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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号会 同意企业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批复(瑞驰信息)

更新时间:2022-05-17 10:31 来源:会计股 作者: 点击量:

益赫财会〔20222

 

 

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

同意企业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批复

 

益阳瑞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代理记账资格的申报材料收悉。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19年财政部令第98)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并依法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二、机构负责人为潘志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为吴莉;

三、代理记账机构的办公场所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秀峰西路城市学院朝阳小区北门、邮政编码:413000,联系电话:18373727227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接受财政部门的管理与监督,并于每年430日之前向我局会计管理股报送下列资料:

(一)《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

(二)《代理记账机构全部会计从业人员情况表》;

(三)专职会计从业人员变动情况,并提交新增专职会计从业人员身份证、承诺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经办人员非本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业务负责人的,还需提交机构年度备案代理委托书。

四、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之日起20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进行公示。

此复。

 

 

                             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

                               2022425

 

 

 

 

 

 

 

 

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242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