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赫山财政局 >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非税收入知识网上竞赛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4-05-22 09:11 来源:系统维护 作者:系统管理员 点击量:

湘财非税函〔20147

 

 

 

 

来源: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省直相关单位:

 

  为加大《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宣传力度,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定于20144月下旬至5月上旬举办非税收入知识网上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条例》相关知识及近年来湖南省实施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各项具体政策及操作实务,涵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资金管理、票据管理、监督检查等内容。相关学习资料将发布于湖南省财政厅门户网、湖南非税收入网。

 

  二、参赛人员

 

  各级财政部门及其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工作人员、非税收入执收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欢迎社会各界参加。

 

  三、竞赛形式和组织

 

  1、本次竞赛采取网上答题、网上阅卷、网上评奖的方式开展。参赛人员可登陆湖南省财政厅门户网、湖南非税收入网“《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学习宣传月专题”参与竞赛。

 

  2、本次竞赛由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具体组织。各市州财政局负责组织市州本级及所辖县市区相关人员参加竞赛答题。

 

  四、竞赛日程

 

  1、竞赛阶段:20144219:005924:00

 

  2、评奖阶段:20145月中旬,获奖名单将在湖南省财政厅门户网、湖南非税收入网公布,并予以通报表彰。

 

  五、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置优秀组织奖与个人优胜奖。

 

  1、组织奖,不超过50个,根据竞赛组织工作以及参赛人数、答题正确率等情况进行评选。

 

  2、个人优胜奖,总额控制在参赛人数40%以内,不超过500名,根据得分及参赛时间进行评选。

 

  省财政厅将对获奖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对获优胜奖的个人,颁发证书及奖品。

 

  ()对获得优胜奖的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可以视为完成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六、工作要求

 

  1、本次竞赛是《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学习宣传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竞赛的宣传、组织工作。省财政厅将把本次竞赛活动的组织情况与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一并纳入2014年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考核。

 

  2、各市州财政局要认真做好本辖区的竞赛宣传、组织工作,确保全体财政干部参加竞赛,同时积极发动广大执收单位、代理银行等相关人员参赛。

 

  3、各市州财政局须确定一名竞赛联络员,并于420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反馈至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联 系 人:省非税局 刘光磊

 

 

  电子邮箱:250594376@qq.com(外网)

 

 

            liuguanglei@hnczt.com(内网)

 

 

  联系电话:0731-85165360(传真)

 

 

                                       湖南省财政厅

 

                                        2014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