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信息来源:城管执法局 作者:区城管执法局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1-1466396 发布机构: 赫山区城管办 发文日期: 2021-10-20 10:27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二)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

(三)负责职责范围内市政公用设施(不含城区供水、供气)监管、城市园林绿化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工作。

(四)负责职责范围内门店招牌、侵占城市道路、城市公共空间等市容秩序的管理。

(五)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承担城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的处理。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六)负责中心城区村(居)民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负责区级规划控制区、乡镇规划控制区的查违控违拆违工作。参与联合巡查管理,参与全区查违控违拆违综合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七)负责全区禁限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的监督管理和考核。负责城区焚烧垃圾、秸秆、落叶、沥青塑料等产生烟尘污染和经营性餐饮业油烟污染的监督管理;负责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渣土扬尘污染管理。

(八)负责职责范围内设置在城市公园与广场的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城区路面与广场排渍排涝、城市道路与桥梁、园林绿化照明等应急保障处理。

(九)负责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后维护管理的业务指导、监督和考核。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路灯的建设维护管理,以及中心城区路灯电费的管理。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十)负责区级智慧城市管理平台建设维护管理工作。

(十)协助乡镇开展镇区秩序整治、空间治理、供水供气监管,负责农村生活垃圾转运。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

1.局机关股室7个、5个大队、4个中队

内设股室:办公室、督查考核股、法制股、市政公用设施管理股、财务股、人事股、城市管理指挥中心、5个大队、4个中队。赫山区城区城管执法大队(下设会龙山城管中队、金银山城管中队、桃花仑城管中队、赫山城管中队);赫山区龙岭城管执法大队,赫山区规划执法大队,赫山区应急执法大队,赫山区渣土管理大队。

2.赫山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赫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根据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所属二级机构赫山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报表分别单独公开)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7406.4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62.97万元,总计8569.41万元,与2019年度收入(5011.59万元)相比,增加2394.86万元,增长47.79%,主要原因是: 主要原因是增加对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2020年度支出7404.3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65.11万元,总计8569.41万元,与2019年支出(4139.79万元)相比,增加3264.52万元,增长78.86%,主要原因是增加对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406.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62.3万元,占54.8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5.50万元,占2.77%;其他收入3138.64万元,占42.3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404.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28.93万元,占71.97%;项目支出2075.37万元,占28.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267.80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必结余673.80万元,总计4941.61万元,与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3441.76万元)相比,增加826.04万元,增长24.00%,主要原因是: 增加城乡社区支出的投入。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92.07万元,年末财政拨款和结余749.54万元,总计4941.61万元,与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2958.27万元)相比,增加1233.80万元,增长41.71%,主要原因是:增加城乡社区支出的投入。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66.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3.57%。与2019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08.30万元,增长34.08%,主要原因是:增加对农村环境保护和城乡社区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66.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18万元,占2.25%;卫生健康(类)支出59.3万元,占1.49%;节能环保(类)支出282万元,占7.11%;城乡社区(类)支出3469.47万元,占87.47%;住房保障(类)支出66.62万元,占1.6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16.20万元,支出决算为396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44%。其中:

1.201一般公共服务(类)0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01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884.8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减少884.80万元。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9.18万元,支出决算为8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2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59.3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9.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211节能环保支出(类)04自然生态保护(款)02农村环境保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82.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282.00万元。

5.212城乡社区支出(类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01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016.30万元,支出决算为240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7.1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1393.59万元

6.212城乡社区支出(类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422.8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422.86万元

7.212城乡社区支出(类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0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636.7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636.72万元。

