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案审会会议纪要(四)

信息来源:城管执法局 作者:区城管执法局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3-1705059 发布机构: 赫山区城管办 发文日期: 2023-01-19 08:36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益赫城局发〔2022〕 号

赫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案审会会议纪要(四)

20221124日,区城管执法局案件审查委员会组织召开案审会,对规划执法大队查处的3起违法建设案进行了审议。现将会议形成纪要如下:

一、违法建设案

1.户主姓名:张哲强、陈明辉、陈建辉

建房基本情况:该房位于沧水铺镇粮油路。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村(居)民建房2021年(第4期)规划例会通过。户主于20228月动工建设房屋,房屋占地面积177㎡,现已六层在建(超一层),建筑总面积为1062㎡,违建面积共177㎡。

案审会意见:按建设工程造价的8%处以罚款,完善补办手续。

2.    户主姓名:任振华

建房基本情况:该房位于沧水铺镇沧水铺村茶亭子组任振华私房北侧。任振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于20229月开始在沧水铺镇沧水铺村茶亭子组自家私房北侧擅自搭建钢架棚屋,建设占地面积300.4平方米。违建面积共304.5㎡。

案审会意见:按建设工程造价的8%处以罚款,完善补办手续。

3.    户主姓名:熊少明、熊南

建房基本情况:该房位于赫山区龙光桥街道办事处龙光桥社区三眼塘村民组11号。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第3期)规划例会通过。户主于20224月动工建设房屋,拆除旧宅原址建设房屋,现房屋建至第四层,一层为框架结构,二层、三层、四层为砖混结构,第一层建筑面积124.7㎡,第二层、三层、四层建筑面积149.15㎡,违建面积共544.3㎡。

案审会意见:按建设工程造价的7%处以罚款,完善补办手续。

参加人员: 张锡才    陈向雄     程杰雄   廖军山   张庆成   孙建军       夏智勇      汤舟     毛鑫     黄巍

          

赫山区城管执法局法制股             202210月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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