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3000/2015-0063 | 发布机构: | 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15-02-05 1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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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益赫司发〔2015〕2号
关于姚益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局党组研究决定:
姚益军同志任衡龙桥司法所所长,免去其岳家桥司法所所长职务;
罗楚鼎同志任鱼形山司法所所长;
胡治国同志任牌口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崔兴同志任岳家桥司法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免去:
樊新征同志衡龙桥司法所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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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赫山区司法局
2015年2月5日
益阳市赫山区司法局办公室 2015年2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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