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030009/2022-1631628 | 发布机构: | 赫山区交通局 | 发文日期: | 2022-05-20 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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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HSDR-2022-12001
益赫交发〔2022〕51号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涉企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益赫法办发〔2022〕10号),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首违不罚”清单>的通知》(湘交法制规〔2021〕15号)精神,结合我区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现将《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20日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
行政处罚事项 |
实施机关 |
不予处罚适用条件 |
法律依据 |
备注 |
1 |
超限运输擅自行驶公路 |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
车货总质量未超过最高限值百分之十。 |
《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货运车辆超限运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车货总质量未超过最高限值百分之十的,给予批评教育,可以不给予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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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
1.首次发现; 2.没有造成交通拥堵或引发交通事故等危害后果,执法部门责令整改后,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积极消除违法行为影响,并承诺今后不再实施同类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或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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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违反法律或者国务院有关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 |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
1.首次发现; 2.自行停止或经责令及时停止违法行为; 3.未造成危害后果; 4.没有违法所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四条 违反法律或者国务院有关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
4 |
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
1.擅自占用公路1平方米以下; 2.经责令及时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 3.未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 |
|
5 |
除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公路上短距离行驶或者军用车辆执行任务需要在公路上行驶外,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 |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
1. 首次实施违法行为; 2. 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3. 按执法部门要求立即停驶或驶离公路; 未造成公路路产损害,引发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等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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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损坏、污染公路路面和影响公路畅通 |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
1.经责令及时停止违法行为; 2.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等危害后果,仅轻微影响公路畅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或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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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机动车制造厂和其他有关单位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 |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
1.首次发现; 2.危害后果轻微,责令整改后,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积极消除违法行为影响,并承诺今后不再实施同类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或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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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
1. 首次实施违法行为; 2. 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3. 按执法部门要求立即或在规定期限内清理拆除相应的非公路标志和设施; 未造成公路路产损害,引发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等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担。 |
|
9 |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 |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
1. 首次实施违法行为; 2. 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3. 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行为处于初始阶段; 4. 按执法部门要求立即停止修建行为,并立即或在规定的期限内清理拆除违法修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恢复原状; 5. 未发生倾覆、倒塌等事故; 6.未影响公路本身安全、完好和畅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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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未经许可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架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
1.首次发现; 2.未实施完毕,在责令改正期内纠正违法行为,并承诺不再实施同类违法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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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 |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
1.首次发现; 2.未实施完毕,在责令改正期内纠正违法行为,并承诺不再实施同类违法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拆除,有关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二)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的。 |
|
12 |
未经许可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
1. 首次实施违法行为; 2. 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3. 按执法部门要求立即或在规定期限内清理拆除违法悬挂的非公路标志; 4. 未发生悬挂的非公路标志脱落、跌落、坠落等情况; 5.未造成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损坏公路路产等危害后果。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涉路施工活动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许可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项规定的涉路施工活动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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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路面损坏、污染 |
益阳市赫山区 交通运输局 |
1. 首次违法; 2.配合调查,及时改正违法行为; 3.损坏程度轻微或污染面积小,未引起交通事故、造成交通拥堵等危害后果; 4.及时清除污染或修复损害,依法承担相关费用。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 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 500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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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 |
益阳市赫山区 交通运输局 |
1. 首次实施违法行为; 2. 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3. 堆放的物品或搭建设施属于能够立即清除、拆除并恢复桥下空间原貌的情况; 4. 按执法部门要求立即清除或在规定期限内拆除堆放物品和搭建的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5. 不适用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的情形; 6.该行为未造成影响桥体安全等危害后果。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 禁止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 禁止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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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 |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
1.主动配合监督检查; 2.当场能够提供合法有效证件的清晰影印件,或通过信息化手段可以确认其证件合法有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2.《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第二款 违反本规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3.《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七条第二款 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不按照规定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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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客运经营者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或者不按照规定的线路、日发班次下限行驶 |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
1.首次发现,临时停靠下客; 2.或者因原定线路发生交通事故、公路施工维修等而改变线路、或者减少班次,现场无乘客投诉,且经教育能够在责令改正期内及时改正。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 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一)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或者不按照规定的线路、日发班次下限行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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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加班车、顶班车、接驳车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运行 |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
1.首次发现; 2.因原定线路发生交通事故、公路施工维修等而改变线路、或者减少班次,现场无乘客投诉,且经教育能够在责令改正期内及时改正。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 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二)加班车、顶班车、接驳车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运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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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擅自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 |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
1.首次发现; 2.现场无乘客投诉,移交他人运输的车辆所载乘客较少且接收后接收运输的车辆未超载; 3.接收运输的车辆有相应营运资质且按照原定线路行驶完成运输任务,未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或乘车人财产人身损害,经教育能够在责令改正期内及时改正。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一款 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四)擅自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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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技术等级评定 |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
1.首次发现; 2.尚未造成事故,未超过限定检测和评定周期一个月,且经教育能够在责令改正期内及时改正并承诺今后均按照规定周期和频次进行技术等级评定。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三)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技术等级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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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未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或者档案不符合规定 |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
