确率和结果运用率,让办事群众“愿评”“敢评”“办完即评”,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优化“互联网+监管”机制。推动全区监管事项目录“一张网”全覆盖,监管事项实施清单填报完成率力争达到100%,常态化归集监管数据,持续提升监管行为数据覆盖率和准确率。探索建立监管工作综合评估机制,强化对监管部门监管过程和效能的监督。(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持续优化营商政务环境

(十七)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探索推进“秒批”服务。推行极简审批,最大限度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持续打造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开展优化营商政务服务环境攻坚行动。聚焦政务环境“痛点”,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诉求,按照全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扎实开展优化营商政务服务环境攻坚行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和各区县<>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制机制

(十九)优化政务管理服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联合办理、并联审批、绿色通道等业务协同工作机制,推动部门自有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互联互通,提升政务服务的整体性、协同性。建立健全“三集中三到位”政务服务运行机制,进一步调整充实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股工作力量,加快建成“上下联动”政务服务体系,打造一支敢担当有作为的政务管理服务队伍。(区优办牵头,各乡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健全完善考核机制。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政务环境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畴,推行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制度,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区优办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益阳市赫山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8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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