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赫山区畜牧水产局党组益阳市赫山区畜牧水产局关于印发《益阳市赫山区畜牧水产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目标》的通知
索引号: | 413000/2016-0011 | 发布机构: | 畜牧水产局 | 发文日期: | 2016-05-11 1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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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益赫牧渔党发〔2016〕6号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畜牧水产局党组
益阳市赫山区畜牧水产局
关于印发《益阳市赫山区畜牧水产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目标》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益阳市赫山区畜牧水产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目标》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予遵照执行。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畜牧水产局党组
益阳市赫山区畜牧水产局
2016年5月11日
益阳市赫山区畜牧水产局
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目标
为了进一步增强局领导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感,确保《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落到实处,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特制定益阳市赫山区畜牧水产局领导班子成员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目标。
一、基本原则
益阳市赫山区畜牧水产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由局领导班子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抓的领导体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相结合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逐级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纳入局领导班子的总体工作目标和领导班子成员岗位责任目标。
二、岗位责任
1.党组书记、局长周振兴:总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及全区畜牧水产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对完成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全区畜牧水产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负总责。负责局党组成员及全局副科级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局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负责党组其他班子成员的监督,并协助区委推荐考察任用干部工作,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总揽全区畜牧水产事业的改革与发展,认真抓好系统内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负责研究、决定畜牧水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和重大问题。负责全局违纪案件查处的领导和协调。
2.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光华:分管财计股、畜牧站、动物卫生监督所、饲料兽药管理股、检测中心、屠宰办、畜禽良种繁育场、各乡镇动物防疫站。对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对分管单位的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分别负直接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负责督促这些单位的所有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工作的落实,严格教育、管理,督促他们廉洁从政。
3.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唐珍:分管局机关办公室、监察室、政工股、法制股、综合股、团委、妇女、计生、局老干、工会、精准扶贫工作。负责畜牧水产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对全系统所属单位及党政领导班子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考察、推荐干部,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分管站室的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分别负直接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严格教育、管理、督促他们廉洁从政。
4.副局长周明辉:分管水产站、渔政站、政务中心畜牧水产局窗口、科教股、水产良种繁育场、兰溪腾飞渔业有限公司、东湖渔业有限公司。对分管的单位的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分别负直接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严格教育、管理、督促他们廉洁从政对。
三、工作措施与责任目标
局领导班子成员对自己分管的工作,必须按照中央和省、市、区的要求,与分管单位一起研究具体方案,制定工作措施和目标,加强督促检查。班子成员之间互相关心,强化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重大问题,报告党组书记、纪检组长。所属各单位的负责人对各单位其他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定期向局纪检组长或分管领导汇报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纪检监察室及时收集群众对领导干部有关问题的反映,并向有关领导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要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努力提高局党组成员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真正形成对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的局面。
益阳市赫山区畜牧水产局办公室 2016年5月11日印发
(共印2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