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供销社内设机构(2020年度)

信息来源:供销社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0-1208674 发布机构: 赫山区供销社 发文日期: 2020-07-08 15:15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一)办公室。协助领导组织、管理、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法制、后勤接待、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党建、宣传、信息、调研、保密、信访和应急管理;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

(二)人事股。负责机关和本系统的人事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本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政务和公益域名的注册工作。

(三)财务审计股。负责本系统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负责系统主要业务活动的数据收集、统计及报表的编制、审核、上报等工作。

(四)资产管理股。负责机关固定资产及全系统二级机构剩余资产的管理登记、租赁、出让的审核、认定和申报工作。

(五)合作指导股。负责实施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指导和监督下属企业的改革,完善新型基层供销社组织体系建设,指导农民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新型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负责各类人才培训管理及业务报表的编制、审定、上报工作。

(六)监事会办公室。负责对接上级和监事会工作,协助监

事会主要领导,协调、管理监事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全国有关部门对区供销合作社系统违反财经纪律和经济上违纪违法问题开展专项审计,企业负责人卸任、离任审计;组织区直供销合作社及隶属企业普法宣传教育,负责和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法制建设,负责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和隶属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

(七)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对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审查、备案登记,核发《再生资源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再生资源行业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依法查处个体经营户或企业非法从事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和加工业务,及非法收集市政、电力、通讯、铁路、油田、水利、测量等工程工业设施器材等违法行为;定期与公安、工商、环保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再生资源行业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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