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信息

信息来源:赫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4309030009/2025-2135598 发布机构: 赫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5-12-12 10:59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 所属机构:赫山区政府

  · 机构地址: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东路642号2楼

  · 联系电话:0737-4110126

  · 负 责 人 :蔡朝辉

  ·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5:30

  益阳市赫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 : 2025-12-06     来源:赫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帮扶援助等,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职责。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任:赵元   电话:07374110126

  主要职能: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政务、业务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政策调研工作,起草领导报告、讲话及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行政后勤、接待联络、综合治理工作;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机构编制等工作;拟订全区退役军人事务方面法制规划、计划和实施规范;承担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和有关行政决定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政策调研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规范办事流程工作;负责相关普法及法律、法规培训工作,承担有关法律性事务。 拟订全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全区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

  (二)移交安置股  负责人:汤宇辉   电话:07374421218

  主要职能:拟订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随调随军家属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央、省属驻区单位接收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安置的有关工作;承担全区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拟订全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三)拥军优抚股   股长:许领庶   电话:07374421332

  主要职能:承担协调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工作;承担全区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权限内负责的烈士评定,退役军人、公务员及批准的事业单位因公致残人员的伤残评定,残疾等级调整等有关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三、直属机构

  (一)赫山区光荣院  院长:谭赞   电话:07373101062

  主要职能:负责供养孤老烈属、退伍红军、残疾军人、复原军人、供养未满16周岁烈士遗孤和患有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家中无人照顾的烈士子女等工作。

  (二) 赫山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负责人:符学清      电话:07373101062

  主要职能: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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