8.221住房保障支出预算(类)02住房革支出(款)01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66.6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6.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94.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70.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7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64.14万元、津贴补贴232.32万元、奖金259.35万元、伙食补助费38.98万元、绩效工资160.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1.3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9.2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7.5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元(本年无发生额)、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4万元、住房公积金183.84万元、医疗费0元(本年无发生额)、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0.17万元、离休费0元(本年无发生额)、退休费0.24万元、抚恤金0元(本年无发生额)、生活补助1.5万元、医疗费补助0元(本年无发生额)、奖励金0.3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元(本年无发生额);公用经费1524.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9.26%,主要包括办公费26.41万元、印刷费4.31万元、咨询费4.30万元、手续费0元(本年无发生额)、水费0.48万元、电费8.28万元、邮电费2.58万元、取暖费0元(本年无发生额)、物业管理费0.2万元、差旅费0元(本年无发生额)、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本年无发生额)、维修(护)费1.14万元、租赁费52.00万元、会议费0.15万元、培训费1.93万元、公务接待费0元(本年无发生额)、专用材料费412.96万元、劳务费373.24万元、委托业务费216.17万元、工会经费39.37万元、福利费17.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0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1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元(本年无发生额)、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3.7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1.8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元(本年无发生额)、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元(本年无发生额)、公务用车购置0元(本年无发生额)、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元(本年无发生额)、文物和陈列品购置0元(本年无发生额)、无形资产购置0元(本年无发生额)、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本年无发生额)、赠与0元(本年无发生额)。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9.00万元,支出决算为28.08万元,完成预算的31.5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08万元。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89.00万元,支出决算为28.08万元,完成预算的31.55%。与上年相比增加25.08万元,增长927.8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支出增加。

无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与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16万元,减少100%,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08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0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8.08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205.5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2.77%,年初结转和结余20.00万元,总计225.50万元,与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20.00万元)相比,增加185.50万元,增长927.50%。本年支出225.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05%,与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相比,增加205.5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25.5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益阳市赫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4.5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366.69万元。增长865.76%,主要原因是:三微工程项目支出870.00万元;办公楼改造工程支出250.00万元;一江三路工作经费支出130.00万元;城市管理工作经费支出272.00万元。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开支会议费0.15万元,用于召开党建工作会议,人数125人,内容为赫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员大会;开支培训费1.93万元,用于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培训,人数6人,内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违法建设治理有关法律问题解析,部分城市违法建设治理典型案例介绍及工作经验交流等。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益阳市赫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57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8.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益阳市赫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共有车辆1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0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区城管局根据年初工作计划,积极履职,强化管理,很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预算执行比较到位。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预算完成率达到100%。  

管理制度健全。我们严格预算管理,坚持执行财经和财务制度,修改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规定》《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预算资金审批手续和拨付程序、机关行政经费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加强了财务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保证了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部门预算收支严格按年初部门预算方案执行,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按要求及时进行了公开。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基础工作管理。我局领导非常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该项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指导,对上级做出的批示和下发的预算批发非常的关心。在一些制度建设方面我们做得有些欠缺,有待提高和完善。

2.绩效目标管理。我局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送绩效目标,比如每月按时发放工资,公积金、医疗保险等按时准确发放到位,从无拖欠。

3.绩效评价管理。2020年我局基本支出管理的各项收入和支出都按预算的目标完成。我局财政收入有在职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时按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发放给职工。公用经费主要用于添置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等,三公经费主要支出是公务用车维护费,较上年有所减少。项目收、支主要增加的收入支出为三微工程项目。

4.结果运用管理。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我局出色地完成了2020年绩效管理工作,为下一年的工作奠定了基础,我局将一如既往,在新的一年里更上新台阶。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城市品质:一是严格管控市容秩序,二是理顺环卫管理模式,三是推进违法建设大管控;

2.完善基础设施,补齐民生短板:一是实施“三微”工程,二是推进垃圾分类,三是美化亮化城市,四是创建卫生镇;

3.整治城市顽疾,守护碧水蓝天:一是加强烟花禁放管控,二是开展餐饮油烟治理,三是实施渣土扬尘整治,四是推进黑臭水体管护;

4.深化服务意识,为民解忧办实事:一是推进脱贫攻坚,二是妥善处理民意诉求,三是打响疫情防控阻击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助学金:反映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2020年度益阳市赫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赫政发〔2016〕12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10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对预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的原则,按照绩效评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对2020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具体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1.局机关内设股室7个内设股室:办公室、督查考核股、法制股、市政公用设施管理股、财务股、人事股、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2.局下辖“5个大队、4个中队、1个服务中心”

3.区级办公室2个

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区查违办

(二)人员编制

区城管执法局现有人员1888人,其中局本级181人(在职在编133人、退休人员8人、协管员40人),环卫处1707人(在职在编132人、退休人员148人、临聘人员272人、3个市场化公司聘用人员1155人)。

(三)职责职能

1.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2.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

3.负责职责范围内市政公用设施(不含城区供水、供气)监管、城市园林绿化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工作。

