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9030009/2025-2106275 | 发布机构: | 赫山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5-09-03 15:56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2024年度
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赫山区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赫山区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赫山区民政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是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对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制度和标准,负责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认定、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急难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参与促进革命老区经济建设工作。
5.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宣传婚姻法律法规,推进婚俗改革。
6.拟订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管理骨灰公墓,推进殡葬改革。
7.承担养老服务工作和老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推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承担全区老年人福利工作,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落实儿童福利、孤儿保障、儿童收养、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8.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规划财务股、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老龄工作股、慈善事业促进股、行政审批股、纪检监察室。 所属二级机构分别是益阳市赫山区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益阳市赫山区慈善募捐事务中心、益阳市赫山区婚姻登记中心、益阳市赫山区社会福利中心、益阳市赫山区救助管理站、益阳市赫山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益阳市赫山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本级以及益阳市赫山区慈善募捐事务中心、益阳市赫山区婚姻登记中心、益阳市赫山区救助管理站、益阳市赫山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益阳市赫山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 单位:万元
|
收入 |
支出 |
||||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
栏次 |
1 |
栏次 |
2 |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20192.51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4 |
80.2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739.08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5 |
20433.7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 |
三、卫生健康支出 |
16 |
10.05 |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17 |
||
|
五、事业收入 |
5 |
五、城乡社区支出 |
18 |
3.7 |
|
|
六、经营收入 |
6 |
六、农林水支出 |
19 |
45 |
|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7 |
七、住房保障支出 |
20 |
13.86 |
|
|
八、其他收入 |
8 |
393.99 |
八、其他支出 |
21 |
739.08 |
|
9 |
22 |
||||
|
本年收入合计 |
10 |
21325.57 |
本年支出合计 |
23 |
21325.57 |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
11 |
结余分配 |
24 |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12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25 |
||
|
总计 |
13 |
21325.57 |
总计 |
26 |
21325.57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 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
合计 |
21325.57 |
20931.59 |
|
|
|
|
393.99 |
|
|
2010399 |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80.20 |
80.20 |
|||||
|
2080201 |
行政运行 |
740.51 |
740.51 |
|
|
|
|
|
|
2080299 |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736.97 |
736.97 |
|
|
|
|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5.85 |
5.85 |
|
|
|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9.02 |
39.02 |
|
|
|
|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3.02 |
3.02 |
|
|
|
|
|
|
2081001 |
儿童福利 |
279.63 |
279.63 |
|||||
|
2081002 |
老年福利 |
499.03 |
499.03 |
|||||
|
2081004 |
殡葬 |
304.27 |
304.27 |
|||||
|
2081006 |
养老服务 |
60.00 |
60.00 |
|||||
|
2081107 |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
1448.75 |
1448.75 |
|||||
|
2081901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2363.05 |
2363.05 |
|||||
|
2081902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5501.61 |
5501.61 |
|||||
|
2082001 |
临时救助支出 |
1057.57 |
1057.57 |
|||||
|
2082002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
69.81 |
69.81 |
|||||
|
2082101 |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
532.86 |
532.86 |
|||||
|
2082102 |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
5397.70 |
5397.70 |
|||||
|
2082502 |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
1000.06 |
1000.06 |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93.99 |
393.99 |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0.05 |
10.05 |
|||||
|
2129999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3.70 |
3.70 |
|||||
|
2130599 |
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
45.00 |
45.00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3.86 |
13.86 |
|||||
|
2296002 |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739.08 |
739.08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 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
合计 |
21325.57 |
1222.75 |
20102.83 |
|
|
|
|
|
2010399 |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80.20 |
80.20 |
|
|
|
|
|
2080201 |
行政运行 |
740.51 |
740.51 |
|
|
|
|
|
2080299 |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736.97 |
367.61 |
369.36 |
|
|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5.85 |
5.85 |
|
|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9.02 |
39.02 |
|
|
|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3.02 |
3.02 |
||||
|
2081001 |
儿童福利 |
279.63 |
279.63 |
||||
|
2081002 |
老年福利 |
499.03 |
499.03 |
||||
|
2081004 |
殡葬 |
304.27 |
304.27 |
||||
|
2081006 |
养老服务 |
60.00 |
60.00 |
||||
|
2081107 |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
1448.75 |
1448.75 |
||||
|
2081901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2363.05 |
2363.05 |
||||
|
2081902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5501.61 |
5501.61 |
||||
|
2082001 |
临时救助支出 |
1057.57 |
1057.57 |
||||
|
