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赫山区畜牧水产局党组益阳市赫山区畜牧水产局关于印发《益阳市赫山区畜牧水产局关于“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413000/2016-0013 | 发布机构: | 畜牧水产局 | 发文日期: | 2016-05-11 1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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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益赫牧渔党发〔2016〕8号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畜牧水产局党组
益阳市赫山区畜牧水产局
关于印发《益阳市赫山区畜牧水产局关于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益阳市赫山区畜牧水产局关于“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予遵照执行。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畜牧水产局党组
益阳市赫山区畜牧水产局
2016年5月11日
益阳市赫山区畜牧水产局关于“雁过拔毛”式
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十届纪委八次全会、市五届纪委十二次全会、区四届纪委九次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和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经局领导班子决定,根据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区纪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着力建章立制管住长远,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层涉纪上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基层腐败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有效遏制,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二、重点问题
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执法人员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1、惠农领域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收受贿络等问题。
2、扶贫开发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
3、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5月上旬)
1、成立机构。我局成立赫山区畜牧水产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周振兴任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唐珍,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光华,副局长周明辉任副组长,监察室、办公室、政工股、财计股、法制股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专项整治办”)设局监察室,由监察室主任谢佳柱任办公室主任。
2、制定方案。局专项整治办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3、宣传启动。5月份召开全局干职工大会,专题组织学习“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关精神及具体要求,全面动员部署安排。
(二)全面自查(6月-9月)
各乡镇街道动物防疫站、畜禽良种繁育场、水产良种繁育场、东湖渔业有限公司、兰溪腾飞渔业有限公司要按照专项整治部署要求,对本单位自2013年1月以来在项目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问题清理排查。
(三)督查核查(10月-11月)
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不分时间界限,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并纪检组组织监察室和财务室对上述(二)表述单位进行督查。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自查不力的单位进行严肃问责。
(四)总结规范(12月)
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由财计股和局办公室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
四、工作要求
1、加强责任。各单位负责人一定要认真清查,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
2、加强督查。局纪检组按时间节点对各相关单位进行督查,并把各单位落实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到各单位年度绩效评估内容。
3、实行快查快结。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罚等措施。
益阳市赫山区畜牧水产局办公室 2016年5月11日印发
(共印2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