4.负责职责范围内门店招牌、侵占城市道路、城市公共空间等市容秩序的管理。

5.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承担城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的处理。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6.负责中心城区村(居)民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负责区级规划控制区、乡镇规划控制区的查违控违拆违工作。参与联合巡查管理,参与全区查违控违拆违综合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7.负责全区禁限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的监督管理和考核。负责城区焚烧垃圾、秸秆、落叶、沥青塑料等产生烟尘污染和经营性餐饮业油烟污染的监督管理;负责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渣土扬尘污染管理。

8.负责职责范围内交通管理方面的城市公共停车场、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管理。

9.负责职责范围内设置在城市公园与广场的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城区路面与广场排渍排涝、城市道路与桥梁、园林绿化照明等应急保障处理。

10.负责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后维护管理的业务指导、监督和考核。

11.负责职责范围内路灯的建设维护管理,以及中心城区路灯电费的管理。

12.负责职责范围内“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13.负责区级智慧城市管理平台建设维护管理工作。

14.协助乡镇开展镇区秩序整治、空间治理、供水供气监管,负责农村生活垃圾转运。

15.负责职责范围内渣土管理。

二、部门整体收支绩效情况

(一)2019年结转1051.17万元。2020年我局总收入7406.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62.3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05.50万元、其他资金收入3138.64万元。 2020年我局总支出7404.3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5622.13万元,占总支出比率为75.93%;农村环境保护282万元,占总支出比率为3.81%;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22.86万元,占总支出比率为5.71%;养老保险89.18万元,占总支出比率为1.2%;住房公积金66.62万元,占总支出比率的0.9%;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59.30万元,占总支出比率为0.8%;其他城乡社区支出636.72万元,占总支出比率为8.6%,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05.50万元,占总支出比率为2.76%。部门决算年终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部门决算年末结转和结余1165.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49.54万元,含项目资金结转和结余146.78万元,其他资金结转和结余415.57万元。项目资金结转和结余146.78万元主要是“三微”工程项目遗留资金和国卫复审经费。年初预算完成率10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城市品质。

2、完善基础设施,补齐民生短板。

3、整治城市顽疾,守护碧水蓝天。

4、深化服务意识,解民忧办实事。

5、坚持党建统领,夯实发展根基。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20年,区城管局根据年初工作计划,积极履职,强化管理,很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一)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二)预算执行比较到位。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预算完成率达到100%。

(三)管理制度健全。我们严格预算管理,坚持执行财经和财务制度,修改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规定》《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预算资金审批手续和拨付程序、机关行政经费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加强了财务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保证了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四)部门预算收支严格按年初部门预算方案执行,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按要求及时进行了公开。

四、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取得了良好效果。2020年度在接待工作中节约开支从严把关。

(二)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所有支出严格依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特别重视量财办事、量力而行,严格控制标准、注重节约,少花钱办好事,各项支出都在合理范围内。