2082002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
69.81 |
69.81 |
||||
|
2082101 |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
532.86 |
532.86 |
||||
|
2082102 |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
5397.70 |
5397.70 |
||||
|
2082502 |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
1000.06 |
1000.06 |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93.99 |
39.14 |
354.85 |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0.05 |
10.05 |
||||
|
2129999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3.70 |
3.70 |
||||
|
2130599 |
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
45.00 |
45.00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3.86 |
13.86 |
||||
|
2296002 |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739.08 |
739.08 |
|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 单位:万元
|
收入 |
支出 |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
栏次 |
|
1 |
栏次 |
|
2 |
3 |
4 |
5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20192.51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5 |
80.2 |
80.2 |
|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739.08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6 |
20039.71 |
20039.71 |
|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 |
|
三、卫生健康支出 |
17 |
10.05 |
10.05 |
|
|
|
|
4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18 |
|
|
|
|
|
|
5 |
|
五、城乡社区支出 |
19 |
3.7 |
3.7 |
|
|
|
|
6 |
|
六、农林水支出 |
20 |
45 |
45 |
|
|
|
|
7 |
|
七、住房保障支出 |
21 |
13.86 |
13.86 |
|
|
|
|
8 |
|
八、其他支出 |
22 |
739.08 |
|
739.08 |
|
|
本年收入合计 |
9 |
20931.59 |
本年支出合计 |
23 |
20931.59 |
20192.51 |
739.08 |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10 |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4 |
|
|
|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1 |
|
|
25 |
|
|
|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12 |
|
|
26 |
|
|
|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13 |
|
|
27 |
|
|
|
|
|
总计 |
14 |
20931.59 |
总计 |
28 |
20931.59 |
20192.51 |
739.08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公开05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
|
合计 |
20192.51 |
1183.61 |
19008.90 |
|
|
2010399 |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80.20 |
80.20 |
|
|
2080201 |
行政运行 |
740.51 |
740.51 |
|
|
2080299 |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736.97 |
367.61 |
369.36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5.85 |
5.85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9.02 |
39.02 |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3.02 |
3.02 |
|
|
2081001 |
儿童福利 |
279.63 |
279.63 |
|
|
2081002 |
老年福利 |
499.03 |
499.03 |
|
|
2081004 |
殡葬 |
304.27 |
304.27 |
|
|
2081006 |
养老服务 |
60.00 |
60.00 |
|
|
2081107 |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
1448.75 |
1448.75 |
|
|
2081901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2363.05 |
2363.05 |
|
|
2081902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5501.61 |
5501.61 |
|
|
2082001 |
临时救助支出 |
1057.57 |
1057.57 |
|
|
2082002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
69.81 |
69.81 |
|
|
2082101 |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
532.86 |
532.86 |
|
|
2082102 |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
5397.70 |
5397.70 |
|
|
2082502 |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
1000.06 |
1000.06 |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0.05 |
10.05 |
|
|
2129999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3.70 |
3.70 |
|
|
2130599 |
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
45.00 |
45.00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3.86 |
13.86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部门:公开06表
单位:万元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482.20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644.09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
||||
|
30101 |
基本工资 |
93.42 |
30201 |
办公费 |
16.82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
||||
|
30102 |
津贴补贴 |
26.75 |
30202 |
印刷费 |
49.49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
||||
|
30103 |
奖金 |
60.65 |
30203 |
咨询费 |
12.26 |
310 |
资本性支出 |
10.09 |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30204 |
手续费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
|
30107 |
绩效工资 |
55.90 |
30205 |
水费 |
1.62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10.09 |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81.96 |
30206 |
电费 |
13.77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25.04 |
30207 |
邮电费 |
3.24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49.83 |
30208 |
取暖费 |
31006 |
大型修缮 |
|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7.95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8.30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0.79 |
30211 |
差旅费 |
0.55 |
31008 |
物资储备 |
|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79.92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31009 |
土地补偿 |
|
|||||
|
30114 |
医疗费 |
30213 |
维修(护)费 |
17.84 |
31010 |
安置补助 |
|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0214 |
租赁费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47.22 |
30215 |
会议费 |
0.71 |
31012 |
拆迁补偿 |
|
||||
|
30301 |
离休费 |
30216 |
培训费 |
0.74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
|||||
|
30302 |
退休费 |
5.85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0.70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
||||
|
30303 |
退职(役)费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
||||||
|
30304 |
抚恤金 |
