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乡村振兴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信息来源:扶贫办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3-1784020 发布机构: 赫山区乡村振兴局 发文日期: 2023-06-01 11:14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一、预算支出基本情况

  (一)预算支出概况

  2022年度各级各部门共安排赫山区乡村振兴局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059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169万元;产业发展资金3436万元;小额信贷贴息资金115.1万元;“雨露计划”及致富带头人培训资金378.9万元;易地搬迁扶持资金3万元、公益岗位及稳岗就业补助资金91万元;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资金78万元;人居环境整治1730万元;项目管理费58万元。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我局于2022年3月9日制定并下发了《赫山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对项目申报、实施、验收全流程进行规范。收到上级衔接资金后,我局根据乡村振兴建设任务进行资金预分配,由各村填报项目实施申报表并经乡镇盖章认可,并根据项目实施申报表对项目实施前进行审核、现场抽查,确保项目真实性、必要性,最后根据各村申报项目制定资金分配文件。项目实施前,项目村对项目的资金来源、建设内容等信息进行公示。确保衔接资金使用公开、透明。使用衔接资金5万元及以上项目,项目完工后在项目实施地点设置永久性标识牌。项目验收由各乡镇(街道、园区)组织人员进行,区乡村振兴局和区财政局牵头对乡镇已验收项目进行抽查,验收合格的项目,由项目村按要求制作报账资料送区乡村振兴局审批,乡镇财政所根据审批意见及时向项目施工方支付工程款。

  (三)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

  实行动态监测,出台《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区、镇、村三级联动,动态管理监测对象,2022年按程序和标准新纳入监测对象318户879人,做到“应纳尽纳”。2021-2022年加强风险预警,充分发挥防返贫监测与帮扶平台预警作用,妥善处理风险数据20345条和政策未落实数据6875条;2022年共计发放春季、秋季“雨露计划”2184人次,共补助资金355.9万元。2022年赫山区致富带头人培训41人,培训费用23万元;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共285户、864人,其中分散安置237户719人、集中安置48户145人;小额信贷健康管理,按照“应贷尽贷”原则,2022年累计发放脱贫人口小额贷款2093笔,贷款金额6380.17万元。财政预算安排小额信贷贴息资金115.1万元,实际支出164.08万元,累计受益脱贫户、监测户5312户。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有力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局之年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项目资金落实、总投入等情况,项目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等情况。

  2022年度各级各部门共安排赫山区乡村振兴局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059万元。上级专项资金8059万元;项目资金目前为止实际支出8059万元,结转结余0万元。详细使用情况如下:

  1、财政预算安排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169万元,实际支出2169万元。资金用于支持12个乡镇(街道),105个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公路硬化里程20余公里,沟渠清淤硬化30余公里,极大方便了群众出行,改善了当地生产生活条件,有力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2、财政预算安排产业发展资金3436万元,实际支出3436万元。资金用于支持12个乡镇(街道),86个村的产业项目发展和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沟渠清淤硬化14.8公里,山塘清淤护坡30座。提高了当地蓄水灌溉效能,增加灌溉面积1万余亩,受益农户3万余人,人均增收3000元。

  3、财政预算安排小额信贷贴息资金115.1万元,实际支出115.1万元。2022年累计受益脱贫户、监测户5312人次。通过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和实施贴息政策,有效的增强了脱贫户、监测户的产业发展动力和减少了脱贫户、监测户产业发展成本,提高了收入。

  4、财政预算安排雨露计划资金及致富带头人培训资金345万元,实际支出378.9万元。赫山区各乡镇、街道、园区经过摸底、审查、复核,将补助学生名单提交赫山区乡村振兴局,我局对名单进行校核后再发放补助资金。2022年共计发放春季、秋季“雨露计划”2184人次,共补助资金355.9万元。2022年赫山区致富带头人培训41人,培训费用23万元。通过“雨露计划”,提升了脱贫家庭子女就业能力,减少因学致贫的风险。通过致富带头人的培训,增强其就业和创业能力,通过转移就业和自主创业能力。

  5、财政预算安排易地搬迁扶持资金3万元,实际支出3万元。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共285户、864人,其中分散安置237户719人、集中安置48户145人。按照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要求,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完善安置点基础设施及基本公共服务,做好两个集中安置点的社区化管理。

