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的通知

信息来源: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作者: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0-1352367 发布机构: 赫山区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20-10-22 17:10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益赫交发〔202094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的通知

 

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落实。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2020915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益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益交发〔2020112号)和赫山区安委会工作部署,结合区内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和省、市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全力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保障交通强国建设稳步推进,保障重大活动及重点时段安全稳定,推进我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总体目标

推动交通运输系统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实质;推动交通运输部门全面落实三个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推动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由部门监督检查向生产经营单位日常自查自纠转变。不断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持续下降,确保区内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基本原则

(一)狠抓贯彻落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完成各项任务。

(二)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突出专业性和精准性,清理交通运输风险隐患,坚持边查边改,推动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三)强化责任落实。按照三个必须管的总体要求,落实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注重统筹推进。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等结合起来,以点带面,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五)加强协调联动。加强与应急、公安、交警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四、主要任务

根据省、市、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结合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见附件)。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09月)。按照省、市、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安排和本方案要求,结合区内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细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周密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全面启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 排查整治(202010月至12月)。各单位紧盯重点对象和薄弱环节,对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相关要求,坚持边查边改,实施闭环管理,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 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隐患问题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务实举措,加大攻坚力度,落实治理措施,以重点突破带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整体提升,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认真分析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矛盾和原因,梳理在政策标准、工作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形成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安全监督股,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部署、协调推进、督查督办、信息汇总等工作。局属二级单位要加强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及任务清单,形成主要领导重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序、有力推进各项工作。

(二)严格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指挥棒作用,要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督导, 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考核评估等方式开展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责任压实、工作务实、整改扎实,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三)严肃问效问责。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强化督办问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要坚决问责,将涉嫌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对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四)营造良好氛围。要采取各种措施,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广泛宣传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的、任务、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开展正反两个方面典型教育,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通报工作不力的单位,曝光问题突出的企业。

局属各二级单位于202010月底前,将方案及联系人报送局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单位和牵头股室每月30日、每年121日前将上月工作信息、年度工作总结报局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121日前,将三年行动工作总结报局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0915印发    


附件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

 

 

     

牵头股室

责任单位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 组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局安全监督股

局属各单位

2.党支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文件的专题集中学习和研讨,充分开展研讨交流。

局属各党支部

局属各单位

3. 各级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全覆盖。

局安全监督股

 

局属各单位

4. 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局安全监督股

 

局属各单位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 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强化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局安全监督股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业务股室

6.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技术团队。到2021年底前,重点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2022年底,全区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与企业副职同等待遇的安全总监,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局安全监督股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业务股室

7. 强化安全投入。企业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

局安全监督股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业务股室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8. 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将企业职工以及被派遣劳动者、外包施工队伍人员统一纳入培训范围,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在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风险偏高的技能操作型岗位新招录员工中,推行企业学徒制,实行入企即入校企校合作培训。

局安全监督股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业务股室

9. 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类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建立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2022年底前,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

局安全监督股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业务股室

10. 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企业要建立和完善安全风险研判责任体系,明确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作业人员岗位风险排查工作职责。制定安全风险识别程序和方法,定期开展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情况评估。对识辨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制定企业红、橙、黄、蓝(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布图,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

局安全监督股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业务股室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1. 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管控责任。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2022年底前,所有高危行业企业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纳入联网监控,实现省市县互联互通,分级管控。

局安全监督股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业务股室

12. 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风险告知卡。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建立台账清单,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

局安全监督股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业务股室

13. 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建立班组班前、班中、班后安全生产检查(即一班三检)、重点对象和重点部位安全生产检查(即点检)、作业区域安全生产巡查(即巡检),周安全生产检查、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复工复产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例检制度,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排查隐患。

局安全监督股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业务股室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4. 严格落实治理措施。按照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按照一单四制要求进行管理。2020年底前,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系统,自查自改自报,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规范化轨道。

局安全监督股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业务股室

15. 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公开承诺制度,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员工安全生产双向承诺。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情况。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局安全监督股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业务股室