3.02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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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305 |
生活补助 |
26.96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
|
30306 |
救济费 |
30226 |
劳务费 |
0.53 |
399 |
其他支出 |
|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342.95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
|||||
|
30308 |
助学金 |
30228 |
工会经费 |
58.55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
|||||
|
30309 |
奖励金 |
4.68 |
30229 |
福利费 |
39909 |
经常性赠与 资本性赠与
|
|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9910 |
资本性赠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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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23.54 |
39999 |
其他支出 |
|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6.72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5.62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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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8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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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经费合计 |
529.42 |
公用经费合计 |
65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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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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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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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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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
合计 |
739.08 |
739.08 |
739.08 |
||||
|
2296002 |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739.08 |
739.08 |
739.08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 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
|
合计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说明:我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部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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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
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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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
小计 |
公务用车
|
公务用车
|
小计 |
公务用车
|
公务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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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0.70 |
0.70 |
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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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21325.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36.02万元,增长19.88%,主要是因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持养老领域的增加和困难群众救助提高标准。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21325.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31.58万元,占98.1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93.99万元,占1.8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2132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2.74万元,占5.73%;项目支出20102.83万元,占94.2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931.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61.12万元,增长22.62%,主要是因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持养老领域的增加和困难群众救助提高标准。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192.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69%,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503.03万元,增长20.99%,主要是因为困难群众救助提高标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192.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20万元,占0.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0039.71万元,占99.24%;卫生健康(类)支出10.05万元,占0.05%;城乡社区(类) 支出3.70万元,占0.02%;农林水(类)支出45.00万元,占0.2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3.86万元,占0.0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54.9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19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8.1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年中追加预算80.2万元,用于2022年革命老区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92.00万元,支出决算为74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3.6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慈善总会上缴区财政事务中心的慈善捐赠收入返还款,经过本部门拨付给区慈善总会。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212.01万元,支出决算为73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8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预估的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没有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8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人员提高待遇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9.02万元,支出决算为39.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死亡抚恤支出年中追加预算3.02万元,用于支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9.6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儿童福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年中追加预算279.63万元,用于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补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37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9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8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老年福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年中追加预算129.03万元,用于支付困难高龄老年人的补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4.2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的殡葬支出年中追加预算304.27万元,用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殡葬服务减免。