(三)预算管理方面。我局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五、效率性分析

2020年,区城管执法局党组以“创新城市治理,建设人民满意的城市”为目标,扎实履行城市管理职能,推进了赫山城市品质提质升级,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一)坚持党建引领,提升队伍形象。一是巩固主题教育成效。党组坚持以中心组学习为抓手,全年开展12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直属机关党委开展了“学习强国”App推广使用,学习积分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并表彰了3个先进集体、10名先进个人。基层支部以党员大会、“主题党日”为依托,强化主题教育再学习、再讨论、再领会,进一步巩固了主题教育成效。二是夯实党建工作根基。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建制度,常态抓好党建工作落实。直属机关党委通过组织全体党员踏访十八洞村、观看《半条棉被》等,寻初心、守初心、见初心。机关支部4次组织机关党员进社区,帮助虎形山社区完成“创文固卫”任务,同时认领“微心愿”,关爱慰问困难儿童5名,修补道路15米。规划执法大队、渣土管理大队、赫山城管中队等支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进一步提振队伍士气,提升工作干劲。三是狠抓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纪律要求,驰而不息改作风、纠“四风”,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修订完善干职工请销假、绩效考核等12项规章制度。开展严禁公款派发高档香烟整治,杜绝“微腐败”行为。配合区派驻纪检组查处问题线索6条,督查人员上下班情况5次86人次,清查办公电脑违规安装游戏软件28台,进一步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坚持长效治理,打造宜居城市。结合“创文固卫”精神,把握工作重点,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职能。一是规范市容秩序。1.落实“门前三包”责任。采取广泛动员、分片包干、集中整治等措施,狠抓“门前三包”责任落实,以发放倡议书、佩戴“门前三包”监督员袖章等形式,加强对商户的宣传引导,厘清街道、社区、城管工作责任,完善市容秩序管理台账,与门店逐一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制作责任牌8200余块。2.整治广告招牌。全面摸排辖区有安全隐患、影响市容市貌的破损广告牌,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整改的依法强制拆除,累计拆除老旧广告牌184处、破损广告牌193处、2800余平方米。3.治理“牛皮癣”。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发动全局人员共同参与“牛皮癣”治理,突出加强对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住宅小区“牛皮癣”的巡查力度,着重关注“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悬挂、乱散发”等现象,通过强化路面执法力量、不间断呼叫机主等举措震慑“牛皮癣”的出现,全年清除“牛皮癣”20余万余条,采集号码1280个,处罚严重影响市容的随意张贴、涂画行为290起。4.加强整治力度。加大了对城区主次干道、重点街区占道、出店以及流动摊贩的治理,加强对志溪河市场、航管巷、金丰巷、万源学校周边、319沿线等重点部位的整治,开展整治行动30余次,规范处理店外经营及门前堆物760余处,登记保存经营物品32次。对流动摊点进行合理疏导整治,坚持因势利导、堵疏结合,积极协调市局、街道、社区,划线定位,合理设置摊位,设置临时疏导点6处,规范摊贩经营行为,有效地遏制了流动经营现象的发生。5.整治交通顽瘴痼疾。围绕“人、车、路、企、政”等方面存在的顽瘴痼疾开展集中整治,对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的情况建立台账,明确整治事故多发、高风险路段的治理任务,对重点难点路段进行常态治理值守,及时处置流动摊贩游击摆摊行为,持续开展交通顽瘴痼疾隐患排查和督查工作,严防马路市场形成。6.推进犬类管理。组织召开犬类管理专题会议,明确任务,落实职责,印发张贴《益阳市中心城区犬证办理流程》3000余份,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及自媒体平台等多种手段宣传造势。遴选3家具备资质、基础设施完善、犬主反映较好的动物诊疗医院作为集中免疫点。启动了网上养犬登记服务,对犬只植入电子身份标识,配合定点诊疗医院核发智能犬牌625块,处理有关犬类扰民热线82条。二是提升环卫水平。1.加大硬件投入。采购各类工作车辆22台,更换垃圾箱、桶2700余个,新建公厕2座,三桥停车场建成投入使用。2.加大保洁力度。对市场化公司强化普扫、清运、清洗垃圾容器的作业要求,加大洒水频次与渣土还洁力度,加强了站厕管理与垃圾转运,全年清运垃圾15万余吨。3.加强督查考核。加派督查人员和车辆,加大督查频次与范围,以日常检查、每月集中检查、上级部门与领导指出问题为依据每季度对公司排名奖罚,明确了分管领导每周下沉到分管部门督查考核的负责制度。对市场化公司进行考核奖惩,把内部管理人员等也纳入绩效考核。4.加大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维护与垃圾中转力度。新建乡镇垃圾中转站3座,更换中转站设备2座,垃圾转运量由接手时的平均每天40余吨上升到130余吨。5.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在桃花仑街道全面铺开垃圾分类,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新装垃圾分类亭82座,分类垃圾桶400余个,配置分类收集车4辆、选定有害垃圾暂存库两个。三是治理违法建设。全面遏制新发违建,大力清零存量违建,坚持日常巡查、网格化管理、季度考核等机制,采取全时段、高频率等巡查手段,紧盯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周边等“六类”重点区域违建管控,并全程跟踪、服务重点建设项目,全年组织开展拆违行动112次,出动执法人员4807人次,执法车辆335人次,拆除违法建设总面积61835.32平方米,其中拆除新发违建8298.25平方米,存量违建53537.07平方米,清除抢栽抢种苗木11亩、20000余棵,圆满完成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目标。

