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信息来源:赫山区医保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1-1466513 发布机构: 赫山区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1-10-20 14:34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赫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是益阳市赫山区医疗保障局的二级机构,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主要职责和宗旨是负责全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

在职职工30人,全额29人、差额1人,退休人员14人。内设办公室、财务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审核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审核股、征缴信息股、稽查股、联合督查组七个股室。各部门之间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做到既分工又合作

人员情况,2020年人员有变动,蔡毅2020年7月从金银山街道办事处调入,陈蓉2020年2月从桃花仑街道办事处调入,袁心如2020年3月退休。

(二) 决算单位构成

赫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只有本级,无其他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44620.9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6.46万元,总计44747.39万元。与2019年度收入45813.23相比,收入减少1192.3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 部分财政兜底资金和医疗救助资金的指标收入转移至赫山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度支出44737.9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46万元,总计44747.39万元,较2019年支出45761.97万元减少了1024.04万元,下降2.24%,主要原因是部分财政兜底资金和医疗救助资金的支出转移至赫山区医疗保障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4620.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517.42万元,占93.0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98.17万元,占6.94%;其他收入5.33万元,占0.01%。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4737.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86万元,占1.14%;项目支出44226.07万元,占98.86%;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4615.59万元,较2019年45813.23万元减少1197.64万元,下降2.61%,主要原因是:部分财政兜底资金和医疗救助资金的指标收入转移至赫山区医疗保障局。支出总计44732.6万元,较2019年支出45761.97减少了1029.37万元,下降2.25%,主要原因是部分财政兜底资金和医疗救助资金的指标收入转移至赫山区医疗保障局。(取数来源:公开04表总计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634.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06%。与2019年度45761.97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127.54万元,减少9.02%,主要原因是部分财政兜底资金和医疗救助资金的指标收入转移至赫山区医疗保障局。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634.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5万元,占0.11%;卫生健康(类)支出41568.1万元,占92.91%;住房保障(类)支出21.16万元,占0.0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69.4万元,支出决算为41,63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了50.5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625.4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了39625.44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27.3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了527.38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24.5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了924.58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5.3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编制2020年度预算时,基本支出项目预算的功能科目中没有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所以把基本支出项目预算放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这个功能科目,而在编制2020年度决算时,把基本支出项目决算数据放在了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1.56万元,支出决算为21.2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袁心如2020年3月退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29.8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编制2020年度预算时,基本支出项目预算的功能科目中没有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所以把基本支出项目预算放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这个功能科目,而在编制2020年度决算时,把基本支出项目决算数据放在了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9.4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原因是:发生的支出47.35万元放在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里核算了。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7.9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原因是:发生的支出38.46万元放在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里核算了。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6.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2.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7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03.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2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5万元,调整预算数为0.9万元,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5万元,调整预算数0.9万元,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1.19万元相比减少0.29万元,减少24.37%,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万元,占100%。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益阳市赫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0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个、接待人次6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3098.17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6.94%。本年支出3098.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93%。项目支出3098.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93%。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益阳市赫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56万元。与年初预算数27.93万元相比,增长了270.78%。主要原因是:1.为宣传医保政策,印刷了大量的宣传资料。2.稽查部门下乡稽查的用车补助和误餐费年初没有预算。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71万元,主要用于:1.用于召开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会议,人数23人,内容为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情况汇报,业务指导等。2.用于召2020年开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业务指导会议,人数72人,内容为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业务指导等。3.用于召开2020年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推进会议,人数51人,内容为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相关政策解读,信息系统使用培训等。开支培训费2.01万元,主要用于:1.用于开展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及两病业务培训,人数51人,内容为解读省市门诊统筹及两病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我区门诊统筹及两病业务。2.用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自查自纠部署会,人数76人,内容为学习省市区相关文件,自查自纠工作安排部署等。没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完善绩效自评评价指标。成立了由医保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财务股、稽核股等组成工作小组,各股长为评价工作小组成员。本单位实际制订了自评方案,完善了评价指标体系,特别是对产出及效率指标进行细化、量化,如:对职责履行指标,围绕针对社会效益指标,围绕本部门职能设置具体产出评价指标。

2.下发通知,布置单位自评。本单位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自评工作小组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通过基础数据、原始资料、会计报表、业务报表审核自查,对组织机构、人员编制、预算管理、预算执行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绩效自评,在自评过程中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保证了绩效自评工作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集查阅资料。收集相关规章、制度、职责、工作计划等各种资料,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的真实完整、可信。

4.形成评价结论。通过对资料分类整理和分析,按照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进行打分,形成自评结论,在自评过程中发现问题,查找原因,积极整改,为下一步的工作打下基础。

