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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赫山区会计核算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更新时间:2021-10-22 10:50 来源: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作者: 点击量:

 

2020年度益阳市赫山区会计核算中心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会计核算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会计核算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本单位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区本级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参与拟定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协助管理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根据财政批复的单位用款计划具体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审核和拨付;负责管理经市财政局批准的零余额账户及特设专户;汇总并及时向财政国库部门提供财政集中支付信息;协助个人所得税等税收的代扣代缴及政府与财政部门安排的相关款项代扣工作;建立预警支付制度;配合做好推进全区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指导全区国库集中支付机构业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

本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15人,内设会计股,出纳股,综合股三个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赫山区财政局下属独立核算二级机构,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会计核算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会计核算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07.5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1.73万元,收入总计299.29万元,与2019年度收入相比,收入减少5.23万元,下降2.46%,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

支出合计198.0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1.26万元,本年支出总计299.29万元,较2019年支出增加17.15万元,增长9.48%,主要原因是支付及相关业务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7.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7.56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03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7.56万元,较2019年减少5.23万元,下降2.46%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

支出总计198.03万元,较2019年增加17.15万元,增长9.48%主要原因是:支付及相关业务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万元,增长9.48%,主要原因是支付及相关业务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0.52万元,占86.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9万元,占6.66%;卫生健康(类)支出6.51万元,占3.29%;住房保障(类)支出7.81万元,占3.9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8.32万元,支出决算为19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5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23.05万元,支出决算为17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原因为调整预算数增加了47.4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0.95万元,支出决算为1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原因为调整预算数增加了2.24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6.51万元,支出决算为6.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7.81万元,支出决算为7.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8.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8.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9.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无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益阳市赫山区会计核算中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4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41万元。增长18.8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电费未纳入预算安排。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会议费开支。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们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部署,全体干部共同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绩效自评,进一步掌握了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了项目资金管理经验,发现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今后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健全资金支出项目、完善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认真对照《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我中心各项指标都较好地达到了相关要求,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论为优秀。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逐步完善、规范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先审后核再支付的工作步骤,严格执行内部操作规程,中心主任、副主任、核算会计、资金管理出纳、银行业务联络员、档案管理员专职传岗,各司其职,分工协作,责权清晰,确保了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支付的平稳运行。

2.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积极配合财政监督检查股和国库股做好财政账户第三方对账工作,加强中心与银行、单位的账务核对,按时将核对结果报送财政监督检查股,自觉接受财政内部监督。

3.及时办理业务工作。2020年,区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办理支付业务55394笔、支付金额达61.38亿元,直接支付金额占总支付金额的99%以上,并保持资金支付零差错。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维修()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 

益阳市赫山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本单位的职责:配合财政各部门建立并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监督单位预算指标与用款计划的执行;负责审核全区预算单位财政支付申请,办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独立核算单位1个,无二级机构,本单位经区编委核定的编制人数为15人。年末实有人数10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8.03万元,其中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0.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目标

预决算公开:按照上级的要求,我中心在赫山区门户网站进行了2020年预算公开。

资产管理:我中心进一步加强资产的管理,明确具体资产管理人,严格报批、销审等手续。

三公经费: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取得了良好效果。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实行了公车改革,已无公务用车支出,并厉行中央八项规定,无公务接待费用。

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一是按照财政部制定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夯实内控基础环境;二是进一步明晰职责强化制约,推进内控机制建设。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

认真执行年初部门预算和财政政策要求。我中心经费安排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来执行,有效防止超预算;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们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部署,全体干部共同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逐步完善、规范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先审后核再支付的工作步骤,严格执行内部操作规程,中心主任、副主任、核算会计、资金管理出纳、银行业务联络员、档案管理员专职传岗,各司其职,分工协作,责权清晰,确保了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支付的平稳运行。

2.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积极配合财政监督检查股和国库股做好财政账户第三方对账工作,加强中心与银行、单位的账务核对,按时将核对结果报送财政监督检查股,自觉接受财政内部监督。

3.及时办理业务工作。2020年,区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办理支付业务55394笔、支付金额达61.38亿元,直接支付金额占总支付金额的99%以上,并保持资金支付零差错。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财政收付业务越来越多,管理风险加大。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不断加强业务管理。目前我中心增加了工资发放、社保费用缴纳等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控制业务差错。

(二)科学理财,强化财政职能作用。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积极推进财政预算、财政决算公开,不断提高财政透明度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自评分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投入(20分)

目标
设定(5分)

绩效目标

合理性(2分)

2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②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
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绩效指标

明确性(3分)

3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是否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④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预算
配置(15分)

在职人员

控制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三公经费”

变动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重点支出

安排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预算支出与部门预算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预算支出/预算总支出)×100%
重点预算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预算支出支出总额。
预算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预算支出支出总额。

过程(30分)

预算
执行(20分)

预算

执行率(4分)

4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预算数)×100%
预算执行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
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预算

调整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支付

进度率(2分)

2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
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
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本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结转

结余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结转结余

变动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

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

公用经费

控制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政府采购

执行率(4分)

3.5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程(30分)

预算
管理(5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2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资金使用

合规性(1分)

1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预算支出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预算支出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
④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预决算信

息公开性(1分)

1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
②是否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基础信息

完善性(1分)

1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评价要点: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真实;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完整;
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准确。

资产
管理(5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2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资产管理

安全性(2分)

2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资产保存是否完整;
②资产配置是否合理;
③资产处置是否规范;
④资产账务管理是否合规,是否帐实相符;
⑤资产是否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固定资产

利用率(1分)

1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产出(30分)

职责
履行(30分)

实际

完成率(8分)

7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实际完成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实际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
计划工作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预计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

完成

及时率(4分)

3.5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部门按照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时限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数量。

质量

达标率(8分)

7.5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实际完成工作数中达到部门绩效目标要求(绩效标准值)的工作任务数量。

重点工作

办结率(10分)

9.5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效果(20分)

履职
效益(20分)

经济效益(5分)

4.5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社会效益(5分)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生态效益(5分)

4.5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

象满意度(5分)

4.5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总分

 

 

95.5

 

 

 


益阳市赫山区会计核算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