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9030009/2020-1233893 | 发布机构: | 赫山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0-08-25 14:55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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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水利局(汇总)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水利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水利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水利局(汇总)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拟订全区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区确定的重要河湖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区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国家和省、市、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区域内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全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有偿取得工作。指导全区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编制全区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湖泊、水库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和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相关工作。
(七)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区管水利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方案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制度的实施。
(八)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农村机电排灌等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九)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对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和协调。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区水利队伍建设,指导全区水利信息化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益阳市赫山区水利局设办公室、规划计划与科技股(招商办、移民管理股)、政策法规和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监督股(政务服务股)、财务股、人事股、水土保持股6个内设机构;设置益阳市赫山区湖区水利工程建设站、益阳市赫山区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益阳市赫山区山丘区水利工程建设站、益阳市赫山区水资源河道湖泊站、益阳市赫山区村镇供水饮水服务中心、益阳市赫山区砂石市场管理办公室、益阳市赫山区水政监察大队、益阳市赫山区机电排灌站、益阳市赫山区河长制工作站、益阳市志溪河水利工程管理处、益阳市赫山区新河电力排灌站、益阳市小河口电力排灌站、益阳市赫山区新河大闸事务中心、湖南省烂泥湖区水利管理所(新泉寺)、益阳市赫山区水利水电工程队、益阳市赫山区综合经营站16个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赫山区水利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包括益阳市赫山区水利局本级(含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规划计划与科技股(招商办、移民管理股)、政策法规和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监督股(政务服务股)、水土保持股6个内设机构及益阳市赫山区湖区水利工程建设站、益阳市赫山区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益阳市赫山区山丘区水利工程建设站、益阳市赫山区水资源河道湖泊站、益阳市赫山区村镇供水饮水服务中心、益阳市赫山区砂石市场管理办公室、益阳市赫山区水政监察大队、益阳市赫山区机电排灌站、益阳市赫山区河长制工作站9个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益阳市志溪河水利工程管理处、益阳市赫山区新河电力排灌站、益阳市小河口电力排灌站、益阳市赫山区新河大闸事务中心、湖南省烂泥湖区水利管理所(新泉寺)、益阳市赫山区水利水电工程队、益阳市赫山区综合经营站7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水利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水利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37,286.66万元(其中当年收入24892.30万元,当年支出16722.3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8651.1万元,增长30.21%。主要原因:一是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水土保持、防汛、农村农畜饮水等专项收入的增加;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行政运行等基本支出的增加;三是城乡社区支出、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水土保持、农村农畜饮水等项目支出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89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90.93万元,占81.5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万元,占0.09%;其他收入4578.37万元,占18.3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722.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9.89万元,占12.68%。项目支出14602.51万元,占87.3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559.9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0313.93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1422.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451.88万元,增长32.25%。主要原因:一是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水土保持、防汛、农村农畜饮水等专项收入的增加;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行政运行等基本支出的增加;三是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水土保持、农村农畜饮水等项目支出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9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17%。与2018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494万元,减少23.46%,主要原因:一是科学技术支出、行政运行等基本支出的减少;二是节能环保支出、水利工程建设、防汛、农田水利、农村人畜饮水、其他水利支出等项目支出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9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1.2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95万元,占0.91%;卫生健康(类)支出70.33万元,占0.62%;节能环保(类)支出108.79万元,占0.95%;农林水(类)支出11061.87万元,占97.04%;住房保障(类)支出53.26万元,占0.4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84.13万元,支出决算为11,39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8%。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纳入年初预算的只涉及到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及本级财政安排的小型专项支出,未包含上级水利项目投资。支出决算则包含了本年度上级水利投资项目支出。(水利建设项目一般在6至8月份立项,且投资计划下达时间和投资额度均不确定,因此,上级水利项目投资无法准确纳入部门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2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86.42万元,比上年增加13.14%;商品和服务支出217.3万元,比上年减少49.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07万元,比上年减少4.47%;其他资本性支出3.61万元,比上年减少7.67%。项目支出9471.99万元,比上年减少26.86%。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80.15万元,比上年减少26.52%;其他资本性支出8091.84万元,比上年减少26.9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2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06.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20.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9.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15.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15.38%。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2.公车改革,单位公务用车已上交至公车平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万元,占100%。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2.公车改革,单位公务用车已上交至公车平台。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1.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接待245人。接待支出主要用
于接待餐饮及住宿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23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09%。比上年增加283.33%,本年支出23万元,均为项目支出,用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14%。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本部门已组织相关股室开展了总体预算绩效评价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其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9%。重点项目绩效超预期,尤其是中央及省级水利专项资金已接受了省厅的绩效考评,并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益阳市赫山区水利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0.91万元。主要指为保障单位运行而发生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85万元,用于召开防汛抗旱工作、水库单位工程验收、全省大中型灌区建设管理工作、2018年度工作总结暨2019年度工作动员等会议,人数182人;开支培训费9.18万元,用于开展水利统计暨扶贫业务、河长制学习、防汛演练、水利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水土保持、水库巡查管护人员、用水总量统计、安全生产等业务培训,人数551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益阳市赫山区水利局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91.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81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56%;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2.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4%;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益阳市赫山区水利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处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
2019年度益阳市赫山区水利局(汇总)部门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