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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区财政局二级机构

更新时间:2019-04-30 10:48 来源:系统维护 作者: 点击量:

赫山区财政局二级机构

(一)赫山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副科级)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区本级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参与拟定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协助管理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根据财政批复的单位用款计划具体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审核和拨付;负责管理经市财政局批准的零余额账户及特设专户;汇总并及时向财政国库部门提供财政集中支付信息;协助个人所得税等税收的代扣代缴及政府与财政部门安排的相关款项代扣工作;建立预警支付制度;配合做好推进全区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指导全区国库集中支付机构业务工作。

(二)赫山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正股级)

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概、预算、结算和年度财务决算、竣工决算的审核;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进行全过程跟踪审核;对招标文件、标底和前期征地拆迁费等进行审核;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评审;招投标及工程采购和财务核查等工作;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和政府专项项目的评估、审查咨询及评价工作,提供投资项目前期决策分析及项目建成各效益评价,负责财政部门委托投资项目的概算、预算、竣工决算的审查,并出具评审报告;反映财政性投资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性投资项目监督的政策建议,并对有关问题的处理处罚取证核实和提出初步意见;指导全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开展,开展全区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培训,组织实施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

(三)赫山区财政事务中心(副科级)

负责贯彻实施非税收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制定全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负责区本级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附加)、罚没收入、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收益、其他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和直接征收;负责非税收入缓征、减征、免征的审核和报批;核定区直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年度征收计划,衔接区直部门和执收单位非税收入预算;考核区直执收单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拟定非税收入征管工作表彰、奖励方案;负责全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的网络建设与维护和区本级非税收入核算与统计及“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的清算与划解;负责非税收入票据的计划、保管、发放、核销、年检管理工作;负责非税收入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参与非税收入的清理整顿和已取消(或调整)的非税收入项目、标准的稽查落实工作;负责受委托税收项目的代征(代扣)、代缴工作;指导全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