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的养老服务支出年中追加预算60.00万元,用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项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36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4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2.4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年中追加预算1088.75万元,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63.0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年中追加预算2363.05万元,用于城市低保人员的基本生活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50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0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年中追加预算5401.61万元,用于农村低保人员的基本生活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7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3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临时救助支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年中追加预算287.57万元,用于暂时出现重大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9.8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年中追加预算69.81万元,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的源头救助、住院治疗和救助物资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32.8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的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年中追加预算532.86万元,用于城市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补助、疾病治疗和照料护理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88.00万元,支出决算为5397.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1.1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年中追加预算5009.70万元,用于农村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补助、疾病治疗和照料护理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0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的其他农村生活救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年中追加预算1000.06万元,用于六十年代精减退职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和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救助。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0.05万元,支出决算为1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的其他城乡社区支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年中追加预算3.70万元,用于中心城区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的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年中追加预算45.00万元,用于乡镇的乡村振兴补助。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3.86万元,支出决算为1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3.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9.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4.7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54.19万元,占基本支的55.2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0.7万元,完成预算的17.5%;与上年相比减少2.37万元,降低78.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公务接待行为。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要求,严控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2024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0.7万元,完成预算的17.5%;与上年相比减少2.37万元,降低78.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行为。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要求,严控公务接待。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6个、来宾37人次,主要是是外市(县)来我区学习交流殡葬改革、益老食堂建设、村级组织事务、流浪救助业务、儿童福利、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和党建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9.0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739.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39.0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39.0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财政转移支付年中追加预算739.08万元,用于孤儿助学及生活保障金、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老年助餐服务点建设、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民政服务站(原社工站)项目补助、区级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示范性居家社区网格建设试点、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基层治理创新实验、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和社会福利事业等。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4.0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3.14万元,降低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71万元,其中:(1)用于召开全省民政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既重点工作调度视频会议0.2万元,人数50人,内容为民政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既重点工作部署;(2)用于召开2024年春节前后赫山区民政重点工作部署会议0.2万元,人数50人,内容为2024年春节前后赫山区民政重点工作部署;(3)用于召开赫山区2024年民政、残联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0.31万元,人数80人,内容为赫山区2024年民政、残联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024年本部门开支培训费0.74万元,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人数52人,内容为社会救助业务、孤儿收养、养老服务工作的业务培训。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1.68万元,其中:政采购货物支出40.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08.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2.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51.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51.6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2.76%,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28.17%,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69.07%。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4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15个项目,涉及资金20102.82万元。从评价情况看,各项目已按计划、按进度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资金使用到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组织对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区民政局履职效益情况良好。一是对各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额度进行控制;二是各项困难群众救助、养老服务等工作均能够按时完成,群众满意率高;三是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效果达到了预期。
