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益阳市赫山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0 16:31 浏览次数: 字体:[ ]

益阳市赫山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4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益阳市赫山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东路113号;邮编:413000;电话:0737-4422735;电子邮箱:57080384@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严格按照《条例》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全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运转,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对中心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中心年初成立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领导小组,明确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2021年,我中心依托赫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24条,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中心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中心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完善内设机构分布、领导分工、工作动态、等栏目。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

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

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8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

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区本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共受理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1

0

0

0

6

0

2

0

0

0

1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学习和培训力度不够;二是公开政府信息有时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通过鼓励自学,组织专人参加培训等方式,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打造工作作风实、业务能力强的信息公开人才队伍。二是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单位无需其他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