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库区移民事务中心 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四批大中型水库移民 避险解困试点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库区移民事务中心 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四批大中型水库移民 避险解困试点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益阳市赫山区库区移民事务中心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0-1221586 发布机构: 赫山区移民开发局 发文日期: 2020-01-15 10:19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湖南省库区移民事务中心

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四批大中型水库移民

避险解困试点工作的通知

                                                                                                  湘移发〔20202

各市州、县市区移民工作机构:

2012年以来,我省陆续实施了第一、二、三批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工作,13.7万名水库移民避险解困搬迁到了资源充足、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的新址安居乐业。经省财政厅和省水利厅同意,切块安排2020年移民项目资金19966万元,对全省9983名大中型水库特殊困难移民继续实施避险解困试点工作(具体指标数详见附件1)。为切实做好第四批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准确定避险解困试点对象

避险解困试点对象为已纳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范围且生产生活存在特殊困难的农村移民,确定的帮扶对象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居住在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经国土资源部门鉴定必须搬迁的;二是生存环境恶劣,生活贫困,不搬迁无法摆脱困境的;三是长期居住在船上,生产生活方式以水上漂为主的。

确定避险解困试点对象的程序:

(一)由移民户向村组提出避险解困和搬迁安置去向书面申请;

(二)村委会组织召开移民户主会,进行民主评议,并张榜公示评议结果,无异议后,将结果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三)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核。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后确定的避险解困试点对象要在村组再次公示。

已纳入扶贫部门建档立卡易地扶贫搬迁范围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不再纳入移民避险解困试点范围。各地在确定避险解困试点对象时要严格政策界线,不得随意乱开政策口子,不得扩大或缩小范围,不得弄虚作假。

二、积极引导合理确定避险解困试点搬迁安置方式

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安置的方式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一)县城(集中或分散)安置。对就业能力较强,有一定经营经验,土地依赖程度较低的移民引导采取进县城购房安置的方式。

(二)乡集镇(集中或分散)安置。对就业能力一般、经营经验相对不足,对土地尚有依赖的移民,引导搬迁到生产生活条件相对较好、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乡集镇安置。

(三)中心村寨(集中或分散)安置。对就业能力低,依赖土地程度高的移民,引导搬迁到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区位条件和地质条件好、环境容量相对充足的中心村寨安置。

(四)社会保障安置。对年老或因病、伤、残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直系亲属供养的移民,引导搬迁到当地养老院、敬老院等进行安置。

各级移民工作机构要遵循移民意愿,正确引导移民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合理确定搬迁安置方式,并由移民户主与当地人民政府签订搬迁安置协议。协议应明确如下内容:

(一)搬迁安置对象的姓名;

(二)搬迁安置方式、安置地点;

(三)建(购)房补助标准、可享受建(购)房补助人口数、补助费总金额;

(四)建(购)房补助费的发放方式;

(五)完成搬迁安置的进度要求;

(六)搬迁安置对象原有房产及宅基地的处置方式。

三、严格执行避险解困试点建房补助标准

本次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项目补助资金为人均2万元,地方配套的项目资金不得低于人均2万元。补助资金人均2万元用于建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宅基地和生产资料调剂、产业扶持、就业培训等,其中的建房补助费根据不同的安置方式分别确定,进县城安置的为每人补助2万元;进乡集镇或跨乡镇中心村寨安置的每人补助1.5万元;搬迁到中心村寨安置的每人补助1.2万元;搬迁至当地养老院、敬老院等进行安置的每人补助2万元。建(购)房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的形式发放。建(购)房资金不足部分由移民自筹。各地要根据搬迁对象的意愿、经济实力和当地实际情况,积极引导搬迁对象适当控制建(购)房面积和总造价。

在实施避险解困工作中,对独生子女户和两女户(特指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申领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和农村生育两个女孩家庭)要优先安排,并分别按增加1人和增加半人的标准发放建房补助费。

纳入本次避险解困试点范围的对象要求做到建新拆旧,建(购)房补助费的发放进度由各试点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四、积极筹措项目配套资金

根据国家14部委《关于促进库区和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发改农经〔20102978号)明确的统一规划、作用互补、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原则,各试点县市区移民工作机构应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积极争取职能部门的密切支持和配合,并按照不低于中央补助资金的标准积极筹措项目配套资金,在资金安排上对避险解困试点安置项目工程给予重点倾斜。对相关行政性或服务性税费,各地要比照扶贫部门易地扶贫搬迁有关优惠政策执行,确保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五、切实加强实施管理

(一)加强项目计划管理。各县市区移民工作机构应按照省移民中心制定的项目计划表格(详见附件2)通过湖南移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编报年度项目资金计划。市州本级及所辖区(含长沙县及湘西自治州所辖县市)的项目年度计划报省移民中心审查,省移民中心审查通过后由市州移民工作机构报市州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审批下达;省财政直管县(含洪江区)的项目年度计划报市州移民工作机构预审,市州移民工作机构预审通过后报省移民中心审查,省移民中心审查通过后由县级移民管理机构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审批下达。
    省财政直管县(含洪江区)的项目计划审批下达后,将纸质版报市州移民工作机构备案;市州移民工作机构将同意备案的省财政直管县(含洪江区)项目计划和审批下达的市州本级及所辖区(含长沙县及湘西自治州所辖县市)项目计划纸质版报省移民中心备案。

(二)加强资金项目管理。各县市区移民工作机构要切实加强移民避险解困资金项目管理。要严格执行移民资金县级报账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挤占、截留、挪用移民避险解困资金,确保移民避险解困资金专款专用,确保移民避险解困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三)加强实施进度管理。各县市区移民工作机构要遵循项目基本建设规程,认真抓好项目实施进度,务必在202012月底前保质保量完成第四批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工作任务。省移民中心将此项工作任务纳入2020年绩效评价重点工作予以考核,并适时对全省进度情况予以通报。

(四)加强风险评估管理。在试点工作中,各地要坚持阳光操作,充分尊重移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及时公开项目情况。移民建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要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积极推行民选、民建、民用、民管,提高民主化管理程度。要针对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安置地点的选择、资金发放等重点环节,认真做好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防止引发政策攀比等不稳定隐患,切实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

 (五)加强档案资料管理。试点县市区移民工作机构和项目实施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完整。避险解困试点对象要一户一档,档案资料应包括移民意愿申请书、县乡村三级审核意见、安置协议书、新旧房屋照片等。各试点县市区移民工作机构要按要求及时填报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到户到人名册(详见附件3),由市州移民工作机构汇总后报省移民中心备案。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试点县市区人民政府是避险解困试点工作的工作主体、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各地要及时成立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项工作经费,明确牵头部门,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出台优惠政策,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确保实现移民安居、资金安全、大局稳定的目标。

 

附件:

1.湖南省第四批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指标数

2.湖南省第四批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资金项目计划表

 3.湖南省第四批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到户到人名册

 

 

                                湖南省库区移民事务中心

                                 202011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