(二)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紧紧围绕加大精准救助保障力度、提升公办养老机构“区级统管”质效、深化殡葬领域改革成果等重点任务,创新突破、全面发展,全区民政事业迈上持续高质量发展轨道,有力促进了民生改善和社会发展。获评市“养老工作先进单位”“慈福工作先进单位”,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办公室主任申令波荣获“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为助推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扩面提标,社会救助保障进一步精准。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大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力度,在全区开展社会救助扩面提标工作,及时将2092人纳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按照省、市要求,完成城乡低保、特困、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5类困难群体救助标准全面提高,全年发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14336万元。不断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创新,在红星社区等5个社区开展“党建+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推行“五助三单”式救助服务,实现“资金+物资+服务”综合救助,满足了困难群众多样化、个性化救助需求。完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机制,为5442名特困人员购买住院护理保险,进一步规范照料服务。开展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低保专项整治,针对个别乡镇存在低保救助对象公示不及时、不到位、“漏保”等问题,督促立即整改,确保整治成效。
(二)提质增效,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新建运营10个“三湘怡养”老年助餐服务点,有效解决了困难老人就餐难、就餐贵问题。发放养老运营补贴142.94万元,投入164万元,为514户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扎实开展“银龄行动”系统活动,“敬老月”活动开展成效显著。多次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督导检查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发现问题33处,已全部完成整改。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消防应急演练,全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形势整体平稳,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6家公办养老机构消防不达标问题,正按区政府会议决定进行全面改造。
(三)真抓实改,殡葬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扎实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公墓清查,严守全域火化底线,保持火化率100%。严格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累计减免殡葬费用377万元,实施生态安葬奖励38例,累计奖励资金5.55万元。抓好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制止涉嫌遗体违规土葬1起,骨灰装棺再葬3起。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现一乡一公墓目标,建设村级节地生态安葬点11处、区级城市公益性公墓1个。
(四)凝心聚力,慈善福利成效进一步凸显。加大慈善日宣传力度,筹得善款253万元。实施“益行益善益老益小”项目,开展“高龄特困环卫工人慰问”“困境儿童六一关爱”“九九重阳慰问”等活动,发放慰问资金203万元,惠及困难群众4万余人。积极开展社会工作宣传周和第三届“优秀社工”评选活动,评出5名优秀社工。打造1家民政社工五星站,完成全区乡镇(街道)民政社工站综合评估,为54名村(社区)持证社工人才发放岗位补贴6.72万元,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5场。
(五)精管善治,社会事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加强未成年人福利保障,大力开展“守护花蕾”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利剑护蕾·雷霆行动”等儿童防性侵教育关爱活动。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309.18万元,为10名孤儿提供“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发放助学资金10万元,对特殊对象救助5000元、开展心理干预和走访慰问近20人次。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扎实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活动,共救助524名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发放资料5000份。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新登记成立社会组织11家、社会组织变更39家,注销社会组织17家、拟撤销社会组织29家,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经济建设。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办理婚姻登记7209对(含冷静期处理),录入电子档案4600余份。在特殊节日开展新人颁证,发放新婚贺卡,签订婚事简办承诺书,婚俗改革稳步推进。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严格落实社会救助领域各项惠民政策,建立低收入群体分层分类、有困必帮、有难必扶工作机制,明确救助对象的认定标准、救助程序和监督机制。信息公开透明,利用村(社区)两委公开公示栏、政府门户网站等方式,将救助对象名单、救助金额、救助原因等信息进行公示,公开各类救助事项办理流程、办结时限,实现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规范服务管理,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健全医养结合机制推动医养服务有效衔接,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共建共享。加大建设力度,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提升群众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认知度,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七、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八、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十、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十一、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十二、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十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十四、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十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十六、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十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八、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十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二十、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二十一、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二十二、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二十四、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二十五、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二十六、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二十八、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二十九、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三十、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三十一、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三十二、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十三、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三十四、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三十五、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三十六、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三十七、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三十八、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三十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十、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四十一、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四十二、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四十三、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四十四、助学金:反映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
四十五、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四十六、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四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十八、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第五部分附件
