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3000/2015-0001 | 发布机构: | 城管局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5-11-26 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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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根据益政发【2015】7号和益赫政发【2015】20号文件要求,将赫山区城市管理工作办公室更名为赫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仍为区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机构。机关内设5个股室。下级机构有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城区城管执法大队、兰溪城管执法大队、区规划执法大队、区龙岭城管执法大队、区沧水铺城管执法大队、区应急执法大队。
主要工作职责:
(一)承担赫山中心城区内所有区域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生产作业实行市场化运作)。
(二)负责辖区内所有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主次干道以外区域市容秩序、市政设施(不含供排水和燃气)、园林绿化、流动商贩、侵占城市道路及焚烧垃圾、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和经营性餐饮业油烟污染的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负责强制拆除主次干道以外区域不符合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四)负责辖区内查违控违,具体包括辖区内所有区域村(居)民违规建房、主次干道以外区域未经规划行政许可违规建设的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和强制拆除。
(五)负责指导各建制镇城市管理等工作。
(六)城区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上级政府赋予的各项城市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积极参与城市管理活动,负责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好查违控违拆迁相关工作,负责城管中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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