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9-18 星期四 |
时间:2024-01-23 02:00来源:预算股
2024年益阳市赫山区
卫生健康系统(汇总)部门
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行政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纵向)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横向)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2.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与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援。
4.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6.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7.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8.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9.负责全区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10.负责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区保健工作。
11.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12.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13.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益阳市赫山区卫生健康局设12个内设机构和3个财务没有独立的二级机构:
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规划发展和信息化股(体制改革股)、财务股、法规与综合监督股(政务服务股)、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健康股(卫生应急股)、医政医管与中医药管理股、基层卫生健康股、宣传与科技教育股、老龄健康与保健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爱国卫生工作股(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级机构:益阳市赫山区卫生财务集中核算中心、益阳市赫山区卫生健康局药具管理服务中心、益阳市赫山区健康教育所。
二、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益阳市赫山区卫生健康局系统(汇总)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
1.益阳市赫山区卫生健康局本级(含未独立核算的3个二级机构)
2.益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3.益阳市赫山区妇幼保健院
4.益阳市赫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益阳市赫山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6.益阳市赫山区中医院(益阳市赫山区血吸虫病防治医院)
7.益阳市赫山区精神病医院
8.益阳市赫山区泉交河血吸虫病防治站
9.益阳市赫山区赫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益阳市赫山区会龙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2.益阳市赫山区金银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3.益阳市赫山区沧水铺镇中心卫生院
14.益阳市赫山区欧江岔镇中心卫生院
15.益阳市赫山区泥江口镇中心卫生院
16.益阳市赫山区兰溪镇中心卫生院
17.益阳市赫山区欧江岔镇牌口卫生院
18.益阳市赫山区泉交河镇卫生院
19.益阳市赫山区笔架山乡卫生院
20.益阳市赫山区新市渡镇卫生院
21.益阳市赫山区龙光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2.益阳市赫山区八字哨镇卫生院
23.益阳市赫山区衡龙桥镇卫生院
24.益阳市赫山区岳家桥镇中心卫生院
25.益阳市赫山区会龙山街道黄泥湖卫生院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本系统收入预算8200.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53.72万元。
收入较去年增加815.6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系统人员增加,行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系统支出预算8200.3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9.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91.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8.6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15.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15.1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5万元。
支出较去年增加815.6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系统人员增加,人员支出增加,且增加党代表活动经费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本系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953.7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3.31万元,占6.21%;卫生健康支出7091.77万元,占89.16%;住房和保障支出368.64万元,占4.6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系统基本支出预算数为7424.8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系统项目支出预算数为775.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卫生健康管理事务类经费26.5万元,主要用于爱卫经费、党建经费、健康教育经费、劳模经费、工委经费、无偿献血经费支出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类经费17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卫生院乡镇工作补贴定额补助、计划免疫等;公共卫生类经费377万元,主要用于放管股改革补助、降消项目、扩大免疫规划、农饮水水质检测、妇女病普查、免费分娩、免费婚检、精神病人看护费和重性精神病救治救助等;计划生育事务类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技术服务站经费、定额补助计划生育事业费、计生奖扶资金等;老龄卫生健康事务类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老龄卫生健康工作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系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4年本系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本系统机关运行经费465.5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4.6万元,增加25.5%,主要原因是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医改等工作需要,本系统印刷、办公等公用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本系统“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本系统会议费预算20万元,拟召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会议、妇幼健康会议、中医药会议、重大传染病防控会议,卫生监督会议、疫情防控会议等会议,人数约6100人次,主要包含卫生健康工作总结及规划、疫情防控工作调度、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迎检考核等内容;培训费预算5万元,拟召开医改、绩效改革等培训,人数约900人次,主要包含参加医改工作、基本公共服务工作等内容;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系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底,本系统共有公务用车53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7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36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3套。
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5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8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系统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820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24.87万元,项目支出775.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