2024年度赫山区民政局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赫山区民政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是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对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制度和标准,负责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认定、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急难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参与促进革命老区经济建设工作。
5.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宣传婚姻法律法规,推进婚俗改革。
6.拟订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管理骨灰公墓,推进殡葬改革。
7.承担养老服务工作和老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推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承担全区老年人福利工作,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落实儿童福利、孤儿保障、儿童收养、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8.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二)机构设置
根据赫山区编制委员会核定,我局机关内设股室7个,7个二级机构。
内设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规划财务股、社会组织管理股、老龄工作股(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慈善事业促进股、社会事务股(区划地名股、老区办)、社会救助股。
所属二级机构分别是益阳市赫山区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益阳市赫山区慈善募捐事务中心、益阳市赫山区婚姻登记中心、益阳市赫山区社会福利中心、益阳市赫山区救助管理站、益阳市赫山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益阳市赫山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三)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4年12月底,单位在职人数为33人,人数与上年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基本支出1183.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29.4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54.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维修(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项目资金支出19008.89万元,主要是:
1.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80.02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的民政服务事务工作。
2.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69.36万元,主要用于节地生态安葬奖励、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乡镇(街道)民政事务经费、界桩管护费用等。
3.儿童福利支出279.6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以及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服务。
4.老年福利支出499.2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和困难老年人高龄津贴、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
5.殡葬支出304.2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基本殡葬服务减免费用。
6.养老服务支出60.00万元,主要用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项目以及养老机构安联网建设。
7.残疾人生活与护理支出1448.7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支出。
8.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363.0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救助。
9.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5501.6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救助。
10.临时救助支出1057.57万元,主要为全区群众因为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基本生活困难,发放的临时救助金以及乡镇(街道)社工站购买服务支出。
11.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69.81万元,主要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救助、临时安置等救助保护支出和乡镇(街道)的源头救助支出。
12.特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532.8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是用于城市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费、基本医疗服务费、照料护理服务费和丧葬费的支出;
13.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5397.70万元,要用于主要是用于农村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费、基本医疗服务费、照料护理服务费和丧葬费的支出以及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运转补助资金。
14.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1000.0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六十年代精减退职人员的生活补贴和2024年发放的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助。
15.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45.00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农村道路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等乡村振兴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用于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739.08万元,主要用于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老年助餐服务点建设、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村(社区)养老服务支出、民政服务站(原社工站)项目补助、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等。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我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我单位没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4年,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紧紧围绕加大精准救助保障力度、提升公办养老机构“区级统管”质效、深化殡葬领域改革成果等重点任务,创新突破、全面发展,全区民政事业迈上持续高质量发展轨道,有力促进了民生改善和社会发展。获评市“养老工作先进单位”“慈福工作先进单位”,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办公室主任申令波荣获“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为助推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扩面提标,社会救助保障进一步精准。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大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力度,在全区开展社会救助扩面提标工作,及时将2092人纳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按照省、市要求,完成城乡低保、特困、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5类困难群体救助标准全面提高,全年发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14336万元。不断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创新,在红星社区等5个社区开展“党建+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推行“五助三单”式救助服务,实现“资金+物资+服务”综合救助,满足了困难群众多样化、个性化救助需求。完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机制,为5442名特困人员购买住院护理保险,进一步规范照料服务。开展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低保专项整治,针对个别乡镇存在低保救助对象公示不及时、不到位、“漏保”等问题,督促立即整改,确保整治成效。
(二)提质增效,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新建运营10个“三湘怡养”老年助餐服务点,有效解决了困难老人就餐难、就餐贵问题。发放养老运营补贴142.94万元,投入164万元,为514户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扎实开展“银龄行动”系统活动,“敬老月”活动开展成效显著。多次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督导检查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发现问题33处,已全部完成整改。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消防应急演练,全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形势整体平稳,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6家公办养老机构消防不达标问题,正按区政府会议决定进行全面改造。