5.整理归档。绩效自评小组将各预算单位自评情况、数据及相关佐证资料进行分类归档,有效索引。力争考核有数据、评价有依据、指标脉络明确、事实证据充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上级各项资金都按时到位,按资金来源的要求专款专用。全区医保资金金额大,覆盖面广,受益人数多。为了管理好这些资金,2020年我区医疗保障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直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医疗保障有关政策法规及文件精神,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基金效益,参保群众受益度不断提高,社会效益明显。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实行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扶贫特惠保+医疗救助+财政兜底”一站式结算模式。认真执行上级精神。通过以上工作,我们进行了自评,既肯定了工作又找出了差距。

参保对象对工作满意度95%。完善一站式服务平台,提高了群众报账效率、优化报账流程。参保群众对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开展比较满意。现行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更优质、更实际,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预算支出概况。

项目1:城乡居民医保市级财政补助资金28010000元,文号:2020社指0090,来源类型:市级补助。

项目2: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省级财政补助结算资金10194000元,文号:2020社指0174,来源类型:省级补助。

项目3: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市级财政补助资金7567300元,文号:2020社指0134,来源类型:市级补助。

项目4: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省级补助)77540000元,文号:2020社指0008,来源类型:上级专项。

项目5: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中央资金)255370000元,文号:2020社指0008,来源类型:上级专项。

我单位严格执行贯彻中央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有关城乡居民医保决策部署,依据中央和国务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进行决策,决策符合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和资金管理办法。2020年度我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698940人,各级财政补助标准550元/人。我区2020年补助政策与市级出台文件一致。一是基金运行平稳有序。2020年全区以常住人口为基础计算的基本医保综合参保率98.29%;无重复参保人数,无虚报参保人数;参保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64.30%,参保人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51.30%。二是保障水平逐年提高。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62.04%提高到64.30%,实际报销比例由50.76%提高到51.30%。实行了按病种、按人头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开展门诊统筹,实行个人账户向门诊统筹过渡,住院人次的逐年增加,体现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优越性和先进性。为保障居民的受益度,从单一的住院补偿发展到现在的大病二次补偿、门诊统筹补偿、特慢疾病补偿、特药补偿筹等,居民的健康需求得到了满足,群众对城乡居民医保的满意度逐年增加,经办机构管理逐步规范,城乡居民医保的实施,保障了居民基本医疗,改善乡镇卫生院和区级医疗机构的医疗环境的同时也提高了乡镇医疗技术水平,各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基金累计结余可支配月数3.8个月。

2.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根据资金预算情况,制定了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实施方案。按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要求,严格管理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收缴、使用、支付,在资金管理上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定期调度资金拨付情况,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3.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

①强化政策宣传,提升知晓率。一是以各级各类会议、培训为媒介,大力解读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政策,并结合实例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因患重大疾病从中得到医疗救助实惠的典型事例引导居民积极参保。二是印发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宣传单、宣传册,确保参保人员及时了解政策。三是通过广播对最新的政策进行宣传。  

②严把基金监管,确保安全。主要做到了严把“四关”,即严把审核关、稽查关、收支关、监管关。一是严格执行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实行考核评价机制及准入退出机制。按定期与不定期,网上审核、现场稽查、病历抽查等方法对全区协议医疗机构进行稽核。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组织各协议医药机构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自查自纠。二是落实城乡居民医保三级定期公示制度。定期公示城乡居民医保主要政策、就诊(转诊)流程、医疗费用报销情况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及群众监督。三是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政策等有关规定骗取、套取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③深化医保改革,卓有成效。一是实现参保群众全国异地住院即时结算,现阶段我们按省里统一要求进行系统备案,参保群众跨省异地就医无需跑腿、垫资。二是完善一站式平台建设。根据精准扶贫政策要求,建立一站式窗口,完善一站式平台,贫困人口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扶贫特惠保、医院减免、财政兜底一次性补偿到位,为贫困患者报销提供了便捷的服务,让他们少跑路,得实惠。

