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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口乡“村账乡代管”工作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14-05-22 10:46 来源:系统维护 作者:系统管理员 点击量:

 
为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强化村级财务的监督,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不断适应新形式下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财政部关于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08]8号)、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湘发[2007]1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的意见》(湘财乡[200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不断改革,推行“村账乡代管”工作,巩固农村基层政权,逐步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通过实施村账乡代管工作,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使村级财务管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电算化,全面提高我乡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水平,维护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五权不变”原则。一是以合并后村为基本核算单位不变;二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所有权和收益权不变;三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使用权不变;四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审批权不变;五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变。
(二)坚持量入为出原则。各村要根据量入为出的原则,制定年度收支计划,财务收支严格按计划执行。办理支出要有资金来源,不得产生新的债务。
(三)坚持民主理财原则。建立健全各行政村的管理制度,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加大财务公开透明度,确保村民的参与权、监督权和知情权。
(四)坚持民主自愿原则。实行村账乡代管必须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村民委员会与会计核算中心订立书面委托协议方可实施。
(五)坚持“五统一”原则。统一资金账户,统一报账时间,统一报账程序,统一会计核算,统一档案管理。
三、核算机构
村账乡代管的管理从属乡会计核算中心,从乡财政所、经管站和有关站所抽调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的人员对“村账乡代管”相关业务进行核算。
四、岗位设置
村账乡代管由财政所具体负责,经管站配合实施,设“村账乡代管”会计两名,出纳一名。各行政村设报账员1名,由各村现任会计担任,负责村级组织收入汇缴和支出报账工作。
五、主要工作
(一)设置账户
乡会计核算中心在乡信用社统一开设村账乡代管银行账户,实行账户统设,分村核算,各村级组织原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一律取消。
(二)账务处理
会计核算中心根据各村报账员报送的收支、往来原始凭证统一进行账务处理,依据《村级组织财务会计制度》设置总账、明细账,并按相关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编制会计报表。按村归档、整理、保管原始凭证、会计凭证和会计报表。
(三)收入管理
村级收入包括: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村组各项承包收入、“一事一议”资金、租金收入、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集体积累资金、归还的应收款及欠款、各种捐助资金,变卖资产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村级组织取得收入后,及时缴入会计核算中心“村账乡代管”账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坐支收入。
(四)支出管理
村级组织支出包括:办公费、村组干部报酬、村公益事业支出和村专项资金支出、其他支出等。村集体办理经济业务取得原始凭证后,由经手人注明用途签字,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交村集体主管财务负责人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审批,交村报账员到会计核算中心办理报账手续,乡会计核算中心按有关制度规定和程序审核后方可入账。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使用,要按有关政策执行,确保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
(五)现金管理
为了减少报账员工作量,对现金管理实行备用金制度,各村备用金标准由乡会计核算中心根据各村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备用金限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
(六)票据管理
村级使用的票据必须是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不得使用白条等非正规收据。
(七)资产管理
村级资产管理是对村级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核算的财务管理活动。村级资产包括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土地、机械设备、办公设备、经济林木、农业基础设施及其他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相关资产。
(八)债权债务管理
 各村债权债务关系不变,会计核算中心根据各村债权债务余额,分村建立债权债务电子台账。
(九)财务清理
每年的3月份由各村民主理财小组和清账代表,对本村账务进行清理和审核,并张榜公布。
(十)档案管理
“村账乡代管”改革后产生的会计档案由乡会计核算中心归档保管。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9年8月10 -20日)
1、学习有关政策法规,收集有关资料。
2、制订实施方案。
3、制订实施细则。
4、选配专业人员、落实办公场所、采购相关设备、进行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8月21 -31日)
召开由村支两委干部、部分村民代表和驻村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贯彻传达中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对实施“村账乡代管”的指导思想和意义进行广泛的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第三阶段,分步实施阶段(2009年9月1-20日)
1、清产核资,摸清底子。各村要及时成立清产核资小组,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对村级财务、债权债务情况和集体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实,造册登记,列出余额清单和明细表册,填写账目移交表,同时将清理核实结果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签订协议,办理移交手续。清产核资后,各村与会计核算中心签订“村账乡代管”协议书,明确村级财务由核算中心代管,并将清产核资的各种表格移交会计核算中心归档保管。原会计档案留村妥善保管。各村应将账务处理至8月31日,并于9月15日前移交,移交后会计核算中心不再受理8月31日前的账务。
3、建立新账,健全制度。会议核算中心根据行政村移交的清产核资各种表格、科目余额,按照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电算初始化录入。同时统一制定会计核算、现金管理、收支管理,票据管理、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债权债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心日常工作制度等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9月21-30日)
乡财政所、经管站将对各村“村账乡代管”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各村进行回访调查,听取各村对这项改革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相关内容,确保“村账乡代管”工作的稳步推进。
七、加强组织领导
“村账乡代管”财务管理改革点多面广、情况复杂、难度较大,为确保“村账乡代管”工作的稳步推进,乡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牌口乡实施村账乡代管工作领导小组,由汤建祥同志任组长,谭正军同志任副组长,曹国章、李旭东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曹国章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乡财政所,具体负责“村账乡代管”财务管理改革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等工作,由乡会计核算中心,具体负责“村帐乡代管”各项工作,各村支书、主任、会计为实行“村账乡代管”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我们要集中领导,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全力以赴做好“村账乡代管”改革工作,力争做到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确保全乡“村账乡代管”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2009年8月19