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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 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10-25 15:05 来源:系统维护 作者:系统管理员 点击量:

  

 

益赫财会〔2016194

 

 

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

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

 

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财政所、龙岭工业集中区财政分局:

为进一步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贯彻实施,指导和促进各级各单位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工作,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财政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以量化评价为导向,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各单位于2016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为全面落实通知精神,推动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协同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区财政局成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陈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灵珈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唐军龙       预算股股长

                 国库股股长

        周晓辉       会计股股长

                 监督股股长

                 监督股副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会计管理股,办公室具体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前期部署、协调、进度跟踪、督导督促、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会计股长周晓辉任办公室主任。

区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及各乡镇、街道财政所龙岭工业集中财政分局要切实加强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确保全面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通过“以评促进”的方式推动内部控制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区直各单位及各乡镇、街道财政所,龙岭工业集中区财政分局按照通知要求,按步骤组织动员,督促本单位、本乡镇、街道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开展,形成高质量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确保在2016年底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充分利用评价报告成果,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区财政局负责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的督促、指导和检查工作,区直各单位和乡镇、街道应于10月底前启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并于20161215日前,向区财政局会计管理股报送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及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案例等。

三、加强监督和宣传

(一)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将作为2016年部门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直单位应当在本单位及所属二级机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汇总形成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综合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3),作为2016年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区财政局国库股,凡是2016年决算报告中未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的,不予接收。

各区直单位在报送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时,应包括:

1.单位本级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

2.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综合报告(报告主体包括单位本级和二级机构)。

(二)加强监督检查。区财政局和区审计局将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为确保各单位(部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按时开展,评价结果真实有效,区财政局将把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财政监督检查及《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重要参考,凡是未按要求及时提供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的单位,或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真实的单位,将作为区财政监督检查、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重点关注对象,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区财政局将加强内外协调沟通,建立工作机制,协同推进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宣传推广。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是推动各单位于2016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财政部门和区直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

 

附件:1.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

          2.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填表说明

          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