④我区落实各种优惠政策:一是对贫困人口的政策倾斜:住院基本医疗补偿提高10%、大病报销起付线降低50%;开展就医结算“一站式”服务工作,整合各部门资金,建立“一站式”结算专户,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区内定点医院住院综合保障后报销比例达到85%,经转诊后,区外定点医院4类9种疾病及扩大病种住院综合保障后报销比例达到80%;二是特殊困难群体的优惠政策:五保户在区内定点医院综合报销比例达到100%;三是提高大病二次补偿的报销比例;四是对43种门诊特殊病种进行了“一站式”救助补偿。这些政策的落实,真正解决了困难群体的需求,对防止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是指用于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项目,包括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益阳市赫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赫财绩〔2021〕1号)的文件要求,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赫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是益阳市赫山区医疗保障局的二级机构,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主要职责和宗旨是负责全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工作。在职职工30人,全额29人、差额1人,退休人员14人。内设办公室、财务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审核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审核股、征缴信息股、稽查股、联合督查组七个股室。各部门之间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做到既分工又合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决算收入是44620.9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4615.6万元,其他收入5.33万元,是肖乐,陈蓉生育津贴之差。上年基本支出结转126.4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包括: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拨款收入为50.5万元,占总收入比率为0.1%;卫生与健康支出拨款收入为41445.75万元,占总收入比率为92.9%,其中包括:1.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的补助拨款收入39625.43万元,2.城乡医疗救助拨款收入为1451.96万元,3.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运行经费拨款收入368.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收入21.16万元;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基金收入106.92万元;其他抗疫相关支出收入(对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2991.25万元。2020年总收入为44620.93万元,比去年减少1192.3万元,下降了2.6%。主要是健康扶贫兜底资金的项目指标移至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部门决算支出是44737.93万元,按基本与项目分:基本支出511.8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是511.86万元,本单位的行政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人员工资类开支,包括: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等人员经费共计381.81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是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公用开支,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支出等等日常公用经费共计108.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中21.1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为44226.07万元占总支出的98.64%。包括: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拨款收入为50.5万元;卫生与健康支出拨款收入为41077.4万元,占总收入比率为92.9%,其中包括:1.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的补助拨款收入39625.44万元,2.城乡医疗救助拨款收入为1451.96万元;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基金支出106.92万元;其他抗疫相关支出(对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2991.25万元。总支出比去年减少1024.04万元,下降了2.24%。主要是健康扶贫兜底资金的项目指标移至区医疗保障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补偿 127538人次,住院率18%,住院总费用82230万元,可报费用66285万元,住院补偿50014万元,实际住院补偿率81%,实报率为61%;全年门诊补偿12899万元(含门诊大病)。

城乡居民大病商业保险受理案件 6239起,补偿金额4535万元。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保险受理案件5375起,补偿金额1690万元。

2020年享受一站式保障39762人次,住院总费用38687万元,可报销费用31468万元,报销金额28584万元,其中:基本医疗补助21583万元;大病保险补助4291万元;特惠保补助355万元;医疗救助1124万元;财政兜底1231万元。综合保障后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2%。

2020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16538万元,其中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出9312万元;个人账户医疗基金支出7226万元;大病统筹基金支出690万元;二等乙级以上残军等特殊人员医疗基金支出224万元;意外伤害统筹基金支出143万元。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上级各项资金都按时到位,按资金来源的要求专款专用。全区医保资金金额大,覆盖面广,受益人数多。为了管理好这些资金,2020年我区医疗保障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直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医疗保障有关政策法规及文件精神,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基金效益,参保群众受益度不断提高,社会效益明显。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实行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扶贫特惠保+医疗救助+财政兜底”一站式结算模式。认真执行上级精神。通过以上工作,我们进行了自评,既肯定了工作又找出了差距。

参保对象对工作满意度95%。完善一站式服务平台,提高了群众报账效率、优化报账流程。参保群众对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开展比较满意。现行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更优质、更实际,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高。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筹资年年提标,筹资压力加大。

2020年个人缴费标准由220元提高到250元,个人缴费标准逐年增加,部分群众交了没享受过报销,不能接受缴费年年涨的事实,不愿意交钱参保;部分在外地务工人员,在当地参加了医疗保险,由于政策要求不能重复参保重复报销,所以这一部分人在赫山就不再参保了,乡镇、街道筹资压力加大,若参保率下降,基金量减小,我区医保基金存在安全隐患。

(二)医疗费用增长过快,基金面临压力。

近几年,由于参保群众就医需求提高,医疗机构受利益的驱动,各种检查、用药费用居高不下,参保群众住院费用越来越高,参保群众住院费用逐年增长,医保基金的增长幅度远远不及住院费用的增长速度。开通省、市即时结算以后,医疗机构我们无法监管,方便了参保群众的同时医保基金也面临不小的压力。

(三)医院违规现象仍然存在,监管难度增大。

一是门诊病人住院化。不应该收住院的门诊病人收住院治疗来增加医疗费用,一张床位住多个病人。二是检查用药主观化。不要检查的项目统统用上来,不要用的抗生素、价格高的中药和西药一并用上。三是追求利润最大化。没有上的服务项目收了费用;转诊病人还在虚记医疗费用;故意拖延住院时间套取医疗费用等。因协议医院太多,稽查人手有限,给监管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医疗保险政策,尤其是异地就医结算、大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精准扶贫等惠民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落实好惠民政策

按省、市、区文件要求落实好困难群众各项扶贫优惠政策,确保政策不走样;扎实做好异地就医备案和结算工作,方便参保群众在省内外异地医疗机构就诊报销。

(三)加强医疗机构监管

完善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注重加强对各协议服务医疗机构落实、执行协议的监管,强化对协议服务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发生费用的实时监控,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有序地运行。

(四)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互联网+医保”服务水平,推动窗口服务模式转变,打造群众满意示范窗口。建立健全医保内控制度,确保基金出口安全。加强医保系统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赫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1年7月23日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附件:益阳市赫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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