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赫财库〔2016〕2号
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开展
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财政所(分局),局属各股、室、中心、局:
现将《关于全面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全面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
2016年2月23日
附件:
关于全面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全面查堵管理漏洞,根据上级财政部门有关工作要求,制定如下检查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区财政局成立全面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陈劲为组长,陈柏军、蒋建军、蔡中柱、陈灵珈、雷朝晖为副组长,监督局、非税局、支付局、乡财局、国库股、会管股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蔡中柱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国库股。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检查小组,负责指导区本级自查工作和对乡镇街道财政部门的自查情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湘财库〔2016〕3号)中规定的五个方面,包括岗位和人员管理、账户管理、财政资金收付管理、会计核算管理和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落实情况等五个方面(详细规定见省厅文件)。
三、工作要求
(一)部门自查(1月-2月)。各乡镇、街道、工业园财政所(分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财政所(分局)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自查落实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的情况,如实填写《财政资金安全自查工作表》。要做到边自查、边整改,自查中发现问题的,应立即落实相关责任,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彻底解决,在此基础上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同时做好迎接省市区财政部门核查的准备工作。
(二)重点检查(3月1日-3月10日)。检查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信息系统和相关账目等形式。检查结束后,检查工作组出具书面核查报告,列出问题和整改建议,被核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核查报告上签字。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整改落实(3月11日-5月10日)。各乡镇、街道财政部门对前期自查和核查有关整改意见予以全面落实。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组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度缺失的,要抓紧制定;制度不完善的,要尽快完善;制度与国家规定相抵触的,要立即废止。区财政局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有关问题彻底整改到位、不留隐患。
(四)总结上报(5月11日-5月20日)。各乡镇、街道财政部门对本地区开展自查、核查、整改及健全制度情况进行书面总结,于5月20日前报区财政局。总结报告包括的内容:检查工作部署情况、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核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整改落实情况、建章立制情况、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工作建议等。自查及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详细列举,重大问题应单独说明。自查报告、自查工作表和自查承诺书随总结报告(含电子文档)一并上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汇总全区情况后统一报市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