(三)真抓实改,殡葬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扎实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公墓清查,严守全域火化底线,保持火化率100%。严格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累计减免殡葬费用377万元,实施生态安葬奖励38例,累计奖励资金5.55万元。抓好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制止涉嫌遗体违规土葬1起,骨灰装棺再葬3起。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现一乡一公墓目标,建设村级节地生态安葬点11处、区级城市公益性公墓1个。
(四)凝心聚力,慈善福利成效进一步凸显。加大慈善日宣传力度,筹得善款253万元。实施“益行益善益老益小”项目,开展“高龄特困环卫工人慰问”“困境儿童六一关爱”“九九重阳慰问”等活动,发放慰问资金203万元,惠及困难群众4万余人。积极开展社会工作宣传周和第三届“优秀社工”评选活动,评出5名优秀社工。打造1家民政社工五星站,完成全区乡镇(街道)民政社工站综合评估,为54名村(社区)持证社工人才发放岗位补贴6.72万元,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5场。
(五)精管善治,社会事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加强未成年人福利保障,大力开展“守护花蕾”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利剑护蕾·雷霆行动”等儿童防性侵教育关爱活动。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309.18万元,为10名孤儿提供“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发放助学资金10万元,对特殊对象救助5000元、开展心理干预和走访慰问近20人次。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扎实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活动,共救助524名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发放资料5000份。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新登记成立社会组织11家、社会组织变更39家,注销社会组织17家、拟撤销社会组织29家,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经济建设。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办理婚姻登记7209对(含冷静期处理),录入电子档案4600余份。在特殊节日开展新人颁证,发放新婚贺卡,签订婚事简办承诺书,婚俗改革稳步推进。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社会救助保障还不够精准,错保、漏保现象尚完全杜绝;社会养老体系还不健全,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不能满足需求。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严格落实社会救助领域各项惠民政策,建立低收入群体分层分类、有困必帮、有难必扶工作机制,明确救助对象的认定标准、救助程序和监督机制。信息公开透明,利用村(社区)两委公开公示栏、政府门户网站等方式,将救助对象名单、救助金额、救助原因等信息进行公示,公开各类救助事项办理流程、办结时限,实现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规范服务管理,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健全医养结合机制推动医养服务有效衔接,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共建共享。加大建设力度,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提升群众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认知度,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
九、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24年部门绩效自评结果在本单位和二级机构进行了应用并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无)
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无)
附件1:
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人) |
编制数 |
2024年实际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
|
41 |
33 |
80% |
||||
|
经费控制情况(万元) |
2023年决算数 |
2024年预算数 |
2024年决算数 |
|||
|
三公经费 |
3.02 |
4 |
0.71 |
|||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0 |
0 |
0 |
|||
|
其中:公车购置 |
0 |
0 |
0 |
|||
|
公车运行维护 |
0 |
0 |
0 |
|||
|
2、出国经费 |
0 |
0 |
0 |
|||
|
3、公务接待 |
3.02 |
4 |
0.71 |
|||
|
项目支出: |
16411.17 |
20102.83 |
20102.83 |
|||
|
1、业务工作经费 |
16411.17 |
20102.83 |
20102.83 |
|||
|
2、运行维护经费 |
0 |
0 |
0 |
|||
|
3、区级专项资金(一个专项一行) |
3202.09 |
3202.01 |
3202.01 |
|||
|
残疾人“两项”补贴 |
360 |
360 |
360 |
|||
|
代管经费 |
40.09 |
40.01 |
40.01 |
|||
|
基本养老服务补贴 |
200 |
200 |
200 |
|||
|
敬老院运转经费 |
110 |
110 |
110 |
|||
|
困难老年人高龄津贴 |
60 |
60 |
60 |
|||
|
民政工作经费 |
150 |
150 |
150 |
|||
|
民政事务发展资金 |
400 |
400 |
400 |
|||
|
民政转移支付资金 |
1753 |
1753 |
1753 |
|||
|
社会救济 |
90 |
90 |
90 |
|||
|
福彩发行 |
3 |
3 |
3 |
|||
|
慈善工作 |
2 |
2 |
2 |
|||
|
殡改管理与执法 |
15 |
15 |
15 |
|||
|
社会组织管理 |
2 |
2 |
2 |
|||
|
婚姻事务 |
5 |
5 |
5 |
|||
|
党建经费 |
2 |
2 |
2 |
|||
|
放管服改革补助 |
10 |
10 |
10 |
|||
|
公用经费 |
623.59 |
654.19 |
654.19 |
|||
|
其中:办公费 |
18.12 |
16.82 |
16.82 |
|||
|
水费、电费、差旅费 |
7.45 |
15.93 |
15.93 |
|||
|
会议费、培训费 |
11.03 |
1.46 |
1.46 |
|||
|
政府采购金额 |
—— |
1451.68 |
1451.68 |
|||
|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调整 |
—— |
352.92 |
1183.61 |
|||
|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
批复规模
|
实际规模(㎡) |
规模控制率 |
预算投资(万元) |
实际投资(万元) |
投资概算控制率 |
|
0 |
0 |
0 |
0 |
0 |
0 |
|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抓实抓细日常办公节约,强化机关运行成本控制,加强资产配置管理,严格公务接待和会议培训开支。 |
|||||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支出情况,“运行维护经费”填报项目支出中用于人员类和公用运转类的支出。“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填表人:姚军杰 填报日期:2025年4月17日联系电话:13786779587单位负责人签字:姜胜飞
附件2:
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预算部门、单位名称 |
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 |
||||||||
|
年度预
算申请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3564.52 |
21325.57 |
21325.57 |
10 |
100% |
10 |
|||
|
按收入性质分: |
按支出性质分: |
||||||||
|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21192.52 |
其中:基本支出:1222.75 |
||||||||
|
政府性基金拨款:739.07 |
项目支出:20102.82 |
||||||||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
|
其他资金:393.98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推动社会救助兜准兜实,严格落实低保、特困人员、低边、临时救助、儿童福利、残疾人等政策文件,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做优基本养老服务,做好适老化改造;严格执行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政策。 |
紧紧围绕加大精准救助保障力度、提升公办养老机构“区级统管”质效、深化殡葬领域改革成果等重点任务完成城乡低保、特困、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体救助标准全面提高,发放民政救助资金2.01亿元。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自评得分 |
偏差原因 分析及改进措施 |
|
|
产出 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次 |
19000 |
197016 |
5 |
5 |
|
||
|
享受特困供养人次 |
65000 |
65640 |
5 |
5 |
|||||
|
临时救助人次 |
7000 |
7171 |
5 |
5 |
|||||
|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人次 |
400 |
350 |