16. 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健立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机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瞒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2020年底前,修订完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

局行政审批领导小组办公室

局安全监督股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业务股室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7. 充分发挥安责险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认真落实《湖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862号),持续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 9010-2019),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2022年底前,对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实现在线监测,并制定实施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

局安全监督股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业务股室

 

 

三、交通运输安全综合整治

 

 

 

 

 

 

 

 

 

三、交通运输安全综合整治

18. 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厘清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扫除监管盲区。

局安全监督股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业务股室

19. 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督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强化与改革牵头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改革配套政策制度出台,加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培训,推进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局法制股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 提升交通运输应急能力。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推动行业应急管理融入地方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完善交通运输行业应急预案体系,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非预设场景应急演练和实战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局综合运输股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业务股室

21. 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建立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新进人员入职培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科学设置行业一线岗位人员资质能力培训课程,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切实保证培训质量,严格考核把关,实施针对性补充培训。

局安全监督股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业务股室

22.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运用信用湖南、信用交通、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载体,加快建立和完善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失信惩戒。

局行政审批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23. 完善事故调查制度。参与事故调查,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科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交通运输市场。

局安全监督股

局属各单位

24. 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完善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科置突发事件,落实清障救援保障措施,降低二次事故风险。

局综合运输股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业务股室

三、交通运输安全综合整治

25. 组织隐患车辆专项整治。参与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车辆维修企业擅自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参与对车辆非法改装站点的打击。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26. 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运用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推动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和港口、铁路货场、大型物流园区、大宗物品集散地四类场站安装出口称重设施并联网运行,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加快推进治超站称重设施联网,落实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和违法超限超载禁入。严查超限超载违法,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科罚信息共享,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对违法货车及驾驶人、货运企业和源头装载企业实施科罚, 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的纳入失信当事人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7. 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快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加强事故多发公路点段隐患排查整治。

局公路管养股

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三、交通运输安全综合整治

28. 强化道路应急保障。推进公路大型专业机械设备配备,全面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能力。配合加强恶劣天气特别是团雾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和装备体系建设应用。

局公路管养股

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29. 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创建,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速限载标志。

公路管养股

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30. 配合园区和相关部门仓储物流运输安全管理。吸取近年仓储物流园区发生的事故教训,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涉氨制冷剂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储存、运输等环节,及时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加强仓储物流园区内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装卸管理,采用建立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限时限速等措施,严格装卸作业操作流程,确保运输安全。

局综合运输股

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四、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整治

 

 

 

 

 

 

 

 

 

 

 

 

31. 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运输经营活动。全面实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制度,推进电子运单制度在危险货物运输环节上的应用,督促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使用道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危货运输专用停车场安全监管,纳入信息化监管平台。

局综合运输股

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32. 配合区交警大队,严格区内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3.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治理。加强全区油气输送管道规划与交通运输专项规划衔接。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4.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加大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对发生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35.全面推行湖南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使用。

局综合运输股

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四、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整治

36.配合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做好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工作。开展应急救援运输保障队伍建设试点,支持试点企业完善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提升应急救援服务能力。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每年组织一次公安交警、消防救援、环保等部门参与的危险化学品事故运输处置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局安全监督股

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37.组织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安全生产法》和交通运输部相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局安全监督股、行政审批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38.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对设计不合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局机关有关股室

局属各单位

39.配合区生态环境局做好危险废物运输管理工作。督促运输企业按照危险废物运输管理的有关法规标准执行。

局综合运输股

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五、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40.开展综合客运枢纽安全治理。按照《综合客运枢纽服务规范》《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设施设备配置要求》规定,综合客运枢纽内各运营单位建立协调沟通工作机制,统筹设置应急通道,且方式间相互连接畅通;落实安检制度,确保安检质量和效率;按需求配备旅客、行包的安检设施和人员;枢纽内重点区域设置应急隔离区。应建立应急指挥管理协调机构或工作机制,制定枢纽总体应急预案;在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应设置防恐防爆、视频监控、安全消防等设备,以及信息板、导向标志和广播通信设备等。

