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供销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信息来源:供销社 作者:供销社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13000/2018-0021 发布机构: 供销社 发文日期: 2018-09-20 09:49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赫山区供销社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赫山区供销社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赫山区供销社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赫山区供销社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赫山区供销社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差额拨款单位,主要职责为指导农村合作经营规范发展,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各项为农服务工作,授权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的储备和适时调控市场,协调有关部门关系,维护供销合作社组织及社有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只有部门本级,没有其他二级决算单位。

本单位设办公室、人事股、财计股、资产管理股和合作指导股,定编27人,实有在职人员21人,离退休人员39人。

 

第二部分  区供销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以上区供销社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区供销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本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供销社2017年度收入总计为205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81.3万元,增长334%。支出总计205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81.3万元,增长334%。主要原因是我社所属棉麻收储中心团洲仓库棚改项目1544万元,纳入我单位预算,如剔去此项收支金额为511.4万元,收支均比上年增长7.8%。

二、关于区供销社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2055.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关于区供销社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20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2.9万元,占23%,项目支出1582.5万元,占77%。

四、关于区供销社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5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81.3万元,增长33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05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81.3万元,增长334%,主要原因为我社所属棉麻收储中心团洲仓库棚改项目1544万元,纳入我单位预算,如剔去此项收支,财政拨款为511.4万元,收支均比上年增长7.8%。

五、关于区供销社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05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81.3万元,增长334%,原因同上。其中基本支出472.9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支出3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2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万元。项目支出1582.5万元,主要是棉麻收储中心团洲仓库棚改项目支出。

六、关于区供销社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66.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95.1万元,社保保障缴费22.1万元,抚恤金87.5万元,生活补助43万元,住房公积金2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6万元,印刷费5.2万元,水电费5万元,物业管理费3.5万元,差旅费6.2万元,维修费8.2万元,会议费1.9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0.2万元,专用材料费30万元,工会经费4.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7.6万元。

七、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我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2万元,支出预算为1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预算未安排,决算数据为零。公务接待决算数为10.2万元,共接待94批次,接待939人,与预算数持平,比上年减少0.1万元,接待支出主要用于系统内涉军人员、下岗失业的上访及有关部门的协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预决算收支增加1581.3万元,增长334%,主要是我社所属棉麻收储中心团洲仓库棚改项目1544万元纳入我单位预算所致。其余增加部门预决算为人员正常调资调级影响。

2、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2.9万元,比上年减少1.2万元,主要是日常经费的减少。

3、本部门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项目。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17年因公车改革,我单位由财政国有资产股调出公务用车一辆,现单位无公务用车,同时添置电脑三台。

5、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社加强了对部门整体支出,特别是津补贴落实,资产管理、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及区委、区政府年度绩效目标个性指标完成情况的评价。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围绕保系统安全,保系统稳定,保资产增值,保机关运转的目标,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保障有关人员待遇落实,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全面提升供销社发展水平,较好完成了各级交办的工作任务。2017年,全系统实现销售8.7亿元,实现利润540万元,新增基层供销社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5个,综合服务社10个,并通过做好(包括涉军人员625人在内的)全系统685人各下岗人员,867名失业人员的服务工作,基本维护了系统额安全稳定。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赫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8-09-20

 

 


  

 

27.益阳市赫山区供销社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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