(三)真情服务群众,促进民生发展。一是加强设施建设维护。实施“三微”工程,投入资金2260万元,实施工程项目103个,修剪乔木2万余米,灌木1万余平方米。修补维护银城大道赫山段破损路面2万余平方米,修枝塑型绿化带36万余平方米。积极推进迎峰度冬有序用电活动,保障城区景观灯、路灯亮化率在99%以上,城区面貌大有改观。二是参与疫情防控。全员取消春节休假,抓实市容秩序管理、城区环境卫生保洁、疫情防控宣传等工作,严格落实体温检测、人员筛查以及取消夜宵烧烤、暂停各类门店经营等防控措施,并通力配合乡镇、街道、园区做好疫情宣传、疫情点位值守、涉鄂涉汉人员摸排等相关工作,有效切断了病毒传播途径。三是妥善处理民意诉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原则,全力处置各种热线。全年受理“智慧城管”热线24300条、市长热线1848条,办结率98%(其中市长热线办结率100%),群众回访满意度100%。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解决群众疑惑,办理建议提案24个,办结书记信箱交办件、处理网上舆情、完成区长热线交办事项等11个。四是推进脱贫攻坚。党组班子等16名同志参与省级贫困村祥云村的帮扶,严格落实政策、责任、帮扶、监管“四个不摘”的要求,紧密围绕“两不愁三保障”1的目标,筹集扶贫资金42.5万,产业帮扶30户贫困户,协助评残42人、进低保61户101人,硬化公路1200米,山塘清淤增加蓄水面积2600平方米,贫困群众在教育助学、危房改造等方面总体受益170余万元,祥云村172户560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圆满打赢了脱贫攻坚战,其先进事迹多次被省、市、区媒体报道,帮扶村以及帮扶工作队长被区委、区政府评为2020年度脱贫攻坚先进村和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四)守护碧水蓝天,优化人居环境。一是加强“两禁”管控。以办事处为主体、以社区为单位开展禁放宣传和巡查,加强城区内小超市、日杂店、纸扎店等场所的日常监管, 加强春节、清明节、元宵节、中元节期间中心城区、资江风貌带、公墓集中地带等“八大类”重点部位的监管,协同安监、公安等部门开展“两禁”综合执法行动,收缴烟花100余箱,鞭炮200余万响,取缔违规销售点10处。二是加强油烟污染防治。加大夜班巡查整治,对辖区内餐饮门店和夜宵烧烤摊点先后2次全面摸底,建立详细台账,核实辖区内餐饮门店216家,夜宵摊点48个,已有106家门店督助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接近50%,夜宵摊点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达100%。三是加强黑臭水体管理。制定黑臭水体整治后维护管理绩效考核指标,按属地管理原则,督促相关街道(园区)健全永丰渠、大丰泵站渠、茂林渠、团洲渠等8条水体的维护管理台账,下发督办通知7次,整改市级督查通报的问题,及时清理水面、拦浮栅漂浮物和水底淤泥,杜绝了新增排污口、偷排、漏排和侵占水体蓝线行为。并加大对茂林渠、大丰泵站渠、中干渠提升泵和茂林渠节制闸的管控,提升泵站的运行能力。四是加强渣土管理。 突出龙岭工业集中区轴心管理、以点辐射全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施工(运输)管理,认真落实《赫山区建筑垃圾处置及建筑工地管理办法》,积极开展蓝天保卫战“百日攻坚”行动,做好“冬季特护”“预警预案”工作,按照渣土运输“六个百分百”行业标准,狠抓“两点一线”动态管理,下发整改通知书20份、立案3件,完成建筑垃圾行政许可9件,督促指导建设工地新建标准化防污设施15处、场内硬化施工便道87. 3千米、覆盖裸露黄土200余万平方米、冲洗还洁污染路面260余万平方米,查处违规运输车辆18台次,渣土管理乱象逐步得到治理。

六、存在的问题

(一)指标设计不尽合理,导致评价结果与实际情况不一定相符。如预算执行相关指标,预算完成率和预算控制率指标,在编制预算时,存在不可控性,部分项目支出年初部门已做预算编制,但财政未在年初预算中下达而在年中追加,造成当年预算追加过大,部分预算资金年底才下达,当年根本不能及时使用。

(二)在设计绩效评价体系时目标的确定与量化往往带有较强的主观性与经验主义,这需要在评价过程中不断完善。

七、有关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科学合理测算本单位年度收入、支出,提高预算科学性,在编制预算时结合上年决算及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据实编制,有效避免年初预算与实际执行出现大的偏差,提高预算控制水平。

(二)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完成率。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合理安排资金支出,增强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完善项目责任制,业务科室为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应加强与财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增加项目实施力度,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加快预算的执行进度,减少存量资金,切实提高预算完成率及资金使用效益。

           

 

                 益阳市赫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7月22日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附件:益阳市赫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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