  6、财政预算安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资金78万元,实际支出78万元。2022年受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7家。

  7.财政预算安排公益岗位及稳岗就业补助资金91万元。对公益性岗位务工的脱贫户、监测户给予补助,标准为2000元/人·年,第一批实际支出30万元。对安排脱贫户、监测户5人以上帮扶车间按照脱贫户、监测户人数给予帮扶车间稳岗就业补助,标准为2000元/人·年。

  8.财政预算安排人居环境整治1730万元。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厕所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建设“美丽乡村”“精品乡村”,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9.项目管理费58万。为确保衔接资金项目的真实性,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建设造价,加强衔接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2022年我局聘请第三方对项目进行工程咨询服务。

  (三)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赫山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文件执行。所有项目从区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选择,优先实施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群众生产生活较大的项目。

  项目实施坚持实施前申报审核,完工后逐级验收。实行分级分类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前,在村务公示栏对项目基本信息进行公示,使用衔接资金5万元及以上项目,项目实施后,在项目实施地点设置永久性标识牌。

  三、预算支出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区乡村振兴局强化资金和项目的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严格落实绩效管理的各项要求。对项目成本严格控制,严格预算安排,不超预算指标数。当年项目原则上当年完成,质量验收合格后完成报账手续。

  四、绩效指标评价指标分析

  (一)预算支出决策情况

  2022年赫山区乡村振兴局项目共计327个,各预算项目立项依据基本充分,均设定了各项目绩效目标,每一具体项目都有相关的政策文件支撑,资金配置均有明确的测算依据。

  (二)预算执行过程情况

  1、2022年,乡村振兴局在收到上级各部门下达衔接资金文件后,对到县资金,均在30日内完成资金分配。资金下达进度符合《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赫山区乡村振兴局全面落实公示公开制度,做到“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分级分项公告公示到位,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赫山区乡村振兴局对资金分配方案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开,乡镇、村和项目实施单位主要在乡镇政府、村委会或项目实施地等政务信息公示栏上公示公开。

  2、赫山区乡村振兴局本级项目经费管理情况。2022年安排项目管理费58万元。

  (三)预算支出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2022年赫山区乡村振兴局项目共计327个,已完成327个。

  2.产出质量、时效及成本。2022年赫山区乡村振兴局项目共计327个,共设质量、时效及成本指标7个,质量、时效及成本指标全部完成。

  (四)预算支出效益情况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2022年赫山区乡村振兴局共计实施项目327个,基本实现预期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赫山区乡村振兴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放在突出位置、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坚持“四个不摘”,狠抓工作落实,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切实把脱贫成果巩固住、拓展好,努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资金到位不及时。作为市管区,中央、省级资金下达,需要在市级停留后再分配至区一级,导致资金到位时间较其他市县偏慢1-2个月,继而影响全区资金分配、项目报账和资金支出进度。

  2.项目验收有难度。镇、村缺乏专业人员,项目验收专业性不够,对项目质量、施工量等方面无法进行专业的检验。

  3.村集体经济收入增长难度较大。受区位、交通、资源、资金等多种因素制约,全区各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集体经济薄弱村无任何经济基础,个别村虽有集体经济,但收入不稳定,缺乏持续性,要实现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难度较大。

  六、有关建议

  1.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

  1)严格衔接资金直达管理。严格规范程序步骤,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下达指标时按规定准确标注直达标识,同时按照直达资金要求及时导入支付信息。区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实时更新“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和“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每月定期对两个系统进行比对、分析,确保系统间数据真实、准确。

  2)加快衔接资金支出进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到及时拨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和资金调度,及时解决项目推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加快资金的支付进度。

  2.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效益。

  1)加强资金管理,修改完善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使用范围列支,专款专用。

  2)及时拨付专项资金,加快资金的运转,使财政资金充分、快速发挥效益。

  3)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水平。不断强化绩效管理理念。严格按绩效管理的要求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和申报、项目资金跟踪监控,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七、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增强依法采购意识,提高依法采购水平,同时加强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采购实施按规定、按计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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