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030009/2023-1878614 | 发布机构: | 赫山区经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3-03-21 1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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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赫山区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遴选服务组织的通知
根据《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任务的通知》(湘农办发〔2023〕21号)文件精神,开展择优选择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等具备条件的主体,作为承担农业社会化服务任务的服务主体。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有一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经验(2年或者2年以上);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械设备及场地达300万以上,单项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械设备及场地达50万以上);在群众中信誉好,服务质量和价格受到服务对象认可和好评;能够接受农业农村、经管部门的监管,并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等的主体近7日内向乡镇(街道)申报,乡镇(街道)审核后报区经服站审批。
益阳市赫山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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