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G5513益阳至常德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大量原辅料随意堆放”等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信息来源: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4-1920912 发布机构: 赫山区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24-04-01 09:47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20240328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g5513 益阳至常德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问题”验收销号意见(1).pdf
赫山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
反馈“G5513益阳至常德高速公路扩容工程
项目大量原辅料随意堆放”等问题
整改情况的公示

针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的“G5513益阳至常德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大量原辅料随意堆放,扬尘防治措施不完善,道路积尘较厚,场内动力机械设备排放黑烟”问题,赫山区委、区政府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组织区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赫山分局等单位狠抓问题整改,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问题描述
G5513益阳至常德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大量原辅料随意堆放,扬尘防治措施不完善,道路积尘较厚,场内动力机械设备排放黑烟。
二、整改目标
G5513 益阳至常德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辅料有序堆放,扬尘防治措施到位。
三、整改措施
(一)督促G5513益阳至常德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六个100%”,通过采取加大洒水频率、增设雾炮机等措施,加强对施工便道和进出运输材料车辆的冲洗,确保净车出场,严防扬尘污染。
(二)督促 G5513益阳至常德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有序堆放钢筋模板、预制件等各类辅料,及时整理施工完工后的机械设备。
(三)对施工完毕现场裸露的尘土进行绿网覆盖。
(四)强化施工场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监督抽测,对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一律立案查处。
四、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立行立改。我区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了《赫山区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督促区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赫山分局现场指导督办。G5513益阳至常德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负责方已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六个100%”,采取加大洒水频率、增设雾炮机等措施,加大对施工便道和进出运输材料车辆的冲洗,加强扬尘管控,确保净车进出场,严防扬尘污染。已按整改要求将项目工地钢筋模板、预制件等各类辅料有序堆放,及时整理施工完工后的机械设备。施工完毕现场裸露尘土已及时进行绿网覆盖。已强化施工场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监督抽测,对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一律立案查处。截至目前,未发现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超标情况。
(二)加强监管,严肃查处。2023年7月8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赫山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对益常高速扩容工程第一合同段项目部因“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处以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将案件直接责任人员移送公安机关。
五、下阶段工作计划
下阶段,赫山区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按照省、市决策部署,持续加强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监管,切实加大隐患排查力度,进一步规范企业生态环境监管,坚持惩防并举,确保老问题不反弹,新问题不出现。
欢迎广大市民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指出“G5513益阳至常德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大量原辅料随意堆放”等问题的整改情况提出异议和疑问。
公示期限: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8日。
举报受理单位: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受理电话:0737-6100129
特此公示。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1日

附件: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G5513益阳至常德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问题”验收销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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