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司法局2016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信息来源:司法局 作者:区司法局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17-897957 发布机构: 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7-06-05 08:33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益阳市赫山区司法局2016年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6年赫山区司法局部门决算总收入852.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3.94万元,上年度结余18.71万元,总支出852.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6.0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81.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07万元。预算完成率10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①预决算公开:2016年部门预算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在“中国赫山”网站上统一公开,部门决算等区财政局进行决算核查后再按要求公开。

   ②存量资金管理:存量资金按照财政部和《会计法》的有关要求使用和管理。存量资金一般是项目跨年度执行结余的资金,我局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存量资金。

   ③资产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我局制定了《赫山区司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更换、报废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并将责任落实到人。

   ④三公经费控制:我局2016年三公经费较2015年有较小的下降,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2%。

    ⑤内部管理制度建设:2016年我局重新修订印发了《益阳赫山区司法局制度汇编》,其中包括《财务监督制度》、《审批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支出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账务管理制度》、《借款管理制度》《接待管理制度》等。

    ⑥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项目较好的实现了司法行政工作2016年的整体目标。2016年,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的具体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工作职能,服务全区中心工作,不断创新,展现了许多亮点,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明显成效。2016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得到了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我局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全区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全区重点民生实事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局办公室被评为全区办公室系统“忠诚、敬业、务实、创新”主题服务活动先进单位。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完成从收支核算到成本核算的转变,更加符合价值规律的要求;以客观的绩效评价体系代替传统的业绩考核,体现民主公正的原则;鼓励预算单位进行创新和节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我局成立了以分管财务的副局长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明确熟悉财务工作的同志具体负责绩效评价工作,机关各科室密切配合,提供绩效评价所需要的数据和材料,力争做好2016年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预算绩效评价自评为85分,具体绩效情况如下:

  (一)突出重点,抓好创新,司法行政工作亮点频出。2016年,我们在益阳电视台公共频道推出“以案释法”栏目,这是在全市范围内第一次通过电视媒体对生活中常见的法律知识开展宣传。栏目一经播出,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9月3日,《益阳日报》对该栏目进行了重点报道,进一步扩大了栏目的影响力。2016年,我们继续开展“调解现场”节目录制,全年共录制播放了10个司法所的调解现场。2016年,我们成立了赫山区民商事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有效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2016年,我们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每月走访和心理咨询工作委托给龙门服务公司,极大地解决了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2016年,我们完成了省、市、区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该项目于2016年5月份开始办理规划、建设、国土等有关手续,8月份动工建设,9月底即完成主体工程建设,11月底项目全部完工,12月份通过省、市、区验收;2016年,我们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网络、报纸等媒体开展宣传,全年共有131篇次宣传信息被省、市、区各级网络、报纸等媒体采用,9月份,我局的调研文章《关于对赫山区律师工作的几点思考》被《新益阳》2016年第4期采用。

  (二)紧扣主题,抓好基层,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了中心组学习、“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政法系统“队伍建设年”活动,将学习内容、照片和部分优秀学习笔记、心得定期上墙展示。全年共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8次,“两学一做”集中专题学习和自学8次,并集中观看了《微党课》和《镜鉴——衡阳 南充违反换届纪律案件警示录》等学习教育视频。认真开展日常接访工作,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避免了越级上访现象的发生。局里不定期到司法所督查,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

  (三)围绕中心,抓好协调,稳步推进法治赫山建设。积极开展了2015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暨法治事件”评选活动,充分发挥了典型法治人物、法治事件在法治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做好了“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和“七五”普法启动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法治宣传作用,各司法所每季度开展了一次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对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宣传;采取司法所长授课等形式,在各乡镇、街道开展了一期法律知识讲座。举办了全区普法专干培训班,开展了“平安赫山,与法同行”“农村法治宣传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 “12 ·4 ”宪法日宣传等一系列法治宣传,为法治赫山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强化落实,抓好化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两会”、春节等传统节假日期间,各司法所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对出现的新矛盾、新纠纷,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化解,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平安赫山”建设奠定了基础。加强专业调委会建设,加强了对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指导。2016年,全区共调解矛盾纠纷3850起,排查矛盾纠纷隐患209件、群体性事件隐患15件。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在全区开展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工作,充分调动了基层调解员工作积极性,筑牢了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五)多措并举,抓好统筹,切实强化社区矫正监管安全。抓严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健全完善考核奖惩制度,坚决落实定期报告、请销假等制度,切实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管控。充分利用了信息定位系统,对全区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实时监控,目前全区社区矫正人员定位手机使用率达到了99%,监控率达到了80%。严查脱管漏管现象。4月份,各乡镇、街道社区矫正人员监管情况进行自查;5月份,联合区检察院,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严查脱管漏管。3月22日,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副局长刘浩一行来我区调研社区矫正工作,对我区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截至2016年12月底,我区全年共开展社会评估调查241例;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461人,累积解除1104人,在册357人,其中,管制4人,缓刑317人,假释32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

  (六)积极探索,抓好服务,切实强化为民利民便民效能。进一步规范了便民服务接待窗口建设,提升窗口服务能力,窗口接待人员着装整洁、举止文明、态度热情,工作规范。我们在“学雷锋日”、“三八”妇女节、消费者权益日进行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了 “法律进课堂”、“法律进工地”、农民工维权专项行动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利益。区法律援助中心全年共接待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3000余份,办理各类法律援助事项319件。

  (七)创新思路,抓好监管,不断提升法律服务作用。局党组分别组织召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工作会议,开展对全区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的职业道德培训,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管理。通过开展律师党建活动,教育引导律师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在全区律师队伍中开展了“万名律师乡村(社区)行”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对接一带一路”倡议法律服务活动和“万家中小微企业免费法律体检”等一系列活动,切实维护了赫山经济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们遇到了一些问题:

    1、基本支出标准过低。5000元/人,满足不了机关日常基本支出的需要。

    2、一些实际有支出但财政没有安排预算的项目:比如防汛抗旱工作,汛期每个单位都有防汛抗旱的对口负责的堤坝,但这部分支出财政预算是没有给的,这不符合有预算才能有支出的原则。还有工伤人员的伤残保健金、零就业家庭补助等等都是有政策要发,但是没有安排预算的。

    3.小型专项支出预算资金力度较小,没有按省、市一级的专项资金落实到位。

   五、有关建议

   1、按照中央、省、市文件要求,提高人均基本支出的标准。

   2、按照文件要求将有项目的支出足额纳入区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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