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赫山区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赫山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1-1350890 发布机构: 赫山区经管局 发文日期: 2021-03-15 17:13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之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紧紧围绕中央一号文件的决策部署,在工作摆布上,明确思路、把握重点、讲究方法;在工作打法上,开拓创新、真抓实干、落细落小,继续加强体系队伍建设,充分凝聚各方智慧力量,以良好的工作作风、饱满的精神状态,创造性地推动经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党建引领坚持把政治放在首位

加强机关党建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机关支部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坚持把规范化机关创建融入党建和业务工作。严格落实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发扬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好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强化党员日常管理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规矩意识。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建立健全转变作风常态化长效机制,重点围绕科学民主决策、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的要求,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对核心业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把控管理,推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健全制度执行和监督考核机制,明确到责任领导、责任,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分工举措,明确责任时限,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推进农村“三项”改革,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稳慎推进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建立规范的农村宅基地制度体系

1.履行宅基地管理职责。进一步理顺宅基地管理职责,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覆盖区、村的宅基地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有序开展审批工作。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履职能力。

2.保障农民住宅建设用地合理需求。指导乡村开展宅基地需求摸底调查,以区(县)为单位提出农民住宅建设用地需求。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分解下达宅基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确保指标合理使用。

3.推进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指导乡村积极稳妥做好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因地制宜开展试点示范,打造特色样板,推广典型案例。开展闲置宅基地整治利用探索。指导乡村开展宅基地管理利用情况年度统计,规范数据采集和审核工作。继续组织实施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调查,加强数据整理分析和成果应用。

4.配合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有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等部门研究制定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分类处置的政策意见,组织开展调研督导,指导乡镇扎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

    (二)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1.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 。认真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保持不变政策,落实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强承包耕地用途管制,坚持农业用途,有效遏制粮田非粮化。指导乡镇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规范土地流转和交易行为,保证土地流转双方权益不受损害。

2.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搞好仲裁培训,为妥善解决矛盾纠纷提供人才支持。压实乡镇、村、组土地矛盾调处主体责任,妥善及时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充分发挥镇村调解与区级仲裁机构在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争取做到简单纠纷不出村、一般纠纷不出镇、复杂纠纷不出区,及时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依法维护承包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3.做好农村土地确权颁证遗留问题处理与成果运用。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遗留问题的处理,重点做好信息错误的修正。做好确权登记数据库和信息平台运营工作,实现承包土地资源联通共享。

(三)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

1.进一步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完成后,要加快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指导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公开规范运行。坚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正确方向,发挥村党组织对集体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集体资产,要认真总结完善好经验、好做法,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出新路子。

2.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加强农村民主管理,落实民主理财,规范财务公开,强化集体经济审计监督,做好日常财务收支定期审计,重点开展集体重大事项、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

3.强化农村经营统计服务。适应深化农村改革和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需要,不断创新农村经营统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农经统计年报和半年报工作,强化统计数据分析

狠抓新型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激发乡村振兴潜力

       一)提升整体素质。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完善章程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规范财务管理,合理分配收益,提升运营管理规范化水平。鼓励农民合作社使用财务管理软件、数字化治理平台、惠农合作应用程序,提升经营服务信息化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引进职业经理人、探索内部决策权与经营权分离,健全内部治理结构。

二)增强服务能力。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做大做强,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延伸产业链条,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农民合作社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支持农民合作社组建联合社、行业联盟,发挥规模优势,增强市场话语权。加强农民合作社行业自律规范,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合法权益。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配合做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推动现代生产要素向农民合作社优化配置、扶优扶强。

三)加强试点示范。充分发挥示范家庭农场、示范社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国家、省、市、区(示范家庭农场、示范社四级联创,开展示范家庭农场、示范社动态监测,培育一大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力强的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社。

四、加强监督管理,强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1.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严格执行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和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加强村级组织负担监管,全面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及时纠正向村级组织乱收费、集资摊派、要求配套等加重负担的行为。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开展自查工作,坚决纠正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2.深入开展专项治理。针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积极开展涉农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农村义务教育、农村用电用水价格、基础设施建设、创建达标等领域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严格规范涉农收费和价格管理,坚决清理纠正违规收费和不执行惠农价格行为。继续实施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接受农民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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