局综合运输股

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41.提升客车安全水平。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和智能视频监控设备,划设乘客安全警戒线,粘贴警示标识标语,严防乘客抢夺方向盘、干扰驾驶人安全驾驶。

局综合运输股

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42.强化市场准入管理。严把车辆安全准入关口,严禁为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鼓励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落实部门间客车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客车行驶证使用性质与道路运输经营资质信息比对核查,不得为个人办理大中型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局综合运输股

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五、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43.加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车(不含公交车辆),加强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比对。对存量大中型客车行驶证登记为营运类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且发现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经营、从严处罚,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局综合运输股

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44.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督促客运企业及时报废淘汰老旧客车,加快淘汰报废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

局综合运输股

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45.强化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和能力考核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和交通运输部相关规定,对全区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能力进行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局安全监督股行政审批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46.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督促机动车驾培机构和教练员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落实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要求,在驾驶培训考试中增加防范隧道事故和二次事故、应急处置、急救实训等内容,提高驾驶人职业素质能力。加强培训质量监管,落实机动车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行严重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责任倒查制度。推进驾培机构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

局综合运输股

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五、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47.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严格处罚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突出的驾驶人,经营者应当及时依法解聘。配合市局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严厉查处非法经营行为,严禁平台公司向未取得资质的车辆和人员提供运输服务信息。

局综合运输股

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8.推动企业规范经营。鼓励客运企业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积极培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做好道路客运企业注册登记和许可审批的衔接,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落实客运企业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办理情况与相关部门间定期通报反馈机制。配合市局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强化网约车平台企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执行制度并报送安全事故报告,督促网络平台企业依法、安全、规范经营。

局综合运输股

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49.加强客运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检人员专业素质培训,推动安检设施设备更新升级,提升旅客进站安检效率和服务质量。强化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安全管理,执行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

局综合运输股

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五、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50.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监管。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依据职权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旅游客运安全监管,切实提升旅游客运安全水平。建立健全旅游客运相关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监管平台信息共享,开放车辆资质查询服务,加强网络包车监管,严查违法包车、非法载客等行为。

局综合运输股

 

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51.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长途客运车辆安全规范运行。逐步淘汰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车。

局综合运输股

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52.推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制度。

局综合运输股

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53.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按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建立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更新乡村公路营运客车推荐车型,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提升动态管理水平。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安全监管,禁止使用有乘客站立区的公交车辆。

局综合运输股

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五、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54.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入网率和上线率等;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管配套制度,执行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人为干扰、屏蔽信号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标准,推进部门间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信息及动态运行信息共享。

局综合运输股

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55.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六、铁路安全环境整治

56.深化铁路沿线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发挥铁路安全环境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工作机构的作用,组织相关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重点整治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彩钢瓦、防尘网、塑料薄膜、广告幕布等轻体飘浮物和倾倒后影响铁路设备设施的高大树木,防止在大风天气下刮起侵入铁路界限。

局安全监督股

相关责任单位

57.加快铁路安全通道建设和栅栏缺口封闭。铁路部门要根据铁路沿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出行需要,因地制宜建设好天桥、涵洞等穿越铁路的安全通道,并对栅栏缺口进行封闭。相关责任单位配套建设安全通道两端的连接便道。

局安全监督股

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58.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一是防护设施不良整治。重点整治公铁并行交汇地段防护桩(墩、墙)、公跨铁立交桥防抛网和桥梁防撞设施、限高防护架、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没有按照规定设置安装,或安全防护设施的防护等级标准过低,不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导致缺失、破损、松脱坠落的。整治公跨铁桥梁上路灯杆、交通监控等支撑装置设置位置隐患,防止撞击后坠落铁路线路可能造成的二次事故。二是整治公铁并行交汇地段交通标志、标线缺失、不准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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