5 |
5 |
|||||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人次 |
500 |
491 |
3 |
3 |
|||||
|
婚姻业务办理对数 |
4000 |
3921 |
3 |
2 |
办证人员减少 |
||||
|
养老机构运转个数 |
30 |
29 |
2 |
2 |
|||||
|
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次 |
16000 |
162372 |
3 |
3 |
|||||
|
质量指标 |
救助对象不错保漏保 |
应保尽保 |
应保尽保 |
3 |
3 |
|
|||
|
特困人员集中供养 |
集中率>50% |
集中率>50% |
2 |
2 |
|
||||
|
时效指标 |
救助资金发放时间 |
每月20日前 |
每月20日前 |
2 |
2 |
|
|||
|
流浪人员救助时间 |
<10天 |
<10天 |
2 |
2 |
|
||||
|
成本指标 |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城市700元/月,农村5400元/年 |
城市700元/月,农村5400元/年 |
2 |
2 |
|
|||
|
特困供养保障标准 |
城市10920元/年,农村7020/年 |
城市10920元/年,农村7020/年 |
2 |
2 |
|||||
|
孤儿基本生活标准 |
孤儿和事实无从抚养儿童1150元/月 |
孤儿和事实无从抚养儿童1150元/月 |
2 |
2 |
|||||
|
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
护理和生活补贴都是90元/月 |
护理和生活补贴都是90元/月 |
2 |
2 |
|||||
|
临时救助标准 |
500-2000元/次 |
500-2000元/次 |
2 |
2 |
|||||
|
效益 指标 (30分) |
经济效 益指标 |
增加困难群众经济收入 |
完成救助标准提标 |
完成救助标准提标 |
6 |
6 |
|
||
|
孤儿助学 |
孤儿助学全覆盖 |
孤儿助学全覆盖 |
4 |
4 |
|
||||
|
社会效 益指标 |
困难群众生活水平稳步提升 |
生活水平提高 |
生活水平提高 |
4 |
4 |
|
|||
|
特困供养人员生活保障 |
特困人员全保障 |
特困人员全保障 |
4 |
4 |
|||||
|
残疾人适应社会生活 |
适应 |
适应 |
4 |
4 |
|
||||
|
生态效 益指标 |
无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困难群众持续救助 |
每月持续救助 |
每月持续救助 |
4 |
4 |
|
|||
|
孤儿助学持续 |
助学至孤儿毕业 |
助学至孤儿毕业 |
4 |
4 |
|
||||
|
满意度 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困难群众满意率 |
96% |
95% |
5 |
4 |
|
||
|
养老服务机构满意率 |
98% |
97% |
5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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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分 |
100 |
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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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姚军杰 填报日期:2025年4月17 联系电话:13786779587 单位负责人签字:姜胜飞
附件3:
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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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名称 |
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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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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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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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预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自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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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资金总额 |
14336.23 |
14336.23 |
14336.23 |
10 |
100% |
10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4336.23 |
14336.23 |
14336.23 |
10 |
100% |
10 |
|||
|
上年结转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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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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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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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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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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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力度,在全区开展社会救助扩面提标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完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机制,不断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创新。 |
做好精准救助保障力度,有力促进了民生改加大精善和社会发展。及时将2092人纳入低保,为5442名特困人员购买住院护理保险,进一步规范照料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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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自评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
产出 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城市低保 |
700元/月 |
700元/月 |
7 |
7 |
|
||
|
农村低保 |
5400元/年 |
5400元/年 |
7 |
7 |
|||||
|
特困供养 |
7020元/年 |
7020元/年 |
7 |
7 |
|||||
|
孤儿生活 |
1150元/月 |
1150元/月 |
7 |
7 |
|
||||
|
质量指标 |
救助水平 |
逐步提高 |
逐步提高 |
5 |
5 |
|
|||
|
时效指标 |
每月及时发放 |
每月20日前 |
每月20日前 |
5 |
4 |
汇总人数、资金调度不及时 |
|||
|
成本指标 |
年救助资金需求 |
14000.00 |
14336.23 |
6 |
6 |
|
|||
|
民政工作经费开支 |
760.00 |
750.62 |
6 |
6 |
|
||||
|
效益 指标 (30分) |
经济效 益指标 |
助力乡村振兴 |
良好 |
良好 |
10 |
10 |
|
||
|
社会效 益指标 |
应救尽救 |
良好 |
良好 |
10 |
10 |
|
|||
|
生态效 益指标 |
无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救助政策持续 |
延续 |
延续 |
10 |
10 |
|
|||
|
满意度 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助群众满意率 |
98% |
97% |
10 |
9 |
|
||
|
总分 |
100 |
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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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每个一级项目支出一张表。如:业务工作经费,运行维护经费,其他类资金...各一张表。
填表人:姚军杰 填报日期:2025年4月17 联系电话:13786779587 单位负责人签字:姜胜飞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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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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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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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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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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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
739.08 |
380.98 |
0.00 |
739.08 |
0.00 |
|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739.08 |
380.98 |
0.00 |
739.08 |
0.00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739.08 |
380.98 |
0.00 |
739.08 |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