1.首次发现; 2.尚未造成事故,且经教育能够在责令改正期内及时改正。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四)未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或者档案不符合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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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 |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
1.首次发现; 2.未造成事故,且经教育能够在责令改正期内及时改正。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五)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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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客运经营者开展定制客运未按照规定备案 |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
首次发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未备案行为未超过20日,尚未造成事故,在限定期限内及时改正。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 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八)开展定制客运未按照规定备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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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客运经营者使用未持有合法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道路货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 |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
1.首次实施违法行为; 2.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3.不存在涂改、伪造、编造《道路运输证》等违法行为; 4.按执法部门要求为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且经评定,车辆符合相应的技术等级和类型等级; 5.不属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
1.《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九十七条 客运经营者使用未持合法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的,或者聘用不具备从业资格的驾驶员参加客运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2.《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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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道路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道路运输车辆或使用擅自改装的道路运输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
1.首次实施违法行为; 2.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3.改装车辆的行为轻微,能当场恢复原状,且不影响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的; 4.按执法部门要求整改并恢复原状的; 5.未因改装造成交通事故等危害后果的; 6.该违法行为被查处的同时,不存在超限超载或超员运输违法行为。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2.《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二)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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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对运输危险化学品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 |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
1. 首次实施违法行为; 2. 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3. 未因此引发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或加剧事故危害; 4. 经责令改正,按执法部门要求完成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配备。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运输危险化学品,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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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 |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
1.首次实施违法行为。 2.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法公务的行为。 3.卫星定位装置行驶途中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非客货运输经营者行为所致。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800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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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
1.首次实施该违法行为; 2.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拒不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阻碍执法、煽动抗拒执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3.在执法部门要求的期限内补充完成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4.未造成其他危害后果。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以下的罚款:(六)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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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
行政处罚事项 |
实施机关 |
从轻处罚适用条件 |
法律依据 |
备注 |
1 |
客运经营者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或者不按照规定的线路、日发班次下限行驶 |
益阳市赫山区 交通运输局 |
1.违法情节轻微,责令改正后及时改正; 2.县际客运车辆为满足乘客上下车请求,即停即走,未造成其他危害后果。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一百条 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一)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或者不按照规定的线路、日发班次下限行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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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 |
益阳市赫山区 交通运输局 |
1.造成损害轻微; 2.对已造成的公路损害进行恢复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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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路面损坏、污染 |
益阳市赫山区 交通运输局 |
能够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制止或减少路面损坏、污染,未导致事故发生的。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 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 500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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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
行政处罚事项 |
实施机关 |
减轻处罚适用条件 |
法律依据 |
备注 |
1 |
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
益阳市赫山区 交通运输局 |
1.当事人主动投案,向执法机构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积极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未经许可等案件中,当事人能够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主动补办许可手续并向执法机构提供的; 3.当事人主动提出其在违法行为未被发现之前自行纠正违法行为的,或者虽然已经被发现涉嫌违法行为,但在执法机构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之前自行纠正违法行为的; 4.当事人主动向执法机构提供其受他人指使、强令或者胁迫的情况,经执法机构查实的; 5.当事人主动向执法机构提供案件线索和相关材料,检举的违法行为被执法机构查实的; 6.其他依法应当减轻处罚的情形。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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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 |
益阳市赫山区 交通运输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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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
益阳市赫山区 交通运输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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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等设施 |
益阳市赫山区 交通运输局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涉路施工活动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许可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项规定的涉路施工活动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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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立标志 |
益阳市赫山区 交通运输局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涉路施工活动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许可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项规定的涉路施工活动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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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口、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
益阳市赫山区 交通运输局 |
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拆除,有关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一)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未经许可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涉路施工活动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许可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项规定的涉路施工活动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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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造物以及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的,涉路工程设施影响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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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三)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的;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拆除,有关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二)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的。 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涉路工程设施影响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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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
序号 |
行政强制措施 事项 |
实施机关 |
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适用条件 |
法律依据 |
备注 |
1 |
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 |
益阳市赫山区 交通运输局 |
主动配合监督检查;当场能够提供合法有效证件的清晰影印件,或通过信息化手段可以确认其证件合法有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的,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用。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第五十